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全省進行縣級直接選舉問題的決定》等12項決議、決定的決定

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集中清理地方性法規的工作部署,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現行有效的具有地方性法規性質的決議、決定一併進行了清理,認為部分決議、決定在內容上有的已失去上位法依據,有的已被相關法律法規所代替,有的已超過時效期,有的已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失去指導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全省進行縣級直接選舉問題的決定》
  • 外文名:無
  • 時間:2010年6月11日
  • 省份:黑龍江
基本信息,詳細信息,

基本信息

(2010年6月11日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對以下12項決議、決定予以廢止。

詳細信息

一、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全省進行縣級直接選舉問題的決定(1980年2月26日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二、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全省本屆社、鎮人民代表大會任期起始時間的決定(1982年2月20日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三、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和成立省選舉委員會的決定(1983年11月16日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四、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民事審判和人民調解工作的決議(1985年7月7日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五、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法紀檢察工作的決議(1986年3月16日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六、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經濟犯罪和加強經濟審判工作的決議(1986年4月28日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七、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制發省人民代表視察證的決定(1986年7月26日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八、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學習、宣傳、實施民法通則的決議(1986年12月27日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九、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深入開展反貪污、受賄鬥爭的決議(1989年7月22日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十、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在綏化、松花江、黑河、大興安嶺地區設立工作委員會的決定(1989年7月22日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十一、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地區人大工作委員會實行委員制的決定(1990年12月29日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十二、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紀檢察工作的決議(1996年4月26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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