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加強城市規劃工作的決議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加強城市規劃工作的決議

2003年11月29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加強城市規劃工作的決議
  • 頒布時間:2003年11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3年11月29日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是配置城市資源和調控城市布局的重要手段,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依法做好城市規劃工作,對提升城市建設管理水平,創造良好人居環境和投資環境,發揮城市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2003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會對全省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下簡稱城市規劃法)、國務院有關規定和《陝西省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檢查情況看,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我省城市規劃工作不斷得到加強,城鎮建設和管理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但是,在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中仍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些地方的領導和部門城市規劃法制意識不強,違反規劃,盲目建設;有的城市總體規劃修編不及時,缺少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不少城市總體規劃科學性、前瞻性不夠,造成建設布局失調、功能不夠完善、土地資源得不到合理利用;小城鎮和鄉村的規劃管理薄弱,不少地方建設混亂;規劃編制和管理的專業力量薄弱,經費普遍不足;規劃實施的監督機制不健全,管理不夠嚴格,違法建設屢禁不止。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我省圍繞建設西部經濟強省目標,加快關中“一線兩帶”建設和陝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陝南綠色產業開發步伐,全省城鎮化建設進入加速發展時期,加強城市規劃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為進一步依法加強城市規劃工作,特作如下決議:
一、加強城市規劃法的學習和宣傳,增強依法規劃建設城市的意識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城市規劃法、國務院有關規定和我省實施辦法的學習和宣傳列為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堅持不懈地抓好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增強依法規劃建設城市的意識。各級領導特別是政府主要領導要帶頭學習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城市規劃知識,牢固樹立規劃意識和依法行政意識,帶頭維護規劃的嚴肅性,不斷提高現代城市建設和管理的水平。城市規劃部門要加強對規划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的教育培訓,做好行政執法工作,保證城市規劃的實施。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城市規劃展覽等形式,向社會各界普及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城市規劃知識,提高廣大公民尤其是建設單位的規劃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依法規劃建設城市的良好氛圍。
二、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切實加強對城市規劃工作的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把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作為提升區域生產力水平,推進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要把城市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與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與環境保護統籌考慮,協調發展。要落實城市規劃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主管部門責任制,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城市規划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承擔主管部門的責任。省人民政府要重點抓好全省城鎮體系和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對設區城市、省級以上開發區、歷史文化名城城市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指導各設區城市做好規劃工作。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要認真做好中心城市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縣城和重點鎮的規劃管理工作。縣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小城鎮規劃工作的領導,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優勢互補、帶動產業、輻射農村的城鎮群,發展壯大縣域經濟。
三、依法加強城市規劃的制定、修編和審批工作,進一步提高城市規划水平
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城市規劃的制定、修編和審批工作,不斷提高城市規划水平,切實解決城市規劃滯後的問題。編制規劃要突出城市特點,完善城市功能,體現以人為本,注重科學性、整體性、前瞻性,把文化傳統、地方特色和時代精神有機結合起來,要在堅持規劃穩定性、嚴肅性的同時,對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規劃,依照法定程式進行修編。要按照總體規劃的要求,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定期編制近期建設規劃,及時制定城市詳細規劃和專業規劃,特別要認真做好城市重點開發建設地區、重點保護地區和重要地段詳細規劃的制定工作。要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做好各類經濟發展園區、教育園區、科技產業園區、旅遊度假區、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城市建設的各類專業規劃以及和城市發展相關的重要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必須服從城市總體規劃的統一要求,體現城市總體規劃的基本原則。要加強小城鎮和村莊規劃的編制工作。小城鎮和村莊規劃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節約用地、保護環境、注重實效的原則,合理確定規模,統籌配置基礎設施和公共建築,集中規劃鄉鎮企業建設用地。規劃編制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競標選擇高水平的規劃方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規劃主管部門要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的審批工作,嚴格審批程式,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城市規劃要充分聽取人民民眾的意見,批准的城市規劃要通過各種方式向社會公開,鼓勵民眾參與規劃實施的監督工作。
四、嚴格實施城市規劃,加強城市建設管理
城市規劃經過法定程式確定後,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執行。城市規劃區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服從規劃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劃,亂批濫建。要嚴格規劃許可制度。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建設要依法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要堅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分級審查發放制度,不得以政府檔案、會議紀要、立項批覆等形式,取代規劃選址審批程式。要加強城鄉結合部建設的控制,管好用好土地,注意預留城市發展的空間。要制定配套政策,認真研究解決“城中村”統一納入城市規劃管理的問題。要統籌城鄉發展,重視抓好村莊建設規劃的實施,規範農村公共設施和住宅建設管理工作,改善農民的居住條件。
五、理順管理體制,加強規劃隊伍建設和經費投入
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實行集中統一領導下的分級管理體制。市、縣城市規劃部門集中統一管理規劃業務,不得隨意下放和肢解城市規劃管理權。城市各類經濟發展園區、教育園區、科技產業園區、旅遊度假區、風景名勝區等的規劃由市規劃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國家級開發區的規劃管理部門可以作為所在地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派出機構,依據授權開展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要積極推行城市規劃決策、執行、監管三者分離和制約的管理模式。要健全城市規劃管理工作機構,加強城市規劃工作隊伍建設,重視專業人才的教育培訓,提高規劃編制和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逐步改善各級城市規劃工作力量薄弱、水平不高的狀況。各級人民政府都要把規劃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經費投入,統籌解決城市規劃編制資金不足的問題。城市建設維護稅要專項用於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
六、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反城市規劃的行為
各級人民政府要健全城市規划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城市規劃監督管理制度,依法保證城市規劃的實施,維護城市規劃的嚴肅性和約束力。城市規劃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管理制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和檢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建設案件。對嚴重違反規劃的建設工程,該拆除的要堅決拆除,並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的責任,堅決糾正“以罰代處”的行為。公安、司法、監察部門要配合搞好城市規劃執法工作。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強化城市規劃執法責任,親自過問和督促處理嚴重違法案件,支持規劃主管部門嚴格依法處理難點問題。對城市規劃工作領導或監管不力,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七、加強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城市規劃工作的監督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能,把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作為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的重點之一。要按照城市規劃法的規定,認真搞好城市規劃的審查工作。要定期對本行政區域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狀況進行視察或檢查,經常聽取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監督和支持本級人民政府加強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保證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和本決議在本行政區域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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