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築、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的城市發展方式。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推動全省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把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作為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作為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內容,作為修復城市水生態和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能力、擴大公共產品有效投資、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的重要途徑。堅持規劃引領,統籌建設改造,創新機制體制,科學規範管理,有效保障城市生態安全,促進城市科學發展。
(二)基本原則。
——規劃為先,科學統籌。堅持規劃統籌引領、各專業協調並進的原則,充分發揮規劃的控制和引領作用,將海綿城市建設的具體要求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各類專項規劃、建設項目的要求中,科學編制和嚴格實施相關規劃,落實海綿城市建設、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的內容。
——生態為本,自然循環。城市開發建設應保護山水林田湖等水生態敏感區,充分發揮原始地形地貌對降雨的積存作用,充分發揮濕地、水體等對水質的自然淨化作用,優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統與低影響開發設施,實現雨水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和可持續水循環,努力實現城市水體的自然循環,提高水生態系統的自然修復能力,維護城市良好的生態功能。
——因地制宜,統籌建設。依據本地自然地理條件、水文地質特點、水資源稟賦狀況、降雨規律、水環境保護與內澇防治要求等,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與指標。科學統籌規劃各類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各層級相關規劃中確定的低影響開發控制目標、指標和技術要求。低影響開發設施應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規劃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完善機制,強化保障。堅持政府引領、社會參與,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特許經營等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廣泛參與海綿城市建設。
(三)工作目標。
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採取“滲、滯、蓄、淨、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各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舊城區要結合城市道路改造、老舊小區更新、棚戶區改造同步實施。2016年底前,太原市、山西科技創新城要率先開工建設海綿城市示範項目,各設市城市完成海綿城市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到2017年,城市建成區1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二、工作重點
(一)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宣傳和排查摸底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綿城市—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建設的責任主體,要統籌發展改革、規劃、城建、園林、水利、環保、財政等職能部門系統研究國家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政策和技術指南,全面深入了解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要求,加大對全社會進行海綿城市建設的宣傳力度,夯實海綿城市建設的思想基礎。各城市要安排相關部門全面開展海綿城市建設排查摸底工作,按照工作目標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掌握本地海綿城市建設需求和基本情況、存在問題和工作差距,制定實施工作方案。各城市排查和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應於2016年上半年完成。
(二)編制海綿城市建設規劃。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全面摸清現狀、制定工作方案的基礎上,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試行)》具體要求和當地實際情況,組織編制本市海綿城市建設規劃,並加強與城市建設其他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協調和融合。規劃要結合城市生態保護、土地利用、黑臭水體整治、綠地系統、市政基礎設施、環境保護等相關內容,因地制宜確定城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目標,提出城市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的實施策略、原則和重點實施區域,並將有關要求和內容納入城市水系、排水防澇、園林綠化、道路交通等相關專項(專業)規劃。在各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在舊城區要結合城市更新、危房改造、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等問題,推進區域整體治理,逐步實現海綿城市總體要求。2016年底前,各城市應完成海綿城市建設規劃編制工作。
(三)完善標準規範。
各設區市要抓緊修訂完善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標準規範,編制相關工程建設標準圖集,突出海綿城市建設的關鍵性內容和技術性要求。結合實際情況,深化、細化國家相關規範和技術指南的要求,並結合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和要求,編制地方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導則,指導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規劃編制、建設項目設計及職能部門的技術審查。各設區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導則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
(四)嚴格實施規劃管理。經批准的海綿城市建設規劃是海綿城市建設規劃管理的依據,規劃確定的內容要確保得到嚴格執行。要增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做到“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要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統籌實施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科學合理安排工程建設時序。城市新開工建設項目均應符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式,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落實到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與監理、竣工驗收以及檔案移交等環節中。不符合海綿城市建設規劃和技術要求的建設項目,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五)全面推進海綿城市相關基礎設施建設。
