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七項法規中有關行政強制條款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2年01月09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1月09日
- 頒布單位:廣東省人大常務委員會
2012年1月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七項法規中有關行政強制條款的決定 頒布單位 廣東省人大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2.01.09 實施時間 2012.01.09 (2012年1月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七項法規中有關行政強制條款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7月26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民營科技企業管理條例〉等二十三項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18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第十四條的決定》第1次修正;根據1996年12月3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河道堤防管理條例〉的決定》第2次修正;根據2012年1月9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七項法規中有關...
2012年1月9日,根據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七項法規中有關行政強制條款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12年7月26日,根據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是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的條例。該條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修訂內容 2022年11月30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廣東...
2022年11月30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六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決定對《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作出修改:(一)將第八條第一款中的“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第二款中的“城市...
第五十條工業垃圾、醫療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單獨收集、運輸和處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或者隨意拋棄。第五十一條死鼠應當放入死鼠收集容器。動物屍體及變質腐爛的動物產品,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
關於修改〈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9年4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並經2019年7月25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規條例〉等十三項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於4月29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通過時間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21年9月29日通過,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2020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21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21年9月29日通過,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將第四條第三款中的“環境保護”修改為“生態環境”,“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刪去“公安...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11月23日 條例全文 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 (1999年11月27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7月29日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對外加工裝配業務條例〉等十項法規中有關行政許可條款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
根據2015年5月20日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並經2015年12月3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2023年10月27日廣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
十四、將原第三十七條修改為第三十四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本條例修改前已取得市場登記證的,應當依法辦理企業登記註冊。”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決定二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林地保護管理條例》等十六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 生態公園內禁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還禁止下列行為:(一)養殖、放生;(二)在允許區域外游泳、划船、野炊、燒烤、露營等;(三)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四)攜帶無有效約束的犬類或者其他具有...
該《條例》於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條例 (2013年12月26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1月19日珠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珠海經濟特區前山河流域管理條例〉等兩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 ...
第五十六條 在沿海陸域棄置、堆放和處理尾礦、礦渣、煤灰渣、垃圾和其他固體廢物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固體廢物進入海洋。禁止在岸灘棄置、堆放和處理固體廢物;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五十七條 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其管理海域的海洋...
2023年11月23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決定對《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作修改,《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後,重新公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和諧、安全、文明、整潔的居住和工作環境...
2024年7月31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查了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經1999年9月24日廣東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7月23日廣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2012年9月28日廣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6次會議修訂,2012年9月28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7號...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8月24日 修訂的條例 (2017年8月17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9年4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等二十七項法規的決定》修正)目 錄 第一章 總 ...
2008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全文內容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生態,保障飲用水安全,...
核心修改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號——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2013)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
根據2016年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9年7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
目前,廣東省於2002年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廣東省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條例》,貴州省於2003年、陝西省於今年(2006年)8月制定出台了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條例,其他省市也在醞釀製定相應法規。二、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安全技術防範在已開發國家和地區已得到廣泛運用,世界各國在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中越來越依賴...
江河、湖泊、海域等的濕地保護、利用及相關管理活動還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第三條 ...
14. 最高人民法院課題,“關於環境污染侵權責任法律適用問題”,2014年立項。15. 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課題,“環境保護法修改專題論證”,2013年立項。16. 環境保護部宣傳教育司課題,“環境教育立法調研論證”,2013年立項。17. 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課題,“我國農業遺傳資源權益登記與惠益分享研究”,2013...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3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35.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36.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 37.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38.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39.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40.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4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529) 環境保護部《關於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533) 第十六章 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537) 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綜述(537) 關於印發《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的通知(539) 國務院關於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