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工業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推動現代裝備製造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3〕23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強化創新驅動建設工業強市的若干意見》(甬黨發〔2013〕12號)精神,積極開展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加快改造提升勞動密集型傳統特色塊狀產業,培育發展高端裝備製造業,推進工業強市建設,經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工業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 性質:實施意見
  • 地點:寧波市
  • 主要目標:針對我市勞動密集型特色塊狀產業
總體思路,主要目標,工作機制,申報條件,組織管理,試點行業確定,試點項目申報,項目驗收,保障措施,加強組織協調,加大技改扶持,加強人才及金融支持,強化科技創新驅動,建立考核評價機制,

總體思路

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工業強市的目標要求,順應自動化智慧型化製造技術的發展趨勢,堅持“套用牽引、政府推動、企業主體、集成創新、試點突破”原則,以特色塊狀產業套用企業的技術改造為載體,發揮套用企業、裝備製造集成企業、科研院所的整體優勢,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資源共聚、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分工協作機制,攻克瓶頸技術,完善標準體系,促進行業專用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的研發製造。通過試點突破、典型示範,實現面上推廣,促進我市特色塊狀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提升,助推我市高端裝備製造業發展。

主要目標

針對我市勞動密集型特色塊狀產業發展實際,從2013年開始,每年選擇2至3個行業作為試點行業,以試點套用企業技術改造為切入點,開展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研發、製造和集成,改造原有生產過程。通過試點工作,努力實現以下目標:
(一)促進智慧型製造技術和自動化裝備在特色塊狀產業領域廣泛套用,顯著提升勞動密集型產業生產過程的自動化、智慧型化水平,改善勞動力結構,提高生產效率,增加產品附加值,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實現產業的轉型升級。
(二)提升裝備製造業實力,促進裝備製造企業採用國內外先進標準,提升裝備產品質量水平;促進裝備製造業產品向自動化、智慧型化、標準化、集成化方向發展;促進智慧型測控裝置等核心基礎部件的研發、製造,以及在成套集成裝備中的套用。
(三)充分發揮以企業用戶為龍頭,裝備製造企業緊密合作、
科研院所積極參與的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支撐體系和系統創新優勢,發展一批“專、精、特、新”的專業化企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自主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集成創新市場主體,建設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產業鏈協作配套體系。
(四)在重點套用行業突破一批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研發、製造、集成的關鍵共性技術;突破一批智慧型製造基礎技術和核心基礎部件;掌握一批核心技術,擁有一批自主智慧財產權,制(修)訂一批行業標準;建設若干個高水平的重點實驗室、企業工程(技術)中心。

工作機制

以試點套用企業為主體,選擇合適的裝備製造集成企業作為合作單位,建立套用企業與裝備製造集成企業緊密合作機制,共同實施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項目。
(一)試點套用企業圍繞生產線技術改造,牽頭組織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項目申報,提出最佳化的工藝流程和技術路線,編制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方案;合理組織人員、充分籌措項目資金,保障研製工作和試點項目順利實施。
(二)裝備製造集成企業以客戶服務與研發製造相互滲透和融合為導向,根據試點套用企業需求研發設計、製造集成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以規模推廣為目標,研究設計通用化、模組化、系列化產品開發方案,組織實施產業化;研發和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智慧財產權和技術標準;推進智慧型測控裝置等核心基礎部件在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中的套用,提升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製造的集成創新能力;與培訓機構合作,對套用企業開展設備操作人員和設備維護人員技能培訓。
(三)試點套用企業和裝備製造集成企業根據自身技術研發能力,可選擇一家或多家科研院所作為技術支撐,以組建產學研用聯盟的方式進行合作,簽訂技術合作協定,開展聯合技術攻關。

申報條件

(一)試點套用企業、裝備製造集成企業應是在寧波市轄範圍內註冊的規模以上獨立法人企業,管理規範、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兩年內無重大的安全、環保、衛生、勞動、納稅、信貸、質量、智慧財產權等不良記錄,企業綜合信用等級為A類或者B類。其中:
1.試點套用企業在本行業中應具有骨幹帶動作用,技術裝備的創新具有示範效應;具有強烈的“機器換人”意識和實施生產裝備技術改造的迫切需求;願意牽頭組織與裝備製造集成企業、科研院所的合作,聯合開發製造,並在本企業內首試首用。
2.裝備製造集成企業在試點行業具有較強的技術基礎和開發隊伍,具有較完善的試驗條件和較強的研發創新能力;對試點行業內的生產裝備和生產工藝技術有深刻的了解,能夠準確把握本行業裝備技術發展方向;具有在我市特色塊狀產業領域內行銷推廣裝備產品的能力。
(二)科研院所應能夠開展智慧型技術套用集成研究,提供自動化改造整體解決方案,解決共性和關鍵技術,積極為裝備製造和套用企業實施自動化(智慧型化)改造提供技術支撐。

