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6〕73號)精神,切實加快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修復、保護和改善水文循環途徑,合理配置水資源,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營造和諧人居環境,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按照 “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充分發揮建築、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努力實現城市水體的自然循環,著力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風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要求
認真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6〕73號)的具體要求,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的城市發展方式。結合我市基礎條件,綜合採取“滲、滯、蓄、淨、用、排”等措施,確保實現雨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於70%的目標,讓居民切實感受到“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二)建設目標
到2020年,市區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縣城建成區1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市區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縣城建成區3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2016年底前,市、縣兩級完成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制定工作,建立海綿城市工程項目儲備制度,形成切合實際的技術標準規範。2017年底前,在市區範圍內建成一處具有一定規模的綜合示範區,縣(市)建成一定數量的示範項目,全市形成一批在全省有影響的試點縣(市)、示範區域、示範項目。
三、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
加快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規劃的編制。各縣(市)應於2017年10月31日前編制完成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正在修編中的城市建設相關規劃,均應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已經批准正在實施的城市建設相關規劃,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修編相關內容;凡未體現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各類控制性詳細規劃,應補充完善海綿城市建設內容。理順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在立項、可行性研究、選址、用地、初步設計、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工作程式,把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將海綿城市相關工程建設作為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的重點審查內容,將低影響開發雨水設施納入施工監理範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當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程建設的落實情況,報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四、建設任務與工作要求
(一)加快實施方案和建設計畫編制。各城市(縣城)新區、產業集聚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新建單位及小區規劃、設計和建設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各舊城區結合棚戶區和危房改造、老舊小區更新、公園綠地建設、道路改造等,積極推進海綿城市項目建設的總體要求,編制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和年度建設計畫,建立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儲備制度和項目庫,統籌推進海綿城市項目建設。市本級、各縣(市)、城市區編制的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和年度建設計畫,應於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加快海綿型生態水系建設。落實藍線管理規定,科學制訂城市水系保護與改造方案,確保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加快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和雨污分流改造,科學布局建設雨水調蓄設施,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消除積水區域。加強水系連通,嚴禁隨意侵占填埋水體,逐步改造渠化河道,修復受損水系。加強濱水綠廊建設,實施岸坡生態化處理,建設海綿型生態水系。加強城市河道綜合整治,通過雨污分流、控源截污、河道疏浚和補水活水等措施逐步消除黑臭水體,改善河道水質,增強調蓄和行泄洪水能力。各縣(市)、城市區2016年底前完成建成區直排污水截污納管工作。2017年底前,40%的合流管網實現雨污分流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建成區雨污分流,主要河道基本完成生態改造。市本級2016年底要建成1條以上海綿型生態水系和2條以上河流生態景觀廊道建設任務。
(三)加快海綿型綠地系統建設。城市綠地系統是重要的海綿體。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設計要將綠網、水網、路網有機融合,統籌做好豎向設計工作,在滿足景觀、遊憩等功能的基礎上,兼顧雨水調蓄、淨化等生態功能,儘可能為周邊區域提供雨水滯留、緩釋空間。
