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4年1月1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2024年2月6日,陝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該檔案予以廢止。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14〕4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一、提高認識,增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責任感和自覺性
(一)重要意義。
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的物質基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對於改善人居環境、增強城市承載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運行效率、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加快建設“三個陝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省緊抓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機遇,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全省城市基礎設施規模逐步擴大、功能逐步完善、水平逐步提高。但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相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還存在總量不足、標準不高、管理粗放等問題。各地、各部門要緊密結合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把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擴大投資和消費需求、穩定經濟成長、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保障民眾利益的重要抓手,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總體要求。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要以
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加強規劃統籌,以西安國際化大都市為核心,以10箇中心城市、楊凌示範區、西鹹新區和83個縣城(市)及重點示範鎮、文化旅遊名鎮為重點,明確目標任務,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質量,努力創建生態、綠色、宜居城市;要科學組織實施,有力有序推動重點領域、重點工程建設,切實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要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要學習借鑑國內外先進城市的建設理念和管理模式,加快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標準化。未來一個時期,全省要抓住國家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推進城鎮化建設的機遇,科學施策、精心組織,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規模、管理和質量上有大幅提升,力爭到2017年全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重達到25%,加快構建適度超前、功能完善、管理科學、安全高效的現代化城市基礎設施體系。
(三)基本原則。
科學規劃。堅持先規劃、後建設,先地下、後地上,充分發揮規劃的控制和引領作用。要切實提高規劃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嚴肅性,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編制,策劃一批市政基礎設施項目。
以人為本。優先加強與民生密切相關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城市公用設施供給,提高設施水平和服務質量,滿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注重安全。加強城市現有基礎設施的排查與監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全過程監管,切實提升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質量、運營標準和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應急體系,增強城市防災減災能力,保障城市運行安全。
綠色優質。全面落實集約、智慧型、綠色、低碳等生態文明理念,集約節約用地,最佳化美化環境,結合地域特色推進節能建築、綠色建築發展,建立節能環保等相關指標評價體系,促進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提升城市生態環境質量。
創新機制。改革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融資模式,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公用事業服務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
二、加強重點領域建設,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平
(一)加強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1.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編制和實施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加強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建設。實施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加快提升城市公共運輸保障水平,推動智慧型公共運輸系統建設。大力推進大西安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加快西安捷運1號線延伸段,3、4、5、6號線以及臨潼市域軌道交通建設。推進城市群內主要城市之間的快速鐵路建設,加快西安北客站-鹹陽機場、西安-富平-銅川等關中城際鐵路建設,形成覆蓋西安、鹹陽、銅川以及西鹹新區的城市軌道交通主骨架。積極發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城市地面交通系統,最佳化公交線網布局,開闢公交專用通道,加快調度中心、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建設;將城市綜合交通樞紐、公交換乘樞紐及充電樁、充電站、公共停車場等服務設施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同步推進實施,解決停車難問題,形成客運“零換乘”的運輸體系,提高公共運輸運輸能力和服務水平。到2015年,西安市建成90公里的捷運運營線路,西安市建成區公交站點500米覆蓋率不低於80%、公交出行分擔率達到45%以上,寶雞、延安、漢中等大中城市公交出行分擔率達到30%以上。到2017年,西安捷運運營總里程達到126公里,日均客流量超過150萬人次。支持西安增開歐亞國際客貨運航線,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新起點空中走廊。
2.城市道路、橋樑建設改造。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網路系統,加強城鎮道路與高速公路出口、國道、省道的銜接,形成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支路等多層次、立體化的路格線局,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與交通幹線、交通樞紐城市的連線。加強交通擁堵路段、節點的改造建設。加快中心城區通往外圍區域直達快速幹線道路建設,加快國、省道縣城過境公路改造,有效緩解擁堵問題。加強盲道、老幼通道等無障礙特殊設施的建設。2015年底前,全省力爭完成城市橋樑安全檢測和危橋加固改造,並及時公布檢測結果,各設區市全部建成橋樑信息系統,落實橋樑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城市路橋的運行安全。
