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環境基礎設施是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增進民生福祉的基礎保障。

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處理、固體廢物處置、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等建設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 相關檔案:《關於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主要目標,重點任務,

指導意見

為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了《關於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2022年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22〕7號轉發了《指導意思》。

主要目標

2025年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主要目標:
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000萬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8萬公里,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於1500萬立方米/日,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資源化利用率超過25%,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
生活垃圾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70萬噸/日左右,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0萬噸/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能力比重達到65%左右。
固體廢物處置。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顯著提升,利用規模不斷擴大,新增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
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基本補齊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設施短板,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充分保障,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

重點任務

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包括5方面15項重點任務:
一是加快補齊能力短板,包括健全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能力、持續推進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提升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等。二是著力構建一體化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包括推動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統籌規劃、強化設施協同高效銜接等。三是推動智慧型綠色升級,包括推進數位化融合、推動環境基礎設施綠色高效發展等。四是提升建設運營市場化水平,包括積極營造規範開放市場環境、深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等。五是健全保障體系,包括加強科技支撐、健全價格收費制度、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統計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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