公園綠地要因地制宜建設小微濕地、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植草溝、植被緩衝帶、雨水濕地、雨水塘、生態堤岸、生物浮床等,提升公園綠地對雨水的滯蓄和淨化能力。新建公園綠地要全部達到海綿城市標準。現有綠地系統要按照海綿型城市的要求進行提升改造,單位和居住區綠地每年改造量不低於現有綠地的10%,公園綠地每年改造量不低於現有綠地的20%。2016年底前,市本級要建設1個以上海綿型綠地示範項目和城市綠道示範項目,各縣級城市要建設1個以上海綿型綠地示範項目。
(四)加快海綿型道路廣場建設。轉變道路和廣場建設的排水方式,變快速匯水為分散就地吸納,提高城市道路和廣場對雨水的滲、滯、蓄能力。已建道路和廣場可通過路緣石改造和增加植草溝、溢流口等方式將道路徑流引到綠地空間。新建及大修改造道路的綠化隔離帶和兩側綠化帶要因地制宜建設集雨型綠地,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和廣場、停車場使用透水鋪裝,城市廣場宜採用下沉式布局,配套建設雨水調蓄設施。既有道路和廣場海綿化改造要結合道路拓寬、路面大修、廣場功能提升等工程,有計畫地積極推進。新建城區硬化地面中,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不低於40%。
(五)加快海綿型小區和單位建設。建築與小區是海綿型城市建設的基礎。建築設計與小區規劃建設要儘量減少對自然地表的擾動,保持地表自然排水系統,降低不透水區域的面積比例。統籌屋面、廣場、道路、綠地、水系及排水系統之間的銜接,最大限度利用雨水資源。積極推廣屋頂綠化,小區非機動車道和地面停車場採用透水鋪裝,小區綠地和景觀水體要規劃建設下凹式綠地、雨水花園、濕地等集雨型綠地,並配套蓄水設施,收集雨水用於綠化灌溉、景觀水體補水和道路清洗保潔等。規劃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小區和單位及校區,要配建雨水利用設施。政府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項目、各類新建住宅小區、單位庭院、各類大型公共建設項目,都要落實海綿型城市建設要求。老舊小區改造要同步考慮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要求與排水設施能力建設。鼓勵工礦企業和工業廠區根據實際情況採用透水鋪裝,建設集雨型綠地、雨水收蓄和利用設施。
(六)加快海綿城市示範區建設。中心城區和各縣(市)縣城要按照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劃定海綿城市建設示範區,其中市本級不小於50平方公里、縣(市)城區不小於5平方公里。到2020年,各示範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於70%,徑流峰值控制、徑流污染控制、雨水資源化利用等指標均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的標準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成立市海綿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的組織籌劃、項目建設、資金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研究協調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長由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主管城建工作的市領導和城鄉一體化示範區主管城建工作的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市政府主管副秘書長、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以及市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委、財政局、城鄉規劃局、國土資源局、水務局、園林局、環境保護局、氣象局、城市監察管理局、文物管理局主要負責人,澗西區、西工區、老城區、瀍河區、洛龍區區長,伊濱區、龍門園區管委會主任及高新區副主任組成。
海綿城市建設領導小組下設海綿城市建設辦公室(簡稱“市海綿辦”),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的組織管理工作。市海綿辦主任由市政府主管副秘書長擔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主任兼任,工作人員由各相關職能部門抽調人員及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組成,採取集中辦公方式,工作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市城鄉規劃局要科學編制規劃,切實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將海綿城市理念落實到各級規劃之中,並嚴格貫徹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落實市政道路、城市廣場、排水防澇系統範圍內的海綿城市建設計畫,並在圖紙審查、施工圖審批、竣工驗收、技術培訓等方面履行職責,促進海綿城市建設;市園林局負責落實園林、綠地、公園等所轄範圍內的海綿城市建設計畫;市水務局負責落實河、湖、水系等所轄範圍內的海綿城市建設計畫;市發改、財政、國土、環保、氣象、文物和城管等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職責,為海綿城市建設的順利推進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各城市區政府、管委會也要成立海綿城市建設辦公室,負責落實所轄範圍內的海綿城市建設,包括區管道路、廣場和社區等;各縣(市)、吉利區要建立健全各自的海綿城市領導機制,認真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和任務。
(二)完善標準體系。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修訂完善城市水系、公園綠地、市政設施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地方性政策法規,制定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與標準、城市排水標準等。出台系列配套扶持政策,對既有建築小區低影響開發設施改造項目給予一定扶持,新建小區在土地出讓時嚴格執行規劃設計條件,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依法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環節。
(三)強化資金保障。要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土地出讓收益、城市防洪經費等資金,調整支出結構,集中財力優先用於海綿城市項目建設。要多渠道籌措建設改造資金,市發改、財政、住建、國土、水利、園林、環保、文物和城管等有關部門要對有關建設項目予以支持。積極研究制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配套政策,吸引更多社會資本用於海綿城市項目建設。要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公共財政投入力度,足額落實日常養護與管理經費,提高養護維修質量。