各城市要建立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儲備制度,編制具體的滾動規劃與年度實施計畫,實現有機更新。
加強城市水環境綜合整治,發揮水體調蓄功能。嚴格落實“藍線”管理規定,有效保護現狀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等城市水體,按照黑臭水體整治要求合理確定城市水系的保護與改造方案,滿足海綿城市建設控制目標與指標要求。
最佳化城市公園綠地與廣場建設,增強雨水滲透吸納能力。公園綠地與廣場要結合周邊水系、道路、市政設施等,統籌開展豎向設計,在消納自身雨水徑流的同時,儘可能為周邊區域提供雨水滯留、緩釋空間,提高區域內澇防治能力。可採取下沉式綠地、雨水花園、植草溝、植被緩衝帶、雨水濕地、雨水塘、生態堤岸、生物浮床等多種低影響開發技術,在滿足景觀要求的同時,提高雨水滲透能力,並對雨水資源進行合理利用。
改善城市道路排水,有效削減雨水徑流。要轉變傳統的道路建設理念,統籌規劃設計符合低影響開發技術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橫斷面、綠化帶及排水系統,變快速匯水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道路對雨水的滲滯能力。已建道路可通過路緣石改造、增加植草溝、溢流口等方式將道路徑流引到綠地空間。新建道路應結合紅線內外綠地空間、道路縱坡及標準斷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統布局等,優先採用植草溝排水。人行道、腳踏車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車輛通過路段,優先採用滲透性鋪裝材料。
建設建築與小區海綿體,促進雨水資源化利用。鼓勵建築與小區採用綠色屋頂、雨水花園等低影響開發形式,因地制宜規劃建設蓄存雨水的景觀水體和相應設施。新建公共建築和小區應推行綠色屋頂或屋頂花園,增加雨水滲透、淨化和收集利用設施;既有建築與小區可結合實際情況對建築屋頂、建築與小區周邊綠地以及景觀水體等實施低影響開發改造,改造應遵循施工簡便、設定靈活、維護簡單、經濟高效的原則。在小區非機動車道和地面停車場採用透水性鋪裝,增加雨水自然滲透空間。
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要按照已批准的城市排水防澇綜合規劃,加快推進老城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和城區易澇點的整治,加強泵站等排水設施能力建設,做好雨水管網系統與周邊海綿體的有機銜接,全面提高城市整體排水防澇能力。
(六)開展海綿城市試點建設。
各城市要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各種類別的海綿城市試點項目。積極探索投融資、建設維護管理新模式,提高綜合建設管理水平,實現海綿城市試點示範作用,儘快形成一批可推廣、可複製的示範項目,經驗成熟後及時總結宣傳、有效推開。
海綿城市試點項目應依照不同專項內容要求和不同區位進行試點項目建設。試點項目應依據不同專項內容進行設立,選擇實施以公園、景區、廣場等綠地綠廊改造提升為主的園林綠地系統建設,以透水人行道、慢車道和停車場等低影響開發為主的道路交通海綿城市系統建設,以下沉式綠地、可滲透路面及管網改造、雨水收集回用設施為主的建築小區系統建設,以建立城市雨洪調蓄控制系統、海綿城市軟體平台為主的能力保障體系建設,構建全區域、多層次、立體化的城市“海綿空間”,最大限度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積存、滲透和淨化,促進雨水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
三、完善支持政策
(一)鼓勵創新建設運營機制。
要明確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屬性,區別經營性與非經營性,積極創新機制,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在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大力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切實落實鼓勵社會力量投資的各項政策措施,通過特許經營、可行性缺口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海綿城市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大力鼓勵新型經營模式和運行管理模式創新,強化契約管理。同時,鼓勵各類企業、單位、資本的結合,組建綜合業務的海綿城市建設聯合體,統籌組織和實施海綿城市相關項目,發揮資金最大效益。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確保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資金投入,對列入建設計畫的,要在年度預算中優先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並納入政府採購範圍,加快建設步伐。省級財政將積極爭取中央對我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資金投入,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資金的統籌。各級財政部門要對海綿城市建設給予資金支持並積極推進PPP模式;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實施,制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計畫,抓好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加強統籌規劃和考核監督指導;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海綿城市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專項建設基金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支持力度;水利、環保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各司其職,全力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最佳化管理機制。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成立專門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建立工作機制,明確牽頭部門及相關責任部門和單位, 全面開展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要進一步最佳化簡化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批流程,加強部門聯動,探索網上審批,切實提高審批效率。加快創新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管理運營方式,推進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逐步分開,形成權責明確、集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四)加強監督考核。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將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責任部門和單位,並納入政府考核體系,確保紮實推進。要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整改。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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