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我市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的意見

寧波市人民政府,為適應國家鼓勵發展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的政策導向,加快推進我市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明確責任、完善機制、凝聚合力,促進寧波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加快推進我市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而提出的建設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我市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的意見
  • 發布單位:寧波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3年5月14日
  • 類型:政府檔案
基本信息,充分認識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的重要性,加快推進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的主要措施,

基本信息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為適應國家鼓勵發展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的政策導向,加快推進我市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明確責任、完善機制、凝聚合力,促進寧波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加快推進我市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充分認識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的重要性

高速公路是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骨架和主動脈,加快高速公路建設對改善我市高速公路路網結構,提高綜合運輸體系的綜合效益,有效拉動內需,促進區域各地區的經濟聯繫,最佳化區域城市化布局,改善國土的整治、利用,引領高速公路附近地區的經濟繁榮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經過多年的投資和建設,我市高速公路發展迅速,全面建成“一環六射”高速公路主骨架,實現了交通運輸對經濟社會發展由“基本緩解”到“總體適應”的轉變,為寧波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了重要的支撐和保障。
但隨著高速公路網路化不斷推進,我市高速公路建設仍面臨著建設任務重、投融資壓力大、項目制約因素多等問題,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和我市實際,今後新建的高速公路項目主要採用由政府還貸的模式進行建設和管理。為此,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切實推進我市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促進全市交通運輸事業的健康發展,為提前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加快推進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十二五”期間,我市擬建成或新開工象山港大橋及接線工程、穿山疏港高速、三門灣大橋及接線工程、杭州灣跨海大橋杭甬高速連線線工程、杭甬高速複線寧波段一期工程、六橫梅山疏港公路寧波接線工程以及高速公路石浦連線線等多條高速公路,建設總里程約272公里,總投資約486.9億元。至2020年,我市將初步建成高速公路網路體系,總里程達780公里。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六個加快”戰略部署,力爭提前完成建設任務,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加強對高速公路建設的指導、服務,提高項目審批工作效率,縮短項目前期工作周期,全力配合做好項目選址、用地預審及報批、項目環評、水土保持、項目立項等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為項目實施做好準備。
(二)規範建設管理體制。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依法設立事業性質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平台),主要負責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資金的籌集和建成後的運營管理,隸屬於市交通委,機構規格相當於行政正處級。我市政府還貸高速公路項目原則上統一由平台進行運作,已公司化運作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待條件成熟時再納入平台運作(公司化運作的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在運營期間不計提折舊)。平台的組建由市交通委會同市編委辦、財政局、人力社保局、審計局、國資委、市交投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具體落實。
(三)拓寬籌融資渠道。一是發揮市縣兩級積極性。要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分項實施、共建共享”的模式組織建設,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的項目資金由市(含市重點企業)、沿線縣(市)區(含市級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單位)兩級政府按比例承擔(以下簡稱市、縣)。其中南三縣(奉化市、寧海縣、象山縣)按市縣60%:40%比例承擔,其他縣按市縣50%:50%比例承擔,並按資金使用計畫分期投入到位。市、縣有關部門根據銀行貸款審批要求按出資比例出具相應的資本金出資承諾函,落實相應土地或其他方式專項用於彌補項目貸款還本付息缺口並提供相應擔保,項目營運期間和期滿如存在項目貸款還本付息缺口,缺口部分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二是加大財政投入。要在現有財政一般預算安排的基礎上逐年增加投入(其中市本級每年安排不少於2億元)。同時,要在土地出讓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於政府還貸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其中市本級每年要安排不少於2億元用於項目資本金補助)。三是增加資產注入。要充分利用交通基礎設施沿線主要節點、重要區域和周邊的土地等相關資產,加大對融資主體的資產注入力度。主要採用“項目帶土地”的方式,每年專項安排500~1000畝土地指標給市融資主體,由其根據融資需要確定出讓土地,並由當地政府負責出讓,出讓淨收益專項用於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及還本付息缺口的彌補。四是拓寬融資渠道。要在地方政府債券中優先安排資金用於政府還貸高速公路項目;各金融機構要加大對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的融資支持,確保建設資金落實;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投資高速公路建設,積極探索引入BT等模式,進一步拓寬資金渠道。
三、加強領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市政府成立一項目一領導小組,負責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重大事項的決策,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各有關縣(市)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二)明確職責分工。市交通委統一組織實施我市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做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進度等監督協調工作;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市本級項目資本金和項目貸款還本付息缺口的籌措;市高等級公路建設指揮部負責項目建設的具體實施;平台和市交投公司要發揮投融資主體作用,切實承擔起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市本級項目資金的籌融資、建設推進和營運管理等任務。市發改委、國土資源局、規劃局、國資委、金融辦、審計局、公安局、監察局、水利局、環保局、林業局、農業局、寧波電業局、寧波海事局等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全力支持配合。沿線縣(市)區政府和相關單位要落實好共建項目應承擔的資金,做好項目前期及征地拆遷等政策處理工作。
(三)強化考核督查。各級各部門要根據工程年度目標和要求,制定相應的實施計畫,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促進工程順利推進。政府還貸高速公路領導小組要加強督查考核,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各級各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
寧波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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