(四)嚴格考核獎懲。市海綿辦負責制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定期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考核評估並予以通報。建立健全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獎懲激勵措施,將反映海綿城市建設能力和水平的指標納入創評體系。各縣(市、區)要採取激勵手段,鼓勵和支持企事業等單位積極參與海綿型建築與小區的建設和改造工作。對在海綿城市建設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要堅決依法依紀予以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加強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督促各級做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城鄉規劃部門要統籌協調各級規劃儘快修訂完成,在規劃審批中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指標;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城市道路廣場和排水防澇系統建設,嚴格控制不透水地面面積,增加可透水地面面積;水利部門要加強城市水系規劃建設和管理,提升城市水系的生態效果;園林綠化部門要主動轉變觀念,把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融入城市園林綠化體系;財政部門要加強海綿城市建設及維護資金的撥付、使用監管工作;氣象等其他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主動做好相關工作。
(六)營造良好氛圍。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海綿城市建設的重要意義,增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民眾基礎,動員全社會主動養成更加生態、環保、節水的習慣。要及時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工作進展、規範標準和社會環境效益等向社會公布,主動接受監督,努力為海綿城市建設營造良好氛圍。
附屬檔案:洛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省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2016年10月31日
附 件
洛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省級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建設海綿城市是國務院啟動的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城市建設理念和建設方式的重大轉變。建設海綿城市,有利於減少城市地表徑流污染,加強雨水資源化利用,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減輕城市內澇,並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為加快推進我市海綿城市省級試點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按照 “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綜合採取“滲、滯、蓄、淨、用、排”等措施,充分發揮建築、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努力實現城市水體的自然循環,著力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風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二)建設目標。通過海綿城市示範區建設,磨合組織體系,完善制度建設,探索運營機制,尋求技術支撐,增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做到“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帶動我市海綿城市建設快速發展。到2020年,實現我市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二、示範區範圍
我市海綿城市示範區範圍是:九都路—龍鱗路—關林路—龍門大道—九都路合圍的區域,面積56.8平方公里。共跨越西工區、澗西區、高新區、洛龍區4個行政區,所轄社區36個,行政村8個,常住人口45萬人。建設用地47.93平方公里,主要以居住用地、公共用地、隋唐洛陽城遺址保護區為主。洛河、澗河從示範區中穿過,其中,洛河段長度10.7公里,澗河段長度1.5公里,洛河南岸東乾渠、西乾渠、一乾渠3條排澇渠道長度5.25公里,洛河北岸中州渠和秦嶺渠2條排澇渠道長度5.55公里,總長度23公里。
三、海綿城市建設目標(指標)
(一)水安全。飲用水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城市暴雨內澇災害防治達到規劃設計要求。
(二)水環境。水環境質量不得出現黑臭現象,中心城區河湖水系水質不低於《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IV類標準。城市面源雨水徑流污染負荷(以TSS計)顯著下降,控制率達到70%。
(三)水生態。年徑流控制率為83%,對應的設計降雨量值25.1毫米。城市熱島效應夏季(每年6~9月)日平均氣溫與同區域歷史同期(扣除自然氣溫變化影響)相比下降1-2℃。
(四)水資源。中水回用率達到50%,再生水達到或優於地表IV類要求的污水廠尾水。雨水資源利用率提高到3%,供水管網漏損率不高於10%。
(五)制度建設。建立海綿城市建設的規劃(土地出讓、兩證一書等)、建設(施工圖審查、竣工驗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機制。在城市規劃中劃定藍線、綠線,並制定相應管理規定。
(六)顯示度。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形成連片示範效應。
四、建設任務與分工
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省級試點工作主要任務為56.8平方公里示範區內的生態水系、公園綠地、建築小區、道路廣場、排水防澇項目,共5大類、103個,總投資59.25億元。按照“行業牽頭,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確保到2018年底完成海綿城市試點建設任務。
(一)總體任務分工
1.市財政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PPP模式運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將政府付費金額列入財政中長期預算,並分年度支付給項目實施機構;負責物有所值、財政承受能力報告、實施方案的評審等工作。
