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是2023年11月9日陝西省鹹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的條例。條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9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陝西省鹹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檔案通知
條例全文
- 鹹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
《鹹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是2023年11月9日陝西省鹹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的條例。條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鹹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是2023年11月9日陝西省鹹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的條例。條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檔案通知市人民政府、市監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鹹陽...
本條例所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
《條例》對秦腔藝術的保護傳承、人才培養、創新發展和保障措施等進行規範。秦腔藝術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瑰寶,是首批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保護和傳承項目。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傳統戲曲特別是地方戲曲面臨著嚴峻挑戰,保護傳承發展刻不容...
定邊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管理辦法(暫行)為有效保護傳承定邊縣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陝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陝西省非物質文化...
(十)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優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傳承普及以及秦漢文化的研究、挖掘和整理工作。(十一)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圖書刊物印刷出版、音像製品發行、數字電影放映、電子...
為做好《陵水黎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草案)》的審查修改工作,12月1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工委主任李永喜一行6到陵水黎族自治縣召開立法反饋會意見座談會。會議首先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工委對《陵水黎族自治縣非...
(一)歷史文化積澱較為深厚、村落活態保護基礎良好;(二)選址格局肌理保存較完整;(三)傳統建築具有一定保護價值;(四)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良好。第十二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區域,可以申報歷史文化街區:(一)保存文物特別豐富;(二...
《陵水黎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經2015年1月23日陵水黎族自治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通過,2015年3月31日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批准,2015年4月10日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號公布。該...
電子閱讀屏、廣播電視播出傳輸覆蓋設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場所等公共文化設施;(三)鄉鎮、街道應當依託文化站等建設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四)在村、城鄉社區整合文化活動室、職工書屋、農家書屋等資源,建設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國家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經2015年3月27日甘肅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2015年3月27日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1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調查與名錄、傳承與傳播、保護與利用、法律責任、附則6章55條,自...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利用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6年5月26日武漢...
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傳承陝北歷史文脈,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進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陝西省延安市制定了《延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該條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發布 2021年5月25日延安市第五屆人民...
條例內容 (2016年10月19日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制定 2016年12月2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立科學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規範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評定和保護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陝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為了保護、繼承和弘揚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促進自治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國家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2021年9月1日,《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正式施行,2006年3月31日湖北省第十屆人民...
條例全文 (2018年4月28日安順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8年8月2日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亞魯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經2014年8月21日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2014年8月21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1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代表性項目、傳承與傳播、利用與發展、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7...
第一條 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繼承和弘揚自治縣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宜昌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
《河池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於2017年8月31日經河池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21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頒布實施。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非物質...
《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於2012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2012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發文字號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自治縣境內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等,其範圍包括:(一)民族民間傳統刺繡、臘染、編織、根雕、器皿、雕塑、...
《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經2015年9月24日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通過,2015年9月24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06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非物質文化...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縣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
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雲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
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與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
《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旨在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條例》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18年11月23日批准並公布,共二十二條,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發布 揚州市非...
本條例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自治縣內的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之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包括:(一)黎族苗族等少數民族的語言及口頭傳統;(二)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間文學、音樂、舞蹈、樂器、繪畫、雕塑;...
第一條 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條例批准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蚌埠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的決議 (2018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查了《蚌埠市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