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實施方案

《安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實施方案》是安慶市發布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實施方案
  • 索 引 號:00311007X/201612-00011
  • 信息分類:業務檔案
  • 主題分類:科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安徽省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實施方案》(皖政辦〔2016〕4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安慶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國務院部署,省政府安排,緊扣創新發展要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以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平台為基礎,以構建技術市場網路為依託,以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載體建設為支撐,充分調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社團、技術轉移機構、技術轉移人才的積極性,形成符合科技創新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為實施調轉促打贏轉型攻堅戰增添動力,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建立健全自主創新推進機制,推動“創新強市”規劃建設。
二、主要目標
“十三五”期間,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顯著提高,市場化的技術交易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科技成果轉化載體蓬勃發展,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發展壯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制度環境更加最佳化。
主要指標:建設2個示範性省技術轉移機構、1個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1個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驗示範區,培養40名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全市技術契約交易額穩定在全省中上等位次。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與發布體系。
1.建立安慶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統。構建市級科技成果資料庫和數據服務平台,加強與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統的互動對接,在不泄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前提下,向社會公布科技成果和相關智慧財產權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詢、篩選等公益服務。加強科技成果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積極開展科技成果信息增值服務。
2.配合完善科技成果信息登記制度。宣傳推廣省科技成果線上登記系統,暢通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市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項目在立項時,應約定在省科技成果登記系統的登記事項。市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項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在結題驗收後1個月內,應在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統進行登記。鼓勵引導非財政資金資助的科技成果在省科技成果登記系統登記。
3.推動先進適用科技成果信息發布。鼓勵市內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通過市科技成果信息系統及行業、區域信息系統,發布符合產業轉型升級方向的科技成果。
(二)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市場化服務。
4.建設安慶市網上技術市場平台。以“網際網路+”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核心,以需求為導向,連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投融資機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集聚成果、資金、人才、服務、政策等各類創新要素,打造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安慶市網上技術市場平台。平台依託專業機構開展市場化運作,堅持開放共享的運營理念,支持各類服務機構提供信息發布、融資併購、公開掛牌、競價拍賣、諮詢輔導等專業化服務,鼓勵企業、科技中介機構等通過平台發布相關技術需求信息,形成主體活躍、要素齊備、機制靈活的創新服務網路。
5.建立完善技術轉移機構。支持各地和有關機構建立完善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市場,形成不同層級、不同領域技術交易有機銜接的新格局。支持市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設立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打造連線省內外技術、資本、人才等創新資源的技術轉移網路。推動技術轉移機構規範化發展。
6.推進科技成果評價試點。鼓勵有條件的技術轉移機構、實體研究院等,探索開展市場導向的套用技術成果和軟科學研究成果評價試點,對科技成果的科學性、創造性、先進性、可行性和套用前景等開展評價,為發現科技成果價值、交易估值、作價入股和質押融資等提供輔助決策和參考依據。
(三)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載體建設。
7.建設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依託高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產業園、縣區工業園、大學科技園等創新資源集聚區域以及高校、科研院所、行業骨幹企業等,建設一批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引導科技成果對接特色產業需求轉移轉化,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
8.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依託高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積極申報建設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試驗示範區,整合成果、人才、資本、平台、服務等創新資源,推動一批符合安慶產業轉型發展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在示範區轉化與推廣套用,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金融、人才、政策等方面,探索形成適應安慶區域發展工作經驗與模式。
(四)產學研協同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9.支持創新主體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鼓勵本市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以技術入股、轉讓、授權使用等形式在市內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按其在“全國技術契約網上登記系統”的技術契約成交並按實際到賬額,市給予技術輸出方一定比例的經費補助。對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市內外先進技術成果,按其實際支付技術契約金額數,擇優給予一定比例的經費補助支持。推進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管理改革,對實質參與研發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領導職務科研人員,可按實際貢獻享受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政策。
10.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發揮行業骨幹企業、轉制科研院所等的主導作用,聯合上下游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等構建一批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圍繞安慶重點產業鏈構建創新鏈,推動跨領域跨行業協同創新,加強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為聯盟成員企業提供訂單式研發服務。支持聯盟承擔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探索聯合攻關、利益共享、智慧財產權運營的有效機制與模式。
11.發揮科技社團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紐帶作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助力工程,提升學會服務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和水平,利用學會服務站、技術研發基地等柔性創新載體,組織動員學會智力資源服務企業轉型升級,建立學會聯繫企業長效機制,開展科技信息服務,實現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供給端與需求端的精準對接。
(五)發揮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隊伍的支撐作用。
12.開展技術轉移人才培養。依託高新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和與我市簽訂產學研合作協定的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培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領軍人才,推動建設專業化技術經紀人隊伍。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中符合條件的科技人員從事技術轉移工作。
13.組織科技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實施科技專家服務基層行動計畫、科技特派員制度等,動員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科技人員,深入企業、園區、農村等基層一線開展技術諮詢、技術診斷、技術服務、科技攻關、成果推廣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動,打造一支面向基層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隊伍。
14.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服務。構建“網際網路+”創新創業人才服務平台,提供科技諮詢、人才計畫、科技人才活動、教育培訓等公共服務,實現人才與人才、人才與企業、人才與資本之間的互動和跨界協作。圍繞支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引進培育一批科技領軍人才,繼續加大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的建設力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設立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為高層次人才與企業、地方對接搭建平台。對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在市內轉化科技成果並實現產業化的,市擇優分別給予資金投入參股扶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定位,加強政策、資源統籌,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形成科技部門、行業部門、社會團體等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各縣(市)區要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力度,形成共同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合力。
(二)加強政策保障。鼓勵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績效評估體系和年度報告制度。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符合自身人事管理需要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特點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和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有利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政策。建立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法規實施情況監測與評估機制,為調整完善相關政策舉措提供支撐。
(三)強化資金投入。積極爭取申報省級及國家級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鼓勵各縣(市)區和社會設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引導、科技成果轉化等專項資金(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進行融資,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支持銀行探索股權投資與信貸投放相結合的模式,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供組合金融服務。
(四)加強學習合作。加強對本市試點示範工作的指導推動,學習各地、各部門的好經驗、好做法,重點學習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的經驗和模式。加強與各地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經驗交流,引導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營造有利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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