楚雄州全社會研發投入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楚雄州全社會研發投入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2月9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州全社會研發投入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9日
  • 發布單位: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貫徹落實《楚雄州“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進一步引導全社會加大研發投入,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快創新型楚雄建設,根據《雲南省科技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全社會研發投入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雲科規發〔2022〕1號)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把創新擺在現代化建設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推進科教興州、人才強州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強化政府引導和服務作用,充分激發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創新主體和社會力量加大研發投入的積極性,大力提升我州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產業發展內生動力,為全州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科技支撐。
二、行動目標
全面提升創新主體科技創新綜合實力,力爭有研發活動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年均增長5%以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有研發機構的企業占比年均增長5%以上、有研發機構的規上工業企業占比達到20%以上,為實現2025年全州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總量達23.5億元、研發經費投入強度達1%、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28.8%的“十四五”目標奠定基礎。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尊重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以深入企業調研、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加強與企業家溝通交流,將企業意見建議作為制定科技創新規劃、政策措施等綜合考慮的重要因素,切實提高政策貫徹實施的精準性和普惠性。健全企業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的科技計畫項目形成機制,重點產業骨幹企業重大創新需求優先納入科技計畫項目庫管理,創新平台建設、科技人才培養等項目更多向企業傾斜,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優勢產業和行業領軍企業集聚。(州科技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州財政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分工負責)
(二)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實施技術契約登記等獎勵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提升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研發能力和科技創新水平。健全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夯實優質企業梯度培育基礎,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對首次升規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持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力爭到2025年全州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800家。(州科技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深入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計畫,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後備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領軍企業”的梯次培育機制,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傳統企業向高新技術企業轉型,培育一批引領行業發展、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新技術企業梯隊。加強對有升規潛力的規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促進規下高新技術企業加快升級為規上企業,大幅提高規上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占比。加大政策引導力度,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州科技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規上工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搭建科技服務平台,利用科技入楚、科技下鄉、科技活動周等載體組織科技領軍人才和科研團隊為企業提供精準服務,選派科技特派員和特派團支持科技型企業“高升規、規升高”。大力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增加科研經費支出,建立企業研發機構和研發團隊,最佳化企業技術創新平台體系,提高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和研發團隊覆蓋率。以重大產品創新、新產品研發和技術創新示範為抓手,不斷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對建有研發平台和研發團隊的企業,在州本級科技計畫項目評審、立項及資金配置上予以政策傾斜支持。力爭有研發活動的規上企業數量年均增長5%以上。(州科技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國有企業研發經費穩定增長。支持行政區域國有大中型企業牽頭創建國家和地方工程聯合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積極申報省技術創新中心、省企業技術中心等省級創新平台,並從中擇優推薦創建國家級創新平台。將國有企業的重大創新需求納入州級財政科技計畫項目指南,加大項目資金支持,企業同步匹配資金加大研發投入,力爭國有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年均增長20%以上。落實和完善州屬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視同利潤,年度增量部分按150%加計考核的政策措施,將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強度情況納入年度綜合績效考核和幹部任期考核範疇,建立國有企業研發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州科技局、州財政局、州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引導非企業單位加大研發經費投入。引導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投入力度,加強產學研合作,共同培養、引進緊缺人才和創新團隊,將研發投入、科技創新績效等指標作為科技資源配置和評估評價考核的關鍵要素。將三甲醫院納入有效的研發投入統計範圍,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加大科研經費投入,不斷攻克醫療衛生領域難題,推進人口健康技術攻關和套用。對研發投入提升明顯的高校、科研機構、三甲醫院在科研項目、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力爭全州高校、科研機構和三甲醫院的研發經費年均增長分別達到20%、15%和15%以上。(州科技局、州教育體育局、州衛生健康委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規上企業研發機構建設。規模以上企業申報省級、州級科技計畫項目(含平台、人才項目),上一年度應在統計聯網直報系統中填報研發經費,原則上應建有研發機構。按照“有研發場地、有研發投入、有研發團隊、有研發項目”的“四有”標準,開展企業研發機構備案管理工作,引導有研發活動的規上企業立足發展需求,設立各類研發機構,實現州屬國有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優先支持研發經費投入數額較大的企業建設各類省級創新平台。到2025年,全州規上企業建有研發機構比例達20%以上。