3.城市步行和腳踏車交通系統建設。樹立行人優先的城市交通發展理念,倡導綠色出行。各市要加快建設城市步行、腳踏車“綠道”,加強行人過街設施、腳踏車停車設施及道路林蔭綠化、照明等設施建設,全面推廣建立公共腳踏車服務系統,切實改善居民出行環境,滿足綠色、安全、便捷的出行需求。
(二)加大城市管網建設和改造力度。
1.市政地下管網建設改造。認真貫徹實施《
陝西省城市地下管線管理條例》,加強城市供水、污水、再生水、雨水、燃氣、供熱、電力、通信等各類地下管網的建設改造,優先改造材質落後、漏損嚴重、影響安全的老舊管網,確保管網漏損率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到2015年,全省完成城鎮燃氣2424公里、集中供熱1037公里老舊管網改造任務,城市燃氣普及率達到94%、縣城達到65%,供水管網漏損率低於15%。西安市、鹹陽市、榆林市和西鹹新區要啟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其他設區城市因地制宜建設一批綜合管廊項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區和各類園區地下管網應按照綜合管廊模式進行開發建設。
2.城市供水、排水防澇和防洪設施建設。加快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重點建設縣城供水設施,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2015年底前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達到95%,縣城達到90%以上,水質全部達標。加強水源地建設與飲用水源地保護,限期關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切實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快建設引漢濟渭等10大骨幹水源工程及關中、陝北兩大供水網路,確保關中大中城市、重點工業區和陝北能源化工基地用水安全。落實國務院《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在全面普查、摸清現狀基礎上,2014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規劃。加快雨污分流管網改造與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解決城市積水內澇問題。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加強城市河湖水系保護和管理,強化城市藍線保護,堅決制止因城市建設非法侵占河湖水系的行為。推進渭河、漢江、丹江、延河及中小河流防洪保全、水污染防治、生態環境建設,建成一批環境優美、設施配套的水生態景觀和水文化園區。完善城市防洪設施,健全預報預警、指揮調度、應急搶險等措施。到2015年,重點防洪城市達到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2020年前基本建成城市排水防澇和防洪工程體系。
3.城市電網建設。將電網專項規劃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實現各電壓等級協調發展。積極推進以西安城市核心區域為試點的高供電可靠性示範區建設;以滿足新能源發電、分散式發電併網、智慧型小區樓宇、新型智慧型變電站、配電網架最佳化和自動化建設為主的西安、榆林智慧型電網綜合示範工程建設。加快實施城市中心城區主次幹道、城市廣場等重點區域、重點旅遊景點周邊和城市出入口的架空線纜落地工程。到2015年底,建成關中750千伏環網網架,西安市形成330千伏環網網架,其他城市強化330千伏支撐網架,建成110千伏雙回電源結構,增強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到2017年,形成與城市功能相匹配、與城市景觀相融合、滿足新能源和分散式能源接入的“骨幹堅強、配網可靠,能力充足、先進智慧型,服務到戶、供用和諧”的現代化城市供電網路。
(三)加快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1.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以設施建設和運行保障為主線,加快形成“廠網並舉、泥水並重、再生利用”的建設格局。優先升級改造落後設施,確保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達到國家新的環保排放要求。到2015年,全省城鎮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75%以上,其中西安市城區基本實現污水全部收集和處理,其他設區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縣城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80%,35個省級示範鎮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50%。設區市建設完成污水管網3120公里。西安、寶雞等設區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70%以上。加快推進節水城市建設,推動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關中、陝北中心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
2.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探索城市垃圾處理新方式,建立健全垃圾分類回收制度,以西安、寶雞、鹹陽等大中城市為重點,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鼓勵城市開展“城市礦產”示範基地建設,推動生活垃圾資源化回收、規模化利用和產業化發展。紮實推進寶雞、鹹陽、渭南3市國家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工作。危險廢物實現安全貯存和處置。到201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平均達到90%以上,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到2017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確保垃圾處理設施規範運行,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強城市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
1.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合理、配套建設城市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應急、養老、救助、社區服務、社會管理等公共服務設施,切實提高公共資源服務水平。全面加強城市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加強新建小區國小和幼稚園建設。實施疾病控制、婦幼保健和社區衛生服務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加強市級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建設。加快建設省級重大文化設施項目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公共電子閱覽室、數字圖書館和數字博物館工程建設。加強市級體育館、全民健身中心和城市規劃展示場所建設,加快建設專業化老年養護機構和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大力推進城市火化殯儀館、公益性公墓、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孤殘兒童保護等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完善殘疾人服務設施。重點建設省、市、縣三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體系。建立多層次、多元化社區服務體系。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城市社區服務設施全覆蓋。加快新城區、副中心城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形成與產業、人居相適應的公共服務設施體系。到2015年,實現全省每千人口醫院和衛生院床位數41張,學前三年毛入園率93%,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96.37%。