2.市城鄉規劃局負責海綿城市規劃編制相關工作。編制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修訂完善綠地、水系、道路等相關專項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有關海綿城市建設內容,制定標準規範、設計要點等標準性文本,督促項目嚴格按規劃實施。
3.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負責城市道路與排水防澇類項目建設。道路類30項,其中,洛北9項、新區21項,三年計畫投資20.58億元;排水防澇類9項,三年計畫投資3.95億元。
4.市園林局牽頭負責園林綠地廣場類項目建設。共13項,三年計畫投資12.84億元。
5.市水務局牽頭負責河渠水系類項目建設。共15項,其中,過境河道生態疏浚治理2項,排澇渠提升改造3項,景觀性提升改造10項,三年計畫投資11.17億元。
6.各相關城市區政府牽頭負責轄區建築小區類項目建設。共36項,其中,洛龍區10項、西工區9項、澗西區13項、高新區4項,三年計畫投資10.71億元。
7.市發改、氣象、國土、環保、城管等部門按職能分工為海綿城市建設提供相應保障。
(二)2016年建設任務
2016年實施的項目共24項,計畫投資3.4億元。
1. 城市道路6項。分別是濱河南路、洛宜路、開元大道、牡丹大道、關林路、古城路海綿化改造工程。
2. 園林綠地3項。分別是新區體育公園、隋唐遺址主題公園、西乾渠兩側綠帶海綿化改造工程。
3. 水系4項。分別是三支渠、分水池、勝利渠、新區大明渠海綿化改造工程。
4. 建築小區9項。其中,洛龍區4項、西工區2項、澗西區2項、高新區1項,分別為安樂社區、龍泰社區、龍祥社區、大學城社區、洛浦御博城社區、泉舜盛世唐莊、中泰花城社區、興隆花園社區、土橋溝社區海綿化改造工程。
5. 排水防澇2項。分別是瀛洲路排澇泵站、一乾渠改造工程。
五、保障措施與要求
(一)強化組織實施。由市海綿辦組建海綿城市建設示範區專項工作組,分設統籌協調、規劃審批、技術保障、資金保障、績效考評、公共宣傳6個小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項目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存在問題。具體職能分工如下:
1.統籌協調組。組長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主任擔任,工作人員由市城鄉規劃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委、園林局、水務局各抽調1名業務骨幹組成,在市海綿辦集中辦公。主要職能是負責市海綿辦的日常協調管理,制定項目推進計畫,分解落實建設任務,督促建設項目按計畫實施等工作。
2.規劃審批組。組長由市城鄉規劃局局長擔任,工作人員由市城鄉規劃部門職能科室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能是負責協調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規劃的編制,項目建設方案審批把關,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標準,監督按規劃和審批方案實施等工作。
3.技術保障組。組長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1名副主任擔任,並簽約1個專業服務團隊提供技術支撐。主要職能是負責制定海綿城市建設標準規範、技術導則、標準圖集、設計要點等標準性文本,制定項目建設技術評估辦法,組織對項目建設開展技術評估等工作。
4.資金保障組。組長由市財政局局長擔任,工作人員由市財政部門相關職能科室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能是負責海綿城市建設PPP模式運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將政府付費金額列入財政中長期預算,並分年度支付給項目實施機構;負責物有所值、財政承受能力報告、實施方案的評審等工作。
5.績效考評組。組長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擔任,工作人員由市政府督查室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能是制定項目推進考核獎懲辦法,對項目建設推進情況進行考評獎勵,督促項目推進等工作。
6.公共宣傳組。組長由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擔任,工作人員由市委宣傳部、洛陽日報社、洛陽廣播電視台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能是負責海綿城市建設媒體宣傳、新聞報導等工作。
(二)調整相關規劃。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對道路交通、排水防澇、綠地系統、城市水系等專項規划進行修編,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融入生態保護、四區劃定(已建區、適建區、限建區、禁建區)、水系布局、綠地系統、功能分區、環境保護、市政和交通基礎設施等內容中統籌考慮。對未納入海綿城市控制指標的控制性詳細規划進行修訂,補充完善海綿城市建設內容。
(三)完善管控體系。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修訂完善城市水系、公園綠地、市政設施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地方性政策法規,制定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與標準、城市排水標準等。出台系列配套扶持政策,對既有建築小區低影響開發設施改造項目給予一定扶持,新建小區在土地出讓時嚴格執行規劃設計條件,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依法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環節。根據國家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洛陽市海綿城市示範區建設項目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洛陽市海綿城市規劃設計導則》等規範性檔案,因地制宜形成量化指引和約束要求,作為進行海綿城市建設的總綱和管理依據,形成與現有管理體系相融合的海綿城市建設管控制度與機制。
(四)多方籌措資金。落實項目建設投融資方案,確定建設項目的投資規模、資金渠道、投融資方式和操作模式。對財政投資項目,編制財政支出分年度滾動預算安排,並納入中長期財政規劃。對採取政府和社會合作項目,制定完整的PPP方案。要結合實際統籌安排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土地出讓收益、城市防洪經費等資金,調整支出結構,優先用於海綿城市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