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邊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管理辦法(暫行)
- 頒布時間:2019年10月14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0月14日
- 發布單位:陝西省定邊縣人民政府
發文通知
辦法全文
- 定邊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管理辦法(暫行)
為有效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陝西省定邊縣人民政府於2019年10月14日印發了《定邊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管理辦法(暫行)》。該辦法自2019年10月14日至...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認定的,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傳承保護責任,具有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的傳承人。 第三條 認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
定西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命名與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市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是國家出台的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收集、保護,傳承的法律法規,在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第 39 號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經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傳承人,包括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發展歷史...
六盤水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項目申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內容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人民民眾世代相承、與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
《海北州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北政辦〔2013〕29號,各縣人民政府,青海湖農場,州政府各部門:由州文化體育局擬定的《海北州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州政府...
按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39號)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應當確定保護單位;項目保護單位需有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或相對完整的資料,有實施項目保護計畫的...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文化部現開展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
州、縣(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評定辦法,由同級人民政府參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制定。第十三條公布為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項目,應當是具有傑出價值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或...
其中,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之鄉、民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的管理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省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範圍內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管理工作。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在省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本行政...
2014年4月1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4〕15號印發《六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6條,由六安市文廣新局負責解釋安靜靜,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為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促進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繼承和弘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文化...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有效開展傳承活動,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11月10日印發了《榆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11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236人。目前,吉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平台建設穩步推進。2017年1月,吉林省公布了首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傳習所41個,其中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
第十三條 市、縣(市、區)文化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特點、歷史淵源、技藝水平、社會影響力、文化傳承性等,制定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其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辦法,並報市、縣(...
關於印發《營口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的通知 市公共文化服務中心、各縣(市)區文旅局、各相關單位:現將《營口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印發你們,望各單位按照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此...
自治州、縣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對確定和命名的本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特定區域傳統文化以及文化生態空間進行整體性保護。州、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評定辦法,由同級人民政府制定。第十四條 公布為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項目,應當是...
為了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四川省內江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制定了《內江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省級非遺工坊”,是指依託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代表性項目或傳統手工藝,開展非遺保護傳承,帶動當地人群就地就近就業的各類經營主體和生產加工點。經省文化和旅遊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鄉村...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由省級財政安排,用於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補助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文化生態保護區、傳承人記錄補助、傳承人研培計畫補助等開展保護傳承活動發生的...
該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發文通知 各縣(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市公共文化服務中心:《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已經市文旅廣電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阜新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