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東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修改決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年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八日發布的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 地區:廣東省人民政府
- 日期:1998.年1月18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東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修改決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年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八日發布的公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東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修改決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八日發布的公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5號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八日)《廣東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省政府1996年3月18日以粵府〔...
《廣州市郵政管理條例》是為加強郵政建設和管理,促進郵政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廣東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結合廣州市實際而制定的法規。1994年5月20日廣東省廣州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廣東省城市維護建設稅實施細則》等30項規章,現予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廣州市電信市場管理,保障通信安全暢通和用戶合法權益,促進電信事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廣州市市區內的...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0年7月23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7月23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對《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七條修改為:“申辦營業性道路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持經濟技術狀況的有關證明向當地縣以上...
1993年9月1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營業性電子遊戲機室管理規定》有關條款的決定修正。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廣東省違法收費行為處罰規定>的決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檔案全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廣東省違法收費...
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對《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三條修改為:“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協調、督促有關行政部門做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交通、能源、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 (1993年3月4日 粵府〔1993〕37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各單位: 加快交通、能源、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是我省力爭二十年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需要。必須抓住當前有利...
1994年1月18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2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有關條款的決定修正。
2002年12月6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7月26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的決定修正。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細則》的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廣東省旅館業治安管理細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是廣東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使省政府規章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省政府對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有效的232項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現...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是廣東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省政府決定:對《廣東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防震...
(1994年7月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5月31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基金會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5號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八日)《廣東省制止牟取暴利的規定》(省政府1995年5月22日以粵府〔1995〕41號文發布)作如下修改:1.第十三條修改為:“對牟取暴利者,由價格監督檢查機構予以警告,責令其向遭受損害的一方退還...
經2007年7月13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屆11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二00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對《廣東省開平碉樓保護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五條第一款修改為:“屬於集體和私人所有與使用的...
1999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廣東省營業性電子遊戲機室管理規定》和《廣東省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東省...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有關條文的決定>是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97年發布的一項決定。中文名 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 修改日期 1997年12月1日 (1997年12月1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
第一百零八條 本條例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1998年6月1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規定》同時廢止。修改決定 (2016年1月30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
(2012年7月26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2年7月26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2012年1月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七項法規中有關行政強制條款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1998年9月18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 2000年9月22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事規則〉的決定》修訂。
關於《廣東省醫療機構管理實施辦法》的修改決定在1998.01.18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廣東省醫療機構管理實施辦法》(省政府1995年12月7日以粵府[1995]102號文發布)作如下修改:1.第四十條修改為:“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條例全文 廣東省無線電管理條例 (2010年12月1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4年9月25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等二十七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19年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