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1999年7月27日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9年07月27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7月27日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三條“常務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事機構和其他工作機構”的規定,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關於提請審議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的議案,決定: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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