(州科技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國資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建立健全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加大重點產業政策扶持力度,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設立研發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推動州內高校、科研機構與行業骨幹企業在技術攻關、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共建研發平台、科研儀器設備共享等方面進行深度合作。大力支持科研人員從生產一線中尋找科研方向,申報財政科技項目或組織橫向項目。對高新技術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開展技術開發或技術轉讓到位經費50萬元以上,經技術契約認定登記的,爭取省財政對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實際支付金額20%的後補助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州科技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州財政局、州國資委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各類科技園區研發投入強度。鼓勵各縣市申創各類科技園區及科技示範基地,構築研發經費投入主陣地。加強園區研發投入動態監測,構建以研發投入、新型研發機構、高新技術企業、有效發明專利等指標為主的評估評價體系。提升園區自主創新能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將楚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雲南楚雄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打造成高質量發展的先行區和高原特色農業創新驅動示範區。力爭到2025年,楚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研發投入強度達到3%以上、雲南楚雄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研發投入強度達到1%以上。(州科技局、州發展改革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區管委會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大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引進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來楚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和研發服務平台的,州科技局會同落戶縣市政府和有關單位設立“專班”提供全程服務。落地運行後,符合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扶持政策的,積極幫助爭取省級經費支持,最高給予年度補助經費800萬元,納入新型研發機構清單管理並評估為優秀的,最高補助1000萬元。各縣市科技管理部門應及時將非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納入科技統計。(州科技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區管委會,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實施研發經費投入後補助政策。繼續發揮財政資金對研發經費投入的引導作用和催化作用,實施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後補助政策,以各縣市全社會研發投入增速、研發投入強度提升、規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財政科技投入增量等因素為依據安排獎補資金,按照普惠性和集中性獎補相結合的原則,對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達到一定額度、有效申報研發投入統計數據的規上企業進行獎補。(州科技局、州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開展研發投入專項服務行動。採取集中培訓、“一對一”精準服務等形式開展研發投入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指導督促企業、高校、三甲醫院和科研機構規範科研項目立項、項目研發、經費核算、數據歸集等,支持創新主體套用信息化手段或藉助第三方力量實施研發全過程管理,紮實做好研發投入基礎性工作,實現研發經費投入單獨列賬、單獨核算,做到帳表“應建盡建”、數據“應統盡統”,客觀反映全社會研發投入情況。強化數據統計監測分析,努力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研發投入填報全覆蓋。(州科技局、州統計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機制
(十三)堅持考核評價結果導向。落實縣市黨委、政府和楚雄高新區每年年底前,向州委、州政府報告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情況要求。將研發經費投入考核納入州對縣市年度綜合績效考核,壓緊壓實縣市人民政府和楚雄高新區管委會引導全社會研發投入主體責任,對研發經費投入增幅低於全省、全州平均水平的縣市進行通報,傳導壓力、激勵先進。鼓勵有條件的縣市、楚雄高新區設立研發投入後補助資金。(州科技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建立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州、縣市人民政府要把科技支出作為預算保障的重點,確保財政科技支出逐年增長。緊盯全州重點產業科技需求,圍繞國家、省級科技發展項目資金扶持重點建立完善科技項目庫,全力爭取國家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開發社會經濟效益明顯的新技術、新產品。充分利用財政資金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的引導作用與催化作用,逐年提高財政科技支出實際用於研發活動的比例和效率,正向激勵科研院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等創新主體開展研發活動的積極性。(州財政局、州科技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以研發投入為導向的科技資源配置理念。州級科技項目、創新平台、創新團隊等原則上只支持有研發經費投入的創新主體。對上年度未納入研發統計或近3年研發投入統計為零的“四上”企業,州級科技項目和經費原則上不予支持;對研發投入持續增長的企業,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以企業為承擔單位的州內科技計畫項目(含平台、人才類項目),原則上自籌資金與財政資助資金的比例應不低於1:1。(州科技局、州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抓政策落地和精準服務。抓好省、州有關科技創新發展和科研項目扶持的政策措施落地落細。各縣市科技管理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配備專業的研發投入工作人員,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和統計服務工作,不斷提高科技統計數據質量。建立並完善多層次的“科技特派員”制度、依託社會化服務機構等方式面向創新主體開展政策宣講、指導研發管理、人員培訓等,提升創新服務覆蓋面和專業化水平。(州科技局、州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對重點單位開展精細化服務。各縣市應建立研發經費投入重點單位、重大項目(工程)名錄庫,加強對重點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重大項目(工程)的跟蹤、指導和服務,積極開展統計監測,動態掌握重點單位、重大項目(工程)科技創新工作情況。對研發經費支出前20%的企業或營業收入前20%的企業,實行“一對一”跟蹤服務;對無研發活動或研發投入強度較低的規上企業,開展點對點指導。(州科技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統計局,各縣市工信(商務)科技局、統計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建立研發經費投入工作聯動機制。實施《楚雄州研發經費投入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教育體育、住房和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國資、統計、稅務等部門組成研發經費投入聯動工作機制,構建分工負責、信息互通、統籌推進的工作格局,共同推進加大研發投入各項措施落實落細。統計部門發揮統計監督職能,完善研發投入監測制度,強化預測預警作用,推動研發投入統計依法規範高效開展。(州科技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教育體育局、州國資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衛生健康委、州統計局、州稅務局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建立科技創新季度監測制度。研究確定監測指標體系,州、縣市上下聯動,開展科技創新季度監測,支撐科技創新與經濟形勢分析,實現以研發投入為重點的科技創新重要指標預測預警,推動科技統計更好地服務科技創新決策和科技創新工作。(州科技局、州統計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解讀

