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於常州市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

《市政府關於常州市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17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關於常州市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築、道路、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滲蓄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的城市發展方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5〕139號)的要求,結合《常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16-2018)》(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我市江蘇省海綿城市試點建設工作目標,現就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海綿城市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遵循“生態優先、自然調蓄,規劃引領、統籌推進,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基本原則,堅持試點先行、示範引路、點面結合、有效推進,著力改善城市水生態環境,構建綠色生態的美麗宜居環境。
——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推進綠色城鎮化發展。結合新型城鎮化,統籌協調城鎮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貫徹生態文明建設理念,採取低影響開發的模式,加強城、鎮、村重點海綿體的建設和改造,走綠色城鎮化發展道路。
——與重點民生工程建設相結合,提升人居環境質量。與棚戶區(危舊房)改造、易澇片區治理、黑臭水體整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重點民生工程相結合,務實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不斷提高城市宜居品質。
——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提升城市環境承載力。強調人工與自然的有機結合,不斷加強雨污分流、排水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排水設施的運營維護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整體的排水防澇能力。
——與城市綠地水系建設相結合,提升城市雨水吸納力。以綠地水系建設為載體,在滿足生態、景觀、遊憩等功能的基礎上,推進綠地系統的海綿體建設,整治河網水系,提升城市綠地水系的雨水吸納力和承載力。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工作目標
全面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新城區以目標為導向,所有新建項目和新開發地塊均按照海綿城市要求建設;老城區以問題為導向,結合內澇治理、黑臭河道治理、舊城更新等逐步推進海綿化改造。
至2020年,海綿城市建設效益彰顯,城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達50%以上,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要求,熱島效應得到緩解;城市河網基本環通、水系生態基本恢復,水面率達4.7%以上;基本消除黑臭水體,河湖水質達標率達80%;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基本消除中心城區易積水區,內澇防治能力有效抵禦30年一遇最大24小時降雨量的防澇要求;尾水再生利用與雨水資源利用成為城市供水的重要組成部分,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率達10%以上。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效應有緩解”的海綿城市建設目標。
(二)試點區工作目標
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以問題和目標為導向,以海綿城市建設為契機,用三年時間解決試點區內的河流生態退化、水體黑臭、內澇嚴重等問題,全面提升試點區內的“水生態、水環境、水安全、水資源”建設水平,至2018年試點區內 6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要求,完成試點城市建設目標。
(1)新龍國際商務城試點區
新龍國際商務城試點區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由新北區政府負責牽頭組織,市教育局、市衛計委等部門配合推進。該試點區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水生態方面,採用以蓄、滯、淨為主的低影響開發措施,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目標為75%,水生態岸線改造率達到75%;水環境方面,河道水質達到功能區劃要求,且不低於IV類標準,SS削減率達到60%;水安全方面,外河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內澇積水點全部消除;水資源方面,雨水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
(2)金融商務區試點區
金融商務區試點區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由天寧區政府、金商區管委會負責牽頭組織,市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等部門配合推進。該試點區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水生態方面,採用以蓄、淨、滯為主的低影響開發措施,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目標為80%,水生態岸線改造率達到80%;水環境方面,區內河道水質達到水體功能區劃要求,且不低於IV類標準, SS削減率達到70%;水安全方面,外河防洪標準為200年一遇,內澇積水點全部消除;水資源方面,雨水資源化利用率達到10%。
三、重點措施
(一)制定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以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作為指導常州海綿城市建設的綱領性檔案,統籌各專項規劃之間的關係,提出切實可行的技術路線,在各層級、各相關專業規劃以及後續的建設程式中,有序落實海綿城市建設內容,通過先規劃後建設,充分體現規劃的科學性和權威性,發揮規劃的控制和引領作用。
(二)推廣適用技術、完善標準體系。在試點區率先採用符合本地實際的諸如植被緩衝帶等低影響開發適用技術,並在全市範圍內進行推廣。加強海綿城市技術研究和標準體系建設,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修訂完善城市水系、公園綠地、市政設施管理等地方性政策規章。本著“因地制宜、安全為重”的原則,建立《常州市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設計導則》、《常州市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圖集》和《常州市海綿城市建設施工及竣工驗收規範》組成的技術標準體系。
(三)強化試點示範、推進項目落地。在試點區啟動建築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公園綠地、防洪與河道治理等四大類海綿城市項目建設,以具體項目為抓手,全面有效推進試點區海綿城市建設目標的完成。
(1)建築與小區類項目。為從源頭緩解老小區內澇問題,減少降雨產流,提高小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在新建區域中推行綠色建築標準,提高非常規水資源利用率。我市將在試點區重點推進騰龍苑老小區改造、恒生科技園等27項建築與小區類項目建設,其中新龍國際商務城14項,金融商務區13項。總投資2.89億元。
(2)道路與廣場類項目。為提高試點區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控制率,消除河道黑臭,改善水環境質量,進一步保障城市水安全,提高城市排水能力。我市將重點推進龍鬚路、川匯路等35項海綿化道路及配套雨水管網工程建設,其中新龍國際商務城13項,金融商務區22項。總投資5.95億元。
(3)公園綠地類項目。為充分發揮城市公園綠地對雨水的調蓄淨化功能,保護和修復生態敏感區域。我市將在試點區重點推進三江口濕地公園、橫塘河濕地公園等8項海綿體公園綠地項目建設,其中新龍國際商務城5項,金融商務區3項。總投資12.47億元。
(4)防洪與河道治理類項目。為進一步完善和提升試點區城市防洪能力,恢復和最佳化河流生態環境,我市將在試點區重點推進澡港河河道兩側環境整治、橫塘河防洪及生態改造等9項防洪與河道治理類工程項目建設,其中新龍國際商務城7項,金融商務區2項。總投資4.61億元。
