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實施新一輪東北振興戰略加快推動東北地區經濟企穩向好若干重要舉措的意見》,按照黨的十九大關於“深化改革加快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等部署要求,進一步統籌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戰略實施,形成疊加聯動效應,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進一步增強創新振興東北的信心,著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在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為戰略目標,抓住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這個“牛鼻子”,轉變發展理念,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加快建設實體經濟、
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有效解決產業高端化、企業主體、創業環境、創新活力和動力等方面面臨的問題,營造有利於創新發展的良好生態,依靠科技創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培育發展新動能,重構東北競爭優勢,贏得發展主動權,再創東北創新發展新輝煌。 (一)基本原則。
——深化改革。堅持科技創新與體制機制創新同步發力,提升東北地區市場化程度,著力破解制約東北地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充分釋放東北地區創新創業活力、動力、潛力,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壯大民營經濟。
——企業主體。堅持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最大限度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和轉型動力,加快培育
高新技術企業和
科技型中小企業,不斷增強東北企業創新能力。
——問題導向。聚焦東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薄弱環節和關鍵癥結,重點解決產權不清晰、創新創業環境亟待最佳化、科技人員激勵不到位的問題,著力打通科技成果向實體經濟有效轉化的通道。
——開放合作。堅持開放式創新,深化對口合作機制,共享和集聚信息、技術、資本和人才資源,促進科技人才的雙向流動;加強東北與俄羅斯、日本、韓國等國家科技創新合作。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東北地區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基本建立,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更加健全,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不斷壯大,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取得明顯進展,新動能培育和傳統動能改造提升能力進一步增強,東北地區若干創新支點加快形成,科技創新支撐引領東北振興發展的局面基本形成。主要指標:在東北地區建設國家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區,培育建設若干個國家技術創新中心、3家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和60家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在重點行業領域布局建設100個支撐實體經濟發展的創新創業載體,東北三省高新技術企業達到8000家,技術契約成交總額突破1000億元。
二、重點任務
著眼東北振興發展全局,堅持把專項行動作為新時期推動東北創新發展的關鍵抓手,以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主線,圍繞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強系統部署,加快科技體制改革政策落實落地,搭建市場化交易平台載體,建設專業化服務機構,構建多元化投入格局,發展新產業,培育新動能,推動東北地區創新驅動發展。
(一)加快改革政策落實落地,著力提升成果轉化動力活力潛力。
1. 加強已有政策落實。全面貫徹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相關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發揮瀋陽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引領示範作用,著力抓好關鍵性政策和改革措施的落實落地。重點抓好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遞延納稅等政策的落實。
2. 強化政策銜接配套。健全國有技術類無形資產管理制度,根據科技成果轉化特點,最佳化相關資產評估管理流程,探索通過公示等方式簡化備案程式。探索賦予科研人員橫向委託項目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建立健全符合國際規則的創新產品採購、首台套保險政策。健全技術創新與標準化互動支撐機制,開展科技成果向技術標準轉化試點。
3. 推進職務發明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中央所屬高校、科研院所與發明人團隊或發明人,通過約定股份比例等方式,在法律授權前提下開展職務發明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加大科技創新支持強度,著力構建支持成果轉化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4. 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以國家科技計畫為載體,通過部省聯動,共同組織實施國家重大研發任務等方式,支持東北創新發展,促進重大科技成果在東北轉化落地;開拓多元化科技投入渠道,國家有關部門、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聯合籌資設立支持振興東北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引導金融資本、民間投資參與,力爭基金總規模100億元以上。依託東北地區科技和產業特色,加快推動重大專項成果的轉化套用和產業化。鼓勵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與投資機構合作建立技術轉移基金。中央預算內東北振興新動能培育平台及設施建設專項資金加大對科技成果產業化支持力度,推進創新鏈整合,組織實施一批東北振興重大創新工程項目,大力實施東北地區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三年行動計畫,紮實開展“網際網路+”和新興產業惠民試點示範。充分發揮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作用,鼓勵和支持東北三省科技成果轉化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自然科學基金會與遼寧省人民政府繼續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遼寧省人民政府聯合基金”,通過吸引和集聚全國一流的科技人才,重點解決遼寧產業發展中的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共性技術問題。