組織管理

試點行業確定

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分別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及行業協會,每年年初對我市特色塊狀產業的勞動力結構、生產組織方式、生產效率、生產裝備的自動化程度等展開調查摸底,並組織專家論證,確定各自當年的試點行業。市經信委和市科技局分別負責各自試點行業的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項目組織管理工作。

試點項目申報

1.市經信委、市科技局根據當年確定的試點行業實際,分別制訂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項目實施指南,報經市政府同意後,自行發布申報通知。
2.試點套用企業牽頭,會同裝備製造集成企業,根據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項目實施指南要求聯合申報項目。
3.試點套用企業所在地經信局(或科技局)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後,向市經信委(或市科技局)提出申請。
4.市經信委和市科技局分別組織專家審核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現場考察,按照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和試點條件要求對企業、項目進行評估,並發文予以確認。
5.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兩年。

項目驗收

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項目完成後,由試點套用企業屬地經信局(或科技局)提出驗收申請,提供項目驗收報告及有關資料,並承諾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市經信委(或市科技局)在遵循公開、公正、真實、科學的基礎上,組織市、縣兩級相關部門和專家對試點項目進行驗收。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協調

市經信委、市科技局牽頭組織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工作,並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試點套用企業和裝備製造集成企業所在地經信局、科技局以及行業協會,建立起市、縣兩級和各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對改造試點工作進行巨觀政策指導、產業導向把握、落實政策扶持、組織專家論證、協調解決難題等。同時,加強宣傳引導,樹立行業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的套用標桿,為改造試點工作營造良好的服務氛圍。

加大技改扶持

1.試點套用企業(即第一家套用企業)對第一條生產線按試點改造項目要求實施技術改造的,按實際設備和研發技術投入額,予以30%的補助。補助資金由市財政與企業屬地縣(市)區財政以50%和50%的比例分擔補助;其中奉化市、寧海縣和象山縣,市財政與縣(市)財政以70%和30%的比例分擔補助。補助資金按年度實際設備和研發技術投入額,分年度下達。
2.第二家套用企業購置首條研發製造的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實施技術改造的,按實際設備和技術投入額,予以15%的補助。套用企業後續購置研發製造的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實施技術改造的,其技改項目優先列入市重點產業技改專項予以扶持。
3.試點套用企業(即第一家套用企業)對第一條生產線實施技術改造的補助費用和第二家套用企業購置首條研發製造的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實施技術改造的補助費用,分別由市經信委和市科技局在各自的專項資金中予以落實。
4.裝備製造集成企業為擴大研製產品產能而實施的技改項目,按產業鏈技改專項中的龍頭企業技改項目政策予以扶持。

加強人才及金融支持

1.人事管理部門應將研究和套用自動化(智慧型化)製造技術的科技人才納入本地區人才緊缺指數和引進導向目錄,支持裝備製造集成企業積極引進和培養海外工程師和國內外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大力引進和培育創新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
2.金融機構應大力推廣各類新型金融產品和個性化金融服務支持改造試點工作,積極鼓勵套用企業通過買方信貸、融資租賃等方式購買研發製造的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

強化科技創新驅動

加強對試點套用企業、裝備製造集成企業扶持,積極培育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優先認定(推薦)為市級、省級和國家級企業工程(技術)中心,並給予經費支持;對研究和套用自動化(智慧型化)製造技術的創新團隊,優先認定市科技創新團隊,並給予經費支持。

建立考核評價機制

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及動態跟蹤督查。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參照本實施意見對本區域內勞動密集型行業開展改造試點工作。對自動化(智慧型化)成套裝備改造試點項目完成較好的有關縣(市)區經信局、科技局和企業(試點套用企業、裝備製造集成企業)給予表彰。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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