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嘉淦

孫嘉淦

孫嘉淦(1683年-1753年),字錫公,又字懿齋,號靜軒,山西興縣人,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以敢言直諫而出名。

孫嘉淦幼年時期家境貧寒,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孫嘉淦考中進士,自此踏入仕途。初任翰林院庶吉士檢討等小官,此後歷任國子監司業順天府尹工部侍郎刑部侍郎吏部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刑部尚書吏部尚書直隸總督宗人府府丞工部尚書協辦大學士等職。

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孫嘉淦去世,享年七十一歲,諡號文定。

基本介紹

  • 本名:孫嘉淦
  • 字號:字錫公,又字懿齋
    號靜軒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山西興縣
  • 出生時間:1683年
  • 去世時間:1753年
  • 主要作品:《春秋義》《南遊記》《南華通》
  • 諡號: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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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初入仕途

孫嘉淦早年家境貧寒。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孫嘉淦考中進士,自此步入仕途,任庶吉士,隨後擔任翰林院檢討一職。

敢言直諫

雍正帝性格喜怒無常,登基之初,大臣們皆不敢直言進諫。孫嘉淦首先上疏建議他“親近兄弟、停止納捐、西北收兵”。孫嘉淦的上疏頗有含沙射影的嫌疑,雍正帝聞之,大怒,並斥責翰林院掌院學士。當時輔臣朱軾在旁邊,委婉地說道:“孫嘉淦雖然狂妄,但我很佩服他的膽量。”雍正帝沉吟一會兒,大笑說:“朕亦佩服他的膽量。”雍正帝立即召見孫嘉淦,並升任他為國子監司業
雍正四年(1726年),孫嘉淦擔任國子監祭酒。六年(1728年)正月,署理順天府尹一職。期間孫嘉淦父親去世,回鄉守喪,期限未滿便被要求回京擔任工部侍郎,仍兼任順天府尹、國子監祭酒的職務。

新帝重用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帝駕崩,新皇帝乾隆登基。九月,孫嘉淦擔任吏部侍郎一職,十一月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仍兼任吏部侍郎。他再次上疏,專論君主“三習一弊”,直言告誡皇帝。乾隆帝見到他的奏摺,對孫嘉淦十分讚賞,孫嘉淦因此升任刑部尚書
孫嘉淦《三習一弊疏》奏章拓片節選孫嘉淦《三習一弊疏》奏章拓片節選
在刑部尚書任上,孫嘉淦能夠做到秉公斷案。河南鄭州有疑獄冤案,皇帝曾派遣欽差前往查辦,但結果不盡人意。乾隆皇帝命令孫嘉淦前往審理此案,孫嘉淦將涉案十餘人的冤情全部審理清楚,還百姓公道。
乾隆三年(1738年)四月,孫嘉淦升任吏部尚書,仍兼任刑部尚書。九月,直隸總督李衛彈劾總河朱藻貪贓誤工,皇帝命孫嘉淦和尚書訥親前往審理此案,查實後依法對朱藻加以懲處。

心繫百姓

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孫嘉淦任直隸總督
清朝建立之初,為滿足民眾口糧的需求,曾頒布過極嚴格的法令以禁止民間釀酒。各地百姓以私釀獲罪而犯法者甚多。孫嘉淦任直隸總督後,經過調查了解後上疏朝廷,指出釀造燒酒只用高粱、谷糠、豆皮等做原料,並不影響民生,且於民生有利。若一味地禁止百姓釀酒,則不利於民生之計。清廷接受了他的建議,解除了對民間釀酒的禁令。這對於激發民間手工業生產和改善民眾生活都有很大益處。

興修水利

乾隆四年(1739年),孫嘉淦兼管直隸地區的直隸河務工作,孫嘉淦首先提議治理永定河。提出在金門閘上下多建草壩,使河道逐漸恢復的意見。
同年,孫嘉淦、顧琮二人親赴天津,勘察河道及眾河交匯、入海之路。此後,他上疏朝廷,在奏書中他認為,“天津是南北運河與淀河匯合後入海之重地,建議在靜海縣獨流鎮開挖引水河,以防止年久淤墊,這是下游治水的關鍵。”
乾隆五年(1740年)九月,他又上疏陳述綜合治理直隸境內永定河子牙河南運河北運河及東白洋兩淀的具體辦法,得到皇帝允許,並嘉獎孫嘉淦。奏疏呈遞後,恰逢江南河道總督高斌進京,路過直隸地區,乾隆帝命令高斌會同孫嘉淦一併處理直隸河務工作。經過一階段的修復整頓,永定河河道暢通,進而加固了保定城郊堤防,提高了抗災能力,減輕了百姓的困苦。