5. 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投融資服務。鼓勵國家有關基金和振興東北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技術轉移早期項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投融資支持。研究推動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及符合條件的區域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等金融改革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參與投貸聯動試點,重點為轉化科技成果的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並在東北三省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進行推廣。開展智慧財產權證券化融資試點,鼓勵商業銀行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業務。落實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試點優惠政策。
(三)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著力培育壯大發展新動能。
6. 打造東北特色的雙創示範基地。支持瀋陽市依託三好創新創業大街,建設“盛京雙創走廊”,重點建設“雙創園區”和“產業創新園區”,打造雲計算、金屬材料、大數據、數字醫療、人工智慧等新興產業培育基地,形成具有東北特色的創新創業示範區。支持哈爾濱市依託高校和科研機構,打造“創新創業大街”。鼓勵以科技成果轉化為基礎的“雙創”活動,打造融通發展的“雙創”升級版,推動“雙創”國際化、高端化發展。
7. 推進科技特色產業小鎮建設。推動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加強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瀋陽市建設眼產業特色小鎮,支持吉林市建設國際健康產業雙創小鎮。支持錦州市以國家農業科技園為依託,建設海珍品產業特色小鎮。
8. 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聚焦實體經濟,圍繞機器人及智慧型裝備、汽車電子、碳纖維、化工新材料、能源裝備、航空航天等領域,建設集研發、孵化、生產、融資一體化的專業化眾創空間及科技企業孵化器,推動眾創空間的配套支持全程化、創新服務個性化、創業輔導專業化。圍繞東北現代農業特色產業發展,構建支持農村科技創新創業的“星創天地”,利用線下孵化載體和線上網路平台,促進東北三省農村創新創業的專業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四)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著力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9. 培育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落實好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普惠性政策,為企業創新發展營造良好政策環境。建設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入庫企業,鼓勵地方財政給予補助,並優先獲得科技計畫、風險投資、科技信貸等資金支持,發展壯大高新技術企業群體。探索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政銀合作信用貸款融資試點,加大銀行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培育一批核心技術能力突出、集成創新能力強的創新型領軍企業。
10. 鼓勵以企業為主導的產學研合作。引導支持企業圍繞市場需求和長遠發展,建立研發機構,健全技術研發、產品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大幅度提高大中型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的比例,在主導和優勢產業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發揮企業在市場導向類科技項目研發投入和組織實施中的主體作用,支持企業牽頭會同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技術交叉、建立專利池等方式促進技術轉移擴散。
(五)加快打造科技創新高地,著力最佳化產業結構。
11. 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與發展。支持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加快推進以裝備製造業為重點的傳統工業轉型升級,培育發展與傳統工業互為支撐的新興產業,構建具有區域特色的新型產業技術創新體系。支持長春並積極培育哈爾濱—大慶—齊齊哈爾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12. 提升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新發展水平。最佳化東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布局,推動遼寧省盤錦、丹東、撫順、朝陽和黑龍江省牡丹江、七台河等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升促建,建設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推動佳木斯創建以農業為特色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重點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現代都市農業、農機裝備、綠色食品等產業。培育發展一批產業與技術創新聯盟,支持創建國家機器人及智慧型製造技術創新中心。加快遼寧省本溪製藥、鞍山雷射、大連信息技術及服務,吉林省長春汽車電子、通化醫藥,黑龍江省大慶高端石化、齊齊哈爾重型數控工具機等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創新型產業集群。
13. 支持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在創新領域先行先試。推進遼寧中部(瀋陽—鞍山—撫順)和吉林中部(長春—吉林—松原)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支持示範區內創業創新中心和雙創示範基地等功能平台建設,突出體制機制創新和科技創新,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換,中央預算內東北振興新動能培育平台及設施建設專項資金加大對示範區建設的支持力度。
