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底保障是指利用政策法規向底層傾斜來托起底層的保障措施,以達到縮小差距的目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托底保障
- 類別:政府政策
托底保障是指利用政策法規向底層傾斜來托起底層的保障措施,以達到縮小差距的目的。
托底保障是指利用政策法規向底層傾斜來托起底層的保障措施,以達到縮小差距的目的。如我國現階段出台的各級政府制定的住房托底保障政策,通過增加經濟適用房、國家貼補等一系列措施,來改善貧困人口的居住條件。...
住房保障托底 住房保障托底是國家為讓人民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採取國家巨觀調控手段,以不同的價格政策為不同收入的人提供住房保障措施。
兜底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制度安排;是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最後手段;是解決深度貧困問題的必須舉措;是精準扶貧五個一批中的最後一批。重點是整合民政、衛計和殘聯三個部門資源、資金,促進各項社會救助政策與扶貧攻堅的有效銜接,健全社會救助托底保障體系,形成救助長效機制,確保納入政策兜底保障的建檔立卡貧困...
《托底性民生保障專題研究》是2021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傑秀。圖書目錄 專題一 社會權助兜底農村貧困人口脫貧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 第二第一節 社會教助兜底保障的政策與實踐 第三第一節 社會教助兜底扶 貧成績量化分析 第四第一節 研究結論 及政策建議 專題二 支出型貧困家庭認定與兜底保雕 ...
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通過明確診療方案、規範轉診等措施降低醫療成本,提高年度醫療救助限額,合理控制貧困民眾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比例。(七)完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在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
“托底”安置是對“4050”失業人員和長期失業人員實施再就業援助的最終措施,將就業特別困難的失業人員安排進入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從事由政府出資的公益性工作,以解決其就業困難。凡經過3個月的日常就業援助和重點援助,推薦就業崗位達到5次以上仍未就業,經職業素質測評確屬就業困難且符合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科學確定救助範圍,全面落實重點救助對象參保繳費資助政策,健全重點救助對象醫療費用救助機制,建立依申請救助制度,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規範醫療救助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實現醫療救助統籌層次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相一致。5.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鞏固拓展醫保脫貧攻堅成果,構建醫療保障防貧減貧長效機制,實現由集中...
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的長效機制,協同實施大病專項救治,積極引導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保障,促進醫療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築牢民生托底保障防線。完善疾病應急救助管理運行機制,確保符合救助條件的急重危傷病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及時救治。4. 規範補充醫療保險。完善和規範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居民...
二是明確對特殊老人群體的托底保障。對“三無”老人由政府給予供養、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難的老年人給予生活和醫療救助,優先提供保障性住房;構建對失能、失獨、空巢、農村留守老人的關愛體系,建立失蹤老人信息發布平台;對符合條件的失能老人開展照料需求評估,對困難家庭失能老人給予適當護理補貼。針對實行計畫...
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的長效機制,協同實施大病專項救治,積極引導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保障,促進醫療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築牢民生托底保障防線。完善疾病應急救助管理運行機制,確保符合救助條件的急重危傷病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及時救治。4.規範補充醫療保險。完善和規範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⑦、...
建立了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對惡性腫瘤、慢性病、罕見病、兒童特殊病種等疾病的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中藥及中醫診療技術項目在基層醫療機構門診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達到50%以上。規範全省醫療救助政策,對減輕困難群體就醫負擔發揮了重要托底保障作用。醫保支付機制逐步建立。全省列入DRG(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
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通過明確診療方案、規範轉診等措施降低醫療成本,合理控制貧困民眾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比例。完善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協同實施大病專項救治,積極引導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保障,促進醫療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築牢民生托底保障防線。完善疾病應急救助管理運行機制,確保符合救助...
建立依申請醫療救助機制,協同實施大病專項救治,積極引導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保障,促進醫療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築牢民生托底保障防線。12.落實重大疫情醫療保障機制。制定《普洱市重大疫情綜合醫療保障應急預案(試行)》,在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後收費,醫保基金先預付、後結算,確保...
(一)堅持以人為本,托底保障。強化公辦養老機構的公益屬性,保基本、兜底線,重點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加強對“三無”和五保老年人的保障服務,確保其生活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二)堅持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加強轄區內老年人口發展趨勢和服務保障需求預測,結合“十三五”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布...
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 (一)明確醫療救助對象範圍。醫療救助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根據救助對象類別實施分類救助。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按規定給予救助。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以下...
三、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 (一)明確醫療救助對象範圍。醫療救助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根據救助對象類別實施分類救助。1.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按規定給予救助。2.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對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低保邊緣家庭條件,但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
堅持托底供養。強化政府托底保障職責,為城鄉特困人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務、疾病治療和殯葬服務等方面保障,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堅持屬地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分級管理,落實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和資金保障,為特困人員提供規範、適度的救助供養服務。堅持城鄉統籌。
經第33次宜春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8日印發宜春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實施細則.本細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不斷提升醫療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進一步健全我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重...
堅持托底供養。強化政府托底保障職責,為城鄉特困人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務、疾病治療和殯葬服務等方面保障,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堅持屬地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分級管理,落實責任,強化管理服務和資金保障,為特困人員提供規範、適度的救助供養服務。堅持城鄉統籌。
發揮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嚴格執行基本醫保支付範圍和標準,實施公平適度保障;增強大病保險減負功能,探索完善大病保險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返貧致貧人口的傾斜支付政策,發揮補充保障作用;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救助對象按規定...
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堅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調節並重,完善勞動、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次分配機制,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以就業促進、技能提升、托底保障、增加財產性收入、收入分配秩序規範、收入監測為重點,制定綜合配套政策,為實現...
中央財政下達城鄉居民醫保補助資金3840億元,支持鞏固提升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持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640元,較上年增長30元。中央財政下達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297億元,支持各地資助符合條件的困難民眾參加基本醫保,並對其難以負擔的自付醫療費用給予補助,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三是推動...
(五)增強大病保險補充保障功能。大病保險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實行傾斜支付,較普通參保人員起付標準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牽頭單位:市醫保局)三、完善分類救助托底保障作用 (六)明確救助費用保障範圍。按照“先保險後救助”原則,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
發揮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嚴格執行基本醫保支付範圍和標準,實施公平適度保障;增強大病保險減負功能,過渡期內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返貧致貧人口繼續落實傾斜支付政策,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並取消最高支付限額,發揮補充保障作用;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對...
隨著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縱深推進,醫保制度托底保障能力不足,救助不及時不充分等問題顯現。為進一步補齊托底保障短板,亟待出台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實施辦法,實事求是確定困難民眾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做到應保盡保、保障基本,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制定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和救助政策,將進一步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患者...
第三條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強化政府托底保障職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籌做好本轄區內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各項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行分級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直接管理,確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第四條堅持保障適度原則。
發揮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嚴格執行基本醫保支付範圍和標準,實施公平適度保障;增強大病保險減負功能,鞏固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繼續落實特困人員、孤兒、城鄉低保對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起付線降低50%、分段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傾斜支付政策,發揮補充保障作用;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對...
堅持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對所有參保人員實施公平普惠保障;增強大病保險補充減負功能,完善職工大病保險制度,鞏固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繼續落實特困人員、孤兒、低保對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分段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傾斜支付政策;強化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減輕困難民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
(五)增強大病保險補充保障功能。大病保險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實行傾斜支付,較普通參保人員起付標準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牽頭單位:市醫保局)三、完善分類救助托底保障作用 (六)明確救助費用保障範圍。按照“先保險後救助”原則,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