人物晚年

乾隆六年(1741年)八月,孫嘉淦由直隸總督調任湖廣總督。乾隆八年(1743年),孫嘉淦因處理謝濟世案不當,包庇屬下,被革職。乾隆九年(1744年),孫嘉淦擔任宗人府府丞。乾隆十年(1745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乾隆十二年(1747年)孫嘉淦以年老乞求退休,得到批准。
兩年之後,孫嘉淦回京,入值上書房。乾隆十五年(1750年)正月,擔任兵部侍郎一職,同年八月升任工部尚書,不久後署理翰林院掌院學士一職。乾隆十七年(1752年),孫嘉淦任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孫嘉淦去世,享年七十一歲,諡號“文定”。

主要成就

孫嘉淦以敢於直言進諫而著名,他在乾隆帝即位之初上疏《三習一弊書》被譽為清代“奏議第一”。
孫嘉淦在任直隸總督期間,體察民間疾苦,主要致力於解除釀酒禁令,並奏請修改調整有關法規,安定民生,興修水利,治理河流,發展生產,並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效果。

個人作品

春秋義》、《南華通》、《詩義折中》、《周易述義》、《司成課程》、《近思錄輯要》、《成均講義》、《詩刪》、《南遊記》。

史籍記載

《清史稿·孫嘉淦傳》

軼事典故

不愛金錢

在國子監祭酒任上,一次引見期滿教習,皇帝對教習宋鎬、方從仁不滿意,孫嘉淦則堅持認為二人稱職可用。雍正帝責問他,孫嘉淦接著上奏說教習方從仁不稱其職。雍正帝大怒,斥責孫嘉淦欺君罔上,並下令將他革職交由刑部定罪,擬斬。雍正帝對大臣們說:“孫嘉淦太憨,但他不愛錢。”將他的處罰改為罰往戶部銀庫效力。當時兼領戶部的果親王允禮親往勘察,得知他實心用事,並無怨言,且所經管賬目不差毫釐,於是便據實奏報,孫嘉淦才重新得到任用。雍正十年(1732年),調任刑部侍郎,不久後兼任吏部侍郎
孫嘉淦告老還鄉,從京城回興縣之前,心想自己一輩子從不貪污,沒有攢下幾個錢,如今榮歸故里,還是一副窮酸模樣,遭鄉紳土財恥笑的同時,也給朝廷丟臉。思謀良久,他讓僕人連夜買來十幾口厚重木箱,並親自動手裝滿了磚頭。第二天,輜重浩蕩啟程回家。沒料到,皇帝得到舉報說,孫嘉淦平常裝清廉,實際也是個貪墨官,原因在於,他回鄉的時候金銀財寶帶了好幾騾車。於是,孫嘉淦行至半路遭到檢查。此事一經匯報,皇上很是感動,命令沿途官府以真金實銀換下了孫嘉淦箱子裡的磚頭,算是重重賞了他一筆。

關愛百姓

孫嘉淦在任直隸總督期間,十分關心百姓疾苦。有一個名叫焦韜的人被誣告為“邪教首領”,被官府鎖拿。焦在嚴刑逼供之下屈打成招,不但本人被判凌遲處死,而且株連數百名無辜平民。人命重案依照法律必須經總督複審。孫嘉淦認真查閱案卷,聽取口供,從中發現破綻,為焦韜澄清了冤枉,也還數百名無辜者以清白。
晉州一名叫做紀懷讓的村民,吃飯時不小心把小豆汁灑在自己身上,衣服染上一片紅色。正巧村里發生一樁小兒被殺人命案,捕役硬說他是殺人兇手,不由分說抓到縣衙。紀懷讓忍受不住酷刑,被迫招認,於是被錯判極刑。等到處決的那一天,正定知府陳浩來報告冤情,孫嘉淦親自審理之後紀懷讓的沉冤才得昭雪,錯案才得糾正。

家族成員

祖父:孫世藎,貢生,官至江西崇仁知縣,誥贈光祿大夫
父:孫天繡,廩生,誥贈光祿大夫。
母:原配李氏;繼配原氏。
伯兄:孫正淦,早卒。
仲兄:孫鴻淦,進士,官至湖北公安縣知縣,著有《莊子內篇評註》。
弟:孫揚淦,進士。
子:孫孝愉,曾任刑部主事,官至直隸按察使
子:孫孝則,官至直隸天津府通判
孫:孫鑄,官至河南鹽大使;孫鑾,官至河南員外郎 ;孫鏞,監生

人物評價

雍正帝評價:“朕自從繼位以來,敢於直言進諫者,只有孫嘉淦一人。”
清史稿》評價:“嘉淦諤諤,陳善閉邪,一朝推名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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