14. 探索可持續發展的路徑。推動東北三省有條件的城市創建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或省級可持續發展創新示範區,圍繞資源枯竭城市可持續發展、山區綠色轉型可持續發展、產業轉型升級等主題,探索具有東北區域特色的可持續發展新路徑。
15. 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對東北三省承擔實施國家種業自主創新工程、第二糧倉科技創新工程、藍色糧倉科技創新工程等專項給予積極支持。重點支持開展種業科技創新,選育玉米、水稻、大豆、馬鈴薯等主要作物新品種,最佳化畜禽、水產優勢特色品種;開展設施農業、海洋牧場建設、農機裝備、森林特產開發、種養循環利用、智慧農業等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加強東北黑土地保護,突破制約農業產業發展及生態安全的瓶頸問題。
16. 加快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重點圍繞糧油、乳品加工、畜禽、果蔬飲料、飼料、水產品、水果及冰葡萄、山參、中藥材等優勢特色農產品產業,延長產業鏈和創新鏈,支持開展深加工關鍵技術攻關,加快研發新產品、推廣套用新技術、新設備,提升農業物資技術裝備水平,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加強農產品加工集聚區科技創新能力建設,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聯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科技創新基地,提升精深加工水平。
17. 科技支撐冰雪旅遊產業發展。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支持冰雪景觀的建造工程技術研發、照明技術研發、大數據分析技術、冰雪娛樂設施研發以及建立健全冰雪景觀標準體系;支持亞布力、北大壺、松花湖等地區打造集體育科研實驗、訓練質量提升的“智慧雪場”,構建“智慧雪場+冰雪度假村”的冰雪產業發展模式,有力支撐2022年冬奧會冰雪旅遊產業和冰雪運動成績。
(六)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著力提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水平。
18. 建立高校和科研院所技術轉移機構。在有條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專業化、市場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和成果轉化基地,統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智慧財產權管理職責和市場運營。試點探索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有效機制與模式,建立職務科技成果披露與管理制度,培育一批運營機制靈活、專業人才集聚、服務能力突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技術轉移機構。
19. 推動企業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支持東北地區國有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設立技術轉移機構,共同開展研究開發、成果套用與推廣、標準研究與制定等。圍繞“網際網路+”戰略開展企業技術難題競標等“研發眾包”模式探索,引導科技人員、高校、科研院所承接企業的項目委託和難題招標,聚眾智推進開放式創新。完善科技成果向企業轉移擴散機制,支持企業引進國內外先進適用技術,開展技術革新與改造升級。
20. 完善東北區域技術轉移服務體系。支持推動國家技術轉移東北中心(長春)、東北科技大市場、哈爾濱育成中心建設,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功能,強化與其他國家技術轉移區域中心的協同合作,構建區域技術交易網路平台,提升技術交易服務能力。建立健全東北省、市、縣三級技術轉移工作網路。發展面向市場的新型研發機構,圍繞區域性、行業性重大技術需求,實行多元化投資、多樣化模式、市場化運作,發展多種形式的先進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孵化機構。開展創新研發眾包特色的中國創新挑戰賽系列活動,鼓勵已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園區、示範基地等產業集聚區開展有關轉化活動,促進產學研深度合作,實現科技成果與有效需求直接對接。
21. 加快國際技術轉移。發揮東北地區在“一帶一路”的節點作用,加快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建設,鼓勵企業開展國際技術轉移。支持遼寧省依託中德(瀋陽)高端裝備製造產業園,部省共建國際創新園,推進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支持吉林省中烏高層次人才引進基地、哈爾濱中俄中烏中白科技創新與高端人才培養及引智基地建設,吸引國內外更多創新主體到東北創新創業。
22. 加強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通過科技部與地方省部共建方式,依託延邊大學,支持吉林省創建長白山濕地與生態國家重點實驗室;依託哈爾濱醫科大學,支持黑龍江省創建寒地慢病防治及藥物研發國家重點實驗室。支持遼寧省申報建設核主泵技術及安全和內分泌國家重點實驗室。加強東北三省地區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加快推進東北三省醫學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普及推廣。依託中科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力爭在遼寧大連布局建設高重複頻率極紫外相干光源裝置。加快推進吉林大學綜合極端條件實驗室裝置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和改造已有的中科院東北地理與農業生態研究所濕地與農業創新設施,提高設施運行的科技效益和經濟社會效益。加快支持建設哈爾濱工業大學空間環境地面模擬裝置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
23. 打造軍民融合科技服務平台。鼓勵東北三省建設科技軍民融合類協同創新平台。健全國防科技協同創新體系,推動軍工和民口科技資源的互動共享,支持東北地區軍民融合成果在當地轉化。組織開展“中國創新創業大賽軍民融合分賽”、“民參軍創新挑戰賽”、“軍轉民科技成果直通車”、“軍民兩用在研項目及科技成果發布會”等品牌活動,營造良好的科技軍民融合發展氛圍。