2.城市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協調、運行順暢、高效集約的城市物流網路,實現物流發展與城市功能的有機協調,強化物流對城市運行的保障作用。規劃整合建設一批新型城市物流配送中心,在城市社區布局建設共同配送末端網點。加強物流園區、物流配送基地及其倉儲設施建設。積極推動西安、寶雞等城市開展重要物資標準化城市配送試點。到2015年,全省中心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總面積達到50萬平方米,初步建成西部農產品交易中心。到2017年,形成全省統一開放、競爭有序、高效安全、城鄉一體的現代物流體系。
(五)加強生態城市體系建設。
1.生態園林城市建設。結合城鄉環境整治、城中村改造、棄置地生態修復等,實施城市增綠擴綠工程,加大城市社區公園、主題公園、街頭遊園、湖池濕地、綠道綠廊等規劃建設力度,加快城市綠化步伐,完善城市綠地布局,提高城市生態建設水平。加強對城市文化大遺址的保護,建設生態、文物、觀覽一體化生態文化功能區。結合城市污水管網、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建設,加強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系統管網建設,大力推廣市政設施再生水利用。通過透水性鋪裝,選用耐水濕、吸附淨化能力強的植物等,建設下沉式綠地及城市濕地公園,提升城市綠地匯聚雨水、蓄洪排澇、補充地下水、淨化生態等功能。加強濕地、湖池、丘林地的保護和改造建設。嚴格禁止對城市周邊原有丘、水、林綜合生態功能地帶的破壞。認真落實《陝西省全面改善城市環境空氣品質工作方案》,著力解決重金屬污染和城市汽車尾氣、燃煤鍋爐污染等突出問題,以改善關中城市大氣質量為突破口,帶動全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改善。到2015年,確保老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於60%。設區市至少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水、氣、電等設施齊備,功能完善的防災避險公園。積極推動園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制定創建園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建設方案,到2015年,90%以上縣城建成省級以上園林縣城,力爭把西安市、寶雞市、漢中市、安康市建成國家生態園林城市。
2.城市綠色建築體系建設。認真落實《綠色建築行動實施方案》,推行綠色建築標準,加強新建建築節能工作,嚴格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抓好城鎮供熱系統改造工程。加強公共建築節能管理,實行公共建築能效測評標識制度。以城市工業園區、公共建築屋頂等為重點,加快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等新能源項目。大力發展綠色建材,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製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築體系,依靠科技進步,推進可再生能源、綠色建築規模化建設。到2015年,全省20%的城鎮新建建築達到綠色建築標準。
(六)加快智慧城市建設。
大力推進城鎮光纖到戶,繼續推進關中無線城市群建設,加大熱點區域無線網路覆蓋。加快下一代廣播電視網(NGB)建設,加快推進有線電視網路數位化和雙向化改造;持續擴大第三代移動通信(3G)網路覆蓋,積極開展第四代移動通信(4G)實驗網建設。積極支持西安市創建下一代網際網路示範城市,全面提高城市寬頻網路普及水平、接入能力和業務承載能力。到2015年,城市住宅光纖入戶率達到60%以上,城市接入頻寬能力普遍達到20M以上,省內城市100%有線電視網路完成雙向化改造,3G網路覆蓋所有城市區域。加快建設西鹹新區的國家人口計生委數據中心、未來國際大數據園數據中心及三大電信運營商數據中心項目建設,加快西安、延安、榆林、楊凌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建設,打造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平台和一網通、一卡通、一站通等民生服務平台,構建智慧城市支撐服務體系,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務水平。到2015年,設區市全部建成數位化城市管理模式。
三、強化保障措施,切實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規劃引領。各市要根據城市資源承載能力,科學編制和修訂城市總體規劃,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發揮總體控制和引導作用。堅持地下規劃與地上規劃、適度超前與量力而行相結合,超前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合理有序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努力構建城市立體發展新格局。統籌制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做好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城鎮化發展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強化對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布局的統籌協調。有序組織實施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供水、燃氣等城市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規劃,抓緊編制城市綜合交通體系、電力、水資源綜合利用、排水防澇和集中供熱等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規劃,統籌做好教育、衛生、養老、文化、體育、應急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加強公共消防、人防及防災避險等設施建設,切實安排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二)抓好項目實施。各市要建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滾動建設機制。加快在建項目建設。要切實做好項目組織協調,加強資金、材料、人員、設備的統籌調度,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建設進度。加快新開工項目建設。對於符合規劃的建設項目,要加快項目立項、規劃、環保、用地等前期工作,積極完善各項建設手續,爭取項目儘早開工建設。加強項目策劃儲備。建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庫,加強前期工作的人力、財力保障,超前謀劃項目、超前開展項目審查論證,確保項目建設有序接替。