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楚雄州全社會研發投入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方案》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把創新擺在現代化建設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推進科教興州、人才強州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落實《雲南省全社會研發投入提升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全面貫徹落實《楚雄州“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進一步強化政府引導和服務作用,充分激發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創新主體和社會力量加大研發投入的積極性,大力提升我州自主創新能力,不斷增強產業發展內生動力,加快創新型楚雄建設,為全州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科技支撐,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方案》。
二、目標任務
《方案》提出,全面提升創新主體科技創新綜合實力,力爭有研發活動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年均增長5%以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有研發機構的企業占比年均增長5%以上、有研發機構的規上工業企業占比達到20%以上,為實現2025年全州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總量達23.5億元、研發經費投入強度達1%、研發經費投入年均增長28.8%的“十四五”目標奠定基礎。
三、主要內容
《方案》提出,強化創新主體地位、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支持規上企業研發、推動國有企業研發增長、引導非企業單位加大研發投入、強化規上企業建設研發機構、健全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提升科技園區研發投入強度、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實施研發經費投入後補助政策、開展研發投入專項服務行動等十二個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將企業意見建議作為制定科技創新規劃、政策措施的重要因素。健全企業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的科技計畫項目形成機制,健全企業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的科技計畫項目形成機制。重點產業骨幹企業重大創新需求優先納入科技計畫項目庫管理,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優勢產業和行業領軍企業集聚
二是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實施技術契約登記等獎勵政策,健全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對首次升規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力爭到2025年全州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800家。
三是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深入實施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計畫,建立健全梯次培育機制,培育一批引領行業發展、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高新技術企業梯隊,大幅提高規上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占比。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加大培育規下高新技術企業加快升級為規上企業。
四是支持規上工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搭建科技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精準服務,選派科技特派員和特派團支持科技型企業“高升規、規升高”。大力支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對建有研發平台和研發團隊的企業,在州本級科技計畫項目評審、立項及資金配置上予以政策傾斜支持。力爭有研發活動的規上企業數量年均增長5%以上。
五是推動國有企業研發經費穩定增長。支持轄區國有大中型企業牽頭創建創新平台,將國有企業的重大創新需求納入州級財政科技計畫項目指南,落實和完善州屬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考核政策措施。
六是引導非企業單位加大研發經費投入。引導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將三甲醫院納入有效的研發投入統計範圍,力爭全州高校、科研機構和三甲醫院的研發經費年均增長分別達到20%、15%和15%以上。
七是強化規上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按照“四有”標準,開展企業研發機構備案管理工作,引導有研發活動的規上企業立足發展需求,設立各類研發機構。到2025年,全州規上企業建有研發機構比例達20%以上。
八是建立健全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設立研發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在技術攻關、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共建研發平台、科研儀器設備共享等方面進行深度合作。對高新技術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開展技術開發或技術轉讓到位經費50萬元以上,經技術契約認定登記的,爭取省財政對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實際支付金額20%的後補助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九是提升各類科技園區研發投入強度。鼓勵各縣市申創各類科技園區及科技示範基地,加強園區研發投入動態監測。力爭到2025年,楚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研發投入強度達到3%以上、雲南楚雄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研發投入強度達到1%以上。
十是大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對引進高端創新資源來楚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和研發服務平台的,設立“專班”提供全程服務。落地運行後,積極幫助爭取省級經費支持,最高給予年度補助經費800萬元,納入新型研發機構清單管理並評估為優秀的,最高補助1000萬元。
十一是實施研發經費投入後補助政策。實施企業研發經費投入後補助政策,按照普惠性和集中性獎補相結合的原則,對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達到一定額度、有效申報研發投入統計數據的規上企業進行獎補。
十二是開展研發投入專項服務行動。採取集中培訓、“一對一”精準服務等形式規範科研項目立項、項目研發、經費核算、數據歸集等。強化數據統計監測分析,努力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研發投入填報全覆蓋。
四、保障機制
(一)堅持考核評價結果導向。將研發經費投入考核納入州對縣市年度綜合績效考核,壓緊壓實縣市人民政府和楚雄高新區管委會引導全社會研發投入主體責任。鼓勵有條件的縣市、楚雄高新區設立研發投入後補助資金。
(二)建立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科技支出作為預算保障的重點,確保財政科技支出逐年增長。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加大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的引導作用與催化作用,正向激勵科研院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等創新主體開展研發活動的積極性。
(三)強化以研發投入為導向的科技資源配置理念。州級科技項目、創新平台、創新團隊等原則上只支持有研發經費投入的創新主體。
(四)抓政策落地和精準服務。抓好省、州有關科技創新發展和科研項目扶持的政策措施落地落細。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和統計服務工作,不斷提高科技統計數據質量。
(五)對重點單位開展精細化服務。建立研發經費投入重點單位、重大項目(工程)名錄庫,加強跟蹤、指導和服務,積極開展統計監測。對研發經費支出前20%的企業或營業收入前20%的企業,實行“一對一”跟蹤服務。
(六)建立研發經費投入工作聯動機制。建立研發經費投入聯動工作機制,構建分工負責、信息互通、統籌推進的工作格局,共同推進加大研發投入各項措施落實落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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