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省級預算管理的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省級預算管理的意見

2013年8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3〕3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省級預算管理的意見》。該《意見》共5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省級預算管理的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13〕30號
  • 印發時間:2013年8月20日
發布信息,主要內容,

發布信息

2013年8月2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省級預算管理的意見》。

主要內容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省級預算管理的意見
皖政辦〔2013〕30號
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省級預算管理辦法》(皖政辦〔2012〕4號)實施以來,各部門嚴格執行,切實加強省級預算管理,取得了積極成效。為充分運用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按照“完整、規範、公開、透明”原則,進一步加強省級預算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預算約束。省直各部門、各單位要編細編實預算,儘可能將年度各項支出納入年初預算。省直各部門、各單位原則上不向省財政廳或省政府提出預算追加申請,省財政一般不辦理預算追加。
二、省直各部門、各單位在預算執行中因特殊情況,確需增加安排的支出,可在本年度部門或單位預算之內,經規定程式批准後通過調整結構予以解決。通過調整結構仍不能解決而必須追加的支出,由省有關部門、單位向省財政廳提出申請,其中,追加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由省財政廳提出意見,經分管財政的副省長審核並報省長同意後,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涉及應對重大應急事件的,按皖政辦〔2012〕4號檔案辦理。
三、預算執行中,對省級預算安排、需要二次分配的專項資金,由相關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提出整體分配原則,報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定後,由相關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集體研究並組織實施。其中面向全省分配、政策性強、連帶作用大的重大專項資金,提交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四、全面清理整合專項資金,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創新資金使用方式,涉及扶持經濟社會發展的專項資金,整合歸併,聚焦使用,依據規則分配,儘可能採用貼息、擔保、以獎代補、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放大帶動效應。
五、省財政廳要加強對專項資金二次分配的監督,督促有關部門和各地規範專項資金分配,嚴格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及時將資金撥付相關單位和項目,並跟蹤使用情況,適時進行績效評價。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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