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安徽省預算管理規定》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安徽省預算管理規定》的決定

2003年10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安徽省預算管理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3年10月24日
  • 實施時間:2003年10月24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鑒於《安徽省預算管理規定》已被《安徽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代替,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廢止《安徽省預算管理規定》。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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