24. 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鼓勵瀋陽開展智慧財產權綜合改革,建立專利、商標、著作權“三合一”的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體制,提高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以及服務的綜合水平和整體效能,支持建立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強化吉林省智慧財產權基礎能力建設,支持吉林省實施專利導航試點工程,提升長春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綜合服務能力,完善國家專利技術(長春)展示交易中心和吉林省專利信息服務平台的公共服務網路。支持黑龍江省建設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運營)平台建設,開展“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服務。
(七)加強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著力營造拴心留人的創新創業環境。
25. 激發科技人才的活力動力。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完善人才激勵機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強化對科技、管理人才的激勵,建立健全充分體現智力勞動價值的分配機制。允許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實行年薪制、協定工資或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引進緊缺或高層次人才。
26. 加強科技人才培養和引進。依託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加強東北重點產業急需技能人才培訓,發展現代職業教育。鼓勵設立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基金,通過創業本金補助、貸款補貼等方式,引導大學畢業生在本地就業創業。依託國家“萬人計畫”等重大人才工程、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等,加強對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的培養,加大對高端裝備製造等領域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組織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高層次人才援助計畫,通過建設科技領軍人才創新驅動中心等方式,帶動技術、智力、管理、信息等創新要素流向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圍繞產業升級核心技術需求,積極引進國外智力資源,鼓勵建立高層次科技人才及團隊柔性引進機制,加強海外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引進,吸引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創新創業。
27. 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構建東北地區多層次技術轉移人才發展機制。加強技術轉移管理人才、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等隊伍建設,探索開展技術經理人資質認證,暢通職業發展和職稱晉升通道。依託東北地區高校和社會機構建設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建立“基地+教材+師資+管理”四位一體的技術轉移人才培養體系,完善學歷教育、在職培訓、行業管理與激勵保障“四位一體”的區域技術轉移人才培養體系,培養一支職業化、專業化的技術轉移人才隊伍。
(八)加強對口科技合作,著力推進區域協同創新發展。
28. 加強科技園區合作共建。支持遼寧、吉林、黑龍江與江蘇、浙江、廣東,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與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對口合作省市建立科技創新合作機制,支持東部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在東北地區設立分園區,引進東部地區的先進經驗、管理團隊,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圍繞1~2個關聯性和互補性強的產業,在項目、資金、人才等方面開展務實的科技創新合作,吸引優勢產業集聚,探索跨地區利益分享機制,合作發展“飛地經濟”。
29. 共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加強產學研合作,促進跨區域科研合作和成果轉化,定期組織開展科技對接交流等活動。鼓勵東北地區複製東部地區在科技成果使用、處置、收益管理改革等方面的經驗做法,探索科技成果有序轉移的利益分享機制和合作共贏模式,引領產業合理分工和最佳化布局。推動科技成果在本地產業化。開展技術轉移從業人員定向培訓,建立技術轉移對接平台,促進科技成果的雙向流動和套用轉化。
30. 推動創新創業合作。推進東北地區與東部地區開放共享“雙創”資源,合作共建一批“雙創”平台,支持東部地區優秀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團隊參與東北地區創業投資發展。引導東部地區人才積極參與東北地區創新創業。組織東部地區院士、專家等高層次人才對口支持東北地區科技創新和企業發展。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知識產權局、中科院、自然科學基金會、國家開發銀行與東北三省人民政府聯合實施專項行動,建立專項行動統籌推進機制。加強中央與地方、部門與部門、東北三省間協調聯繫機制,定期舉行專題會商,協調解決跨部門、跨區域重大問題。
(二)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環境。
根據“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針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實際,建立科技創新改革試錯、容錯和免責機制,正確對待創新改革振興過程中的失誤與失敗,降低改革者承擔的風險,激發改革動力。
(三)加強組織實施。
專項行動分兩個階段滾動實施。第一階段至2018年底,按本實施方案明確的重點任務組織實施,2018年底前開展總結評估。第二階段為2019年至2020年,根據第一階段實施成效和東北三省發展實際與階段需求,提出重點任務和實施目標。按照點上突破、滾動實施的原則,加強對專項行動實施的指導和推動,及時總結宣傳好經驗好做法,營造有利於東北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環境。
(四)加強監督評估。
國家層面建立專項行動監督考核和評價機制,組織開展年度監督檢查和第三方評估工作,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東北三省建立督查機制,將專項行動實施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確保年年有目標、年年有任務、年年有成效。每年12月底前,東北三省對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形成總結報告並報送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