(四)加強宣傳引導及技術培訓。採用多種形式,在報紙、電視、電台與網路等媒體上設定專題或專欄,加強對海綿城市理念的政策宣傳,增強公眾對海綿城市理念的認同度。加大對建設、設計、施工單位的技術培訓力度,促進低影響開發技術設計施工水平的提升,為全面推動海綿城市建設提供人力資源和技術保證。
(五)廣泛籌集建設資金。各級政府要統籌城市建設維護稅,土地出讓收益等財政資金,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投入力度;在城市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中,優先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並納入地方政府採購範圍。省級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引導資金重點支持海綿城市試點示範和技術標準規範的研究制訂。探索創新投融資機制,在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屬性進行分析評估後,因地制宜引入和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風險分擔、收益共享的合作機制,採取明晰經營性收益權、政府購買服務、投資補貼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和經營管理。借鑑已開發國家的成功經臉,探索研究雨水排放許可管理和收費制度。
四、職責分工
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圍繞工作目標分階段推進各項工作任務。
各轄市、區政府:負責本區範圍內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在區級項目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推進指導本區範圍內各單位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宣傳。
市委宣傳部:牽頭做好海綿城市建設宣傳工作;會同建設、規劃等部門,開展海綿城市理念推廣、知識普及等,引導全社會公眾理解、支持、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市發改委:負責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立項環節,依照規定的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對歸口管理的新、改、擴建項目中相關內容進行審核把關,建立審批綠色通道;加強項目稽察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項目按規範建設。
市教育局:配合相關項目的推進實施。
市財政局:根據試點任務,籌措安排相關建設項目資金;會同市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負責PPP公司設立的相關工作,做好PPP項目建設投資、收益等財務收支預測,落實政府購買服務付費方案。
市國土局: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相關土地審批環節,負責管控具有涵養水源功能的城市林地、草地、濕地等地塊出讓和使用,保證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土地需求。
市城鄉建設局:根據部門職責,負責編制相關規劃、規範、標準和政策檔案;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施工圖審查、開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城市建設管控環節,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管理;在城市綠化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制訂相應辦法保證非常規水資源用於城市綠化澆灌;負責對竣工項目進行海綿城市建設專項驗收並進行績效評估,會同財政部門依據驗收的績效評估結果,對社會主體進行獎補資金髮放;負責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監管人員和設計、施工、監理等從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市交通運輸局:根據部門職責,負責編制相關規劃、規範、標準和政策檔案;在道路交通建設管理過程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在自身管養範圍內按要求實施海綿城市改造。
市水利局:貫徹落實上級水利部門關於海綿城市建設規範、標準及有關政策檔案精神;根據部門職責,負責編制相關規劃、規範、標準和政策檔案;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落實到城市防洪規劃、城市水利建設、水資源管理、工程管理及洪水調度等工作中,參與海綿城市項目指導與考核。
市衛計委:配合相關項目的推進實施。
市環保局:負責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環評、環保專項驗收等環節;會同建設部門探索城市面源污染監控、評估、削減等機制、標準和方法。
市規劃局:根據部門職責,負責編制相關規劃、規範、標準和政策檔案;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標準和主要指標落實到規劃條件的制訂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並在“一書兩證”、規劃設計方案審查等規劃管控環節予以落實;探索鼓勵社會主體加大海綿城市建設的規劃舉措。
市房管局:負責在市區危舊房改造、老舊住宅區整治改造工作中落實海綿城市的相關建設要求;在物業管理工作中,落實海綿城市相關設施維護的要求。
市園林局:負責園林綠地系統專項規劃,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建設要求,並與城市總體規劃相協調。
市城管局:在城市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過程中,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制訂相應辦法保證非常規水資源用於城市路面灑掃。
氣象局:做好全年降水總量預測,框定全年吸水總量;發布城市積澇預警,開展流域降水調度預報,做好人工增雨各項準備。
五、保障機制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試點區及市各有關部門要細化目標責任,對照《常州市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及《常州市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16-2018)》,加快制定具體工作計畫,進一步明確項目推進時間表,加強統籌協調,完善項目推進機制,加快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提高服務效能,確保海綿城市建設各項目標任務紮實有效推進。
(二)形成工作機制。為進一步促進海綿城市建設項目順利推進,更好地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各轄市區、市各相關部門在明確職責分工的基礎上,要形成協調聯動機制,根據領導小組確立的工作目標分階段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試點區要求建立海綿城市建設工程季報制度,每季度當月5日前各責任單位向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告本單位所承擔項目工作進展情況,由辦公室整理形成建設進度季工作報告。同時要求建立試點區工作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試點區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會議,總結交流各責任單位工作情況,通報相關工作部署及調整情況,及時調整行動計畫和進度安排。通過季報、例會制度的建立,逐步形成完善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查考核。各轄市區及市有關部門要將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確保責任到位、資金到位、措施到位。建立督查考核機制,各轄市、區要根據2020年20%的建成區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的總體要求,落實相關項目考核工作;試點區要嚴格按照《海綿城市試點建設項目任務分解表》(見附屬檔案)以及各責任主體細化的工作計畫的相關要求,市政府將對試點區海綿城市工程推進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加強工作考核,建立明確的獎懲制度,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褒獎,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嚴格問責,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齊抓共管、紮實推進的濃厚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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