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黑龍江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黑龍江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黑龍江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10.12.17由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黑龍江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12月17日
  • 實施時間:2010年12月17日
  • 頒布單位: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黑龍江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由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10年12月1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12月17日
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黑龍江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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