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0年6月30日合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09月19日
  • 實施時間:2010年09月19日
  • 頒布單位:合肥市人大常委會
(2010年6月30日合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經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查批准,現予公布。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9月19日
鑒於目前我市預算外資金管理已被非稅收入管理所取代,《合肥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已無繼續實施的必要,合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對其予以廢止,並報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00821(批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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