(三)拓展籌資渠道。各地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多措並舉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財政資金投入。省級財政根據財力增長情況,籌措專項資金,不斷增加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省市有關部門要優先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列入年度申報的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城鎮污水管網專項資金投資計畫。享受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的縣區,要在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優先安排用於城鎮污水廠、垃圾場建設。要充分發揮政府投融資平台的作用,通過盤活城市存量資產、整合國有資產收益、抓好土地收儲等途徑,按程式設立城市建設投資基金,增強投資能力。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投融資平台公司首發上市融資和上市公司再融資,以及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等多元化融資,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金融監管部門以改革創新的思路和切實可行的舉措,積極引導金融機構通過擴大信貸投放、創新金融產品、引入保險資金、設立信託計畫、推進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擴大社會融資規模,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有效滿足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對資金的需求。積極推動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市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專項建設規劃以及年度建設計畫,優先將城市基礎設施項目用地指標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建設用地供應計畫。科學調劑全省土地指標,積極爭取國家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周轉指標,對重點城市、重點項目給予傾斜。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應及時劃撥建設用地,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各地要研究出台配套財政扶持政策,認真落實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費用減免政策、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及相關優惠政策。根據有關規定,適當提高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標準。進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業服務價格調整和補償機制,合理確定城市供水、供氣、供熱等價格,落實環保價格政策。切實落實鼓勵民間投資的各項政策措施,定期向社會公布一批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鼓勵外商從事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經營,支持借用國外優惠貸款建設城市基礎設施。爭取將城市基礎設施重大項目、重點工作列入國家規劃計畫、政策支持和改革創新範圍。
(五)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創新。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於實行審批制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除國家有明確規定由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審批和核准外,今後全部由設區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和核准。對於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許可權全部下放給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規劃、土地、環保等相關前置審批應協調同步下放。各市要研究建立統一、規範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行政審批制度,進一步簡化、最佳化項目審批流程,加強發展改革、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部門的統籌協調,積極推進項目並聯審批,探索網上審批,確保限時辦結。選擇省級重點縣區,賦予相當於設區市的經濟管理許可權。選擇具備條件城市發展自由貿易園區。加快創新城市基礎設施運營管理方式,推進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逐步分開,形成權責明確、制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積極探索新型用地模式,盤活利用閒置和存量土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改革現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事業單位管理模式,向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模式轉變。建立透明創新規範的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積極推動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改革,增強投資能力。
(六)提升管理水平。各市要統籌城市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確保老城區與新城區及園區的互聯互通,地上與地下的整體協調,避免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治理體系,加快建立科學合理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標準規範和質量評價體系。2014年,各市要對城市基礎設施進行全面普查,整合城市管網信息資源,建立城市基礎設施電子檔案,積極拓展數字城市管理系統,推進城市管理向服務民眾生活轉變。
(七)明確責任分工。省政府主要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的巨觀指導協調,同時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做好建設規劃和統籌,完善和創新保障措施,加強項目謀劃儲備,籌措落實建設資金,加快項目組織實施,加強城市基礎設施的運營和監管。省級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進行監督指導。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金融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等支持政策。省金融辦協同金融監管部門研究金融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其他有關部門也要加強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和服務。各市、各部門要按照《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重點任務分工聯繫表》(見附屬檔案),切實落實責任,制訂工作方案,確保順利完成本《實施意見》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
(八)加強監督檢查。省政府督查室要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對照《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重點任務分工聯繫表》,定期對各地、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報告省政府。各級發展改革、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行稽察、審計等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限期整改。各地要將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重點項目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質量評價不合格、發生重大事故的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限期整改,或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附屬檔案: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重點任務分工聯繫表(略)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