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深化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

《關於進一步深化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03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深化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深化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為適應我市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建設步伐的需要,不斷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進一步美化城市環境,創新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大力推進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和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工作,市政府決定深入開展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創衛”、“創模”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按照“突出重點、強化整治、立足長效、著眼提高”的工作思路,堅持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集中控制、依法治理的原則,從現在開始,集中4個月的時間,進一步深化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年內建成一批市容樣板路,推動城市的功能、環境、形象、品位邁上新台階,加快形成現代化特大城市的新格局、新面貌。
   二、整治範圍和目標
  (一)整治範圍
  對市區主要道路兩側市容環境進行全面整治。重點整治黃山路、花園路、勞動路、清涼路、蘭陵路等一批入城口道路。加快常澄路、萬福路、新常漕路兩側整體市容改造建設的步伐。武進區要加強對常武路等連線城區的道路整治,戚區要加強對戚大街等區域中心道路整治。年內建成延陵路、和平路、新豐街三條市容樣板路。
(二)整治目標
  臨街單位、商店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門前衛生整潔、綠化優美、車輛停放整齊有序。道路清掃保潔落實到位,主要道路乾淨整潔,無零星廢棄物和白色垃圾。市區施工工地文明施工,圍護規範,周邊環境衛生整潔。臨街店面標誌標牌設定規範,封閉捲簾門統一改造為防盜格柵透景捲簾門。臨街建(構)築物立面清潔美觀。各類戶外廣告、燈光設施、臨街公共設施(如交通標誌、供電箱、配電櫃、公交站台等)設定規範、清潔美觀、功能完好。市政道路設施(包括橋樑)、環衛設施(如公廁、垃圾箱、果殼箱等)齊全、整潔、完好。各類架空線儘量入地敷設,無條件入地的要架設規範有序、線纜牽掛整齊美觀。臨街無亂設攤、亂張貼亂塗寫和遮陽(雨)篷。臨街單位圍牆實施破牆透綠景觀改造,無違章建築、破牆開店現象。摩修店和車輛清洗站規範營運。
   三、整治的任務、內容及標準
   (一)臨街建(構)築物粉刷、清洗、維修出新整治。
  市城管局負責,市環保局配合,直管公房、臨街住宅樓由市房管局負責實施。
  整治內容及標準:出台《常州市市區建(構)築物保持清潔管理暫行規定》,對市區主要道路和入城口道路兩側建(構)築物以及大型商家店面進行全面清洗、粉刷、維修、出新。通過整治,做到建築物頂部及外立面清潔美觀,無污損、髒亂、破舊現象,其外型、色彩與全路段功能、景觀相協調。
  (二)捲簾店門整治
  市城管局負責,市規劃局、工商局、經貿委、公安局配合,各區組織具體實施。
  整治內容及標準:出台《常州市市區臨街店面容貌管理暫行辦法》,對捲簾門作出明確規定,對延陵路、和平路、懷德路、局前街等主要道路兩側的捲簾門進行整治,現有密閉式捲簾門一律改為透景防盜格柵式捲簾門。通過整治,逐步做到店面櫥窗裱貼出新,無亂招貼,窗內商品擺放、陳列整齊,與整個街景融為一體,清新自然。
  (三)景觀照明建設及燈光設施、戶外廣告整治
  市城管局負責,市建設局、經貿委、規劃局、園林局、供電局配合。
  整治內容及標準:按照《常州市戶外廣告及夜景照明規劃與設計》要求,實施市區主要道路兩側尤其是商業繁華區域的建(構)築物、廣場、綠化、橋樑等公共設施的景觀照明建設。拆除形式陳舊、影響觀瞻及與周邊環境不協調的燈光設施,對鏽蝕破損、畫面陳舊的進行整修。拆除未經審批設定、超期設定、年久失修、版面陳舊、存在安全隱患以及與周邊環境不協調、有礙觀瞻的戶外廣告。通過整治,進一步提升燈光亮化的水平和戶外廣告設定的品味。
  (四)標誌標牌門樓牌匾及遮陽(雨)篷整治
  市城管局負責,市工商局、公安局、教育局、經貿委配合,各區實施。
  整治內容及標準:拆除未經批准、有礙市容觀瞻的標誌標牌、門樓牌匾及遮陽雨篷。設定不規範的,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強制拆除。通過整治,進一步淨化城區空間容貌,改善店容店貌。
  (五)破牆透綠整治及園林綠化管理
  市園林局負責,市建設局、規劃局、城管局、各區配合。
整治內容及標準:結合城市改造,對市區主要道路和入城口道路實施破牆透綠街景整治。道路兩側除建設工地及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得設定實體圍牆,採用半透景或透景圍牆,用綠籬花壇(花池)柵欄為界。通過整治,使臨街圍牆的設定具有較高的文化藝術品位,與市容景觀相協調。加強綠化的日常養護和管理,當前要抓緊做好道路綠化隔離帶的管理工作,防止雨天污水四溢,影響景觀。通過管理,確保綠帶、小遊園無垃圾雜物,設施完好,無缺株、死株及黃土裸露,無亂牽亂釘等破壞綠化現象。
  (六)清臨拆違與破牆開店整治
  市規劃局負責,市工商局、房管局、建設局、園林局、城管局、各區配合。
  整治內容及標準:堅決清除道路兩側、沿河、壓占道路紅線、侵占公共綠地的違章建築。對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和租賃性質,違規破牆開店現象加強整治。要嚴格按照市政府第25號《關於清臨拆違及馬路市場整治後市容環境美化問題的會議紀要》精神,堅持現場移交,落實責任和標準,及早組織實施美化工程,落實長效管理措施。
  (七)建設工地市容環境衛生整治
  市城管局負責,各區、市建設局、公安局配合。
  整治內容及標準:施工工地必須做到圍護規範、牢固、外牆面平整、光潔、美觀。施工場地周邊環境衛生乾淨整潔,無暴露垃圾及亂堆亂搭現象。對工地違規行為尤其是工地運輸過程中的撒、潑、滴、漏現象要嚴管重罰。
  (八)架空線整治
  市建設局負責,市電信局、供電局、廣電局、城管局、移動通信、聯通公司等配合。
