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是“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 出處:“十四五”規劃《綱要》
基本概念
《外商投資法》規定,國家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所稱準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企業設立、取得、擴大等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所稱負面清單,是指國家規定在特定領域對外商投資實施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國家對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投資,給予國民待遇。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2013年上海自貿試驗區試點運行第一張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為探索負面清單模式提供了有益經驗。2017年我國以負面清單模式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首次提出全國範圍實施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全國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獨立發布,完善了負面清單管理的基本規則,為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提供了基本依據。《外商投資法》於2019年頒布並於2020年實施,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寫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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