  整治內容及標準:有條件實施地埋式走線的路段,必須實施入地走線。要按規範標準設定桿線,桿線之間的距離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多餘的桿線要清除,剩餘的纜線要加強整理,不得圈掛於桿線。暫無條件入地的,要採取一桿多線的方式進行整治,在技術可行的前提下,將所有纜線集中架設在一根桿上。多餘、廢棄的桿線要及時拔除。
  (九)市政公用設施維修整治
  市建設局負責組織實施。
  整治內容及標準:加強道路、橋樑維修出新整治,做到路面平整無破損。當前要強化對主要道路與次幹道、街巷裡弄的接口處的整治,並根據實際情況,按統一向次幹道、街巷裡弄適當延伸的要求進行維修、平整。要確保人行道板完好無損,無鬆動、缺損現象。窨井、管溝蓋板配備齊全,無斷裂、缺少、凹凸現象。對橋樑護欄進行清洗、油漆,保持清潔常新。對公交站台要加強維修、清洗,清除張貼塗寫。主要道路現有的路名牌要重新設計,統一更新。要加強對路燈桿、路燈配電櫃等設施的清洗、維修,清除張貼塗寫,保持設施完好,清潔常新。
  (十)摩修店整治
  市交通局負責,市城管局、工商局、建設局、公安局、規劃局配合。
  整治內容及標準:對市區主要道路無證照經營或不符合經營條件的摩修店要堅決取締,吊銷證照。嚴禁摩修店占道作業,影響交通和污染環境。要進一步強化摩修店的規範化管理,並按科學、合理規劃布點的要求,有條件地在城市東、西、南、北各選擇適當區域集中開設摩修店,逐步全面取締市區主要道路兩側的摩修店。
(十一)報刊亭整治
  市城管局負責,市建設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市郵政局、常州日報社實施。
  整治內容及標準:對亂吊亂掛、亂張貼、亂擺放、髒舊、亂拉遮陽、超範圍經營現象進行整治。對擅自變更位置的,責令整改,拒不服從管理和整改的,將按規定予以強制取締。
  (十二)公共設施整治
  市公安局、電信局、體育局、供電局、廣電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宣傳部、司法局、法制辦及各區依據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整治內容及標準:公安局要對各類交通標誌牌、指示牌進行清洗和維護,保持整潔完好。對交通隔離護欄、標誌標線要全面清洗、油漆出新,破損的及時修復。電信局對臨街的公用電話亭要進行全面清洗,維修出新整治,廢棄的及時拆除。主要道路現有的電話亭要逐步淘汰,設定更為新穎美觀,具有較高品味的公用電話亭。體育局要確保臨街及廣場上的健身設施乾淨整潔、功能完好。供電、廣電、移動、聯通、電信等部門要做好各自主管的配電櫃的清洗、油飾工作。宣傳部、司法局、法制辦及各區(街道、鄉鎮)要加強對各自主管的宣傳欄、張貼欄的修繕、清洗、出新工作,做到整潔完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強有力的組織保障體系。
  為切實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市政府將成立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各區及財政、建設、規劃、公安、園林、房管、環保、工商、交通、供電、經貿委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成員名單另行下文明確)。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各區城市管理與建設局及各成員單位各抽調1名分管領導及有關業務處室負責人集中辦公。辦公室設計畫財務組、規劃設計組、市容環境整治組、景觀照明建設組、綜合協調組等,主要負責市容環境整治的規劃、設計、建設和控制,並制定具體實施計畫,負責疑難問題的協調和處理,負責分解落實整治任務,對整治進度、效果進行督促、考核。各區也要成立相應的整治組織機構,加強對街巷裡弄、城鄉結合區域的環境整治。
  (二)建章立制,不斷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儘快出台《常州市市區臨街建(構)築立面保持整潔管理規定》、《常州市市區臨街店面容貌管理暫行辦法》及《城市景觀照明建設實施方案》等規範性檔案,使整治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行政執法隊伍,要把整治工作作為行政執法的一個重點,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對違章行為嚴管重罰,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各轄市、區及市政府各部門都要採取有效方法,落實長效管理措施,防止回潮,鞏固整治成果。
  (三)強化責任,形成強大的整治工作合力。
  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級各部門必須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家的孩子誰家抱,誰的職責誰履行,誰的任務誰完成,誰出問題誰負責”。要緊緊圍繞整治目標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相互配合,精心組織,落實措施,形成強大的整治工作合力。
  市城管局要充分發揮牽頭扎口和示範帶頭作用,與各條塊緊密配合,做到集中辦公、集中研究、集中行動、及時協調,著力解決整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按照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強檢查和督促,通報情況,確保整治工作紮實推進,落到實處。
  (四)宣傳發動,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台、電台等新聞媒體開闢專欄,經常地、不間斷地加強對臨街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要抓住當前我市市容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從正反兩方面進行多角度報導,弘揚成績、批評落後。要採取生動活潑的宣傳形式,更好地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自覺參與整治工作,形成人人齊參與、各方齊動手的良好氛圍。
  五、考核方法和表彰獎勵
  9月底,由綜合整治辦組織驗收,並評選出市容樣板路。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獎勵,並作為年終目標考核和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推諉扯皮、不切實履行職責,完不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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