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4〕15號印發《六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6條,由六安市文廣新局負責解釋安靜靜,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六政辦〔2014〕15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4年4月14日
- 施行時間:2014年4月14日
2014年4月1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4〕15號印發《六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6條,由六安市文廣新局負責解釋安靜靜,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14年4月1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4〕15號印發《六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6條,由六安市文廣新局負責解釋安靜靜,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認定的,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傳承保護責任,具有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的傳承人。 第三條 認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
辦法全文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有關...
第十一條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根據自願原則,提出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推薦名單,經省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專家評議後,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批准。第十二條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
按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39號)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應當確定保護單位;項目保護單位需有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或相對完整的資料,有實施項目保護計畫的...
2007年6月,文化部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2008年5月,文化部發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施行,該法提出:國務院文化主管...
第六條 定西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由個人向所在縣(區)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縣(區)級文化行政部門審核申報材料,提出意見,報市文化行政部門。 定西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為市直屬單位的,可直接向市文化行政部...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文化部現開展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 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在未 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活動的實施...
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及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評審。指導並支持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開展...
第二條 專項資金的來源為中央財政撥款。專項資金的年度預算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及國家財力情況核定。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當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合理安排、專款專用的原則。用於地方的保護項目補助...
近日,安徽省文化和旅遊廳印發《安徽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提出通過建設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性整體保護。主要內容 “安徽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是指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對安徽省內歷史文化積澱...
第六條 組織管理費是指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管理工作所發生的支出,具體包括:規劃編制、調查研究、宣傳出版、培訓、資料庫建設、諮詢支出等。第七條 保護補助費是指補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
為有效保護傳承定邊縣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陝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陝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
為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促進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繼承和弘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文化...
第九條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每年申報一次,當年公布評審結果。第十條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應採取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方式,全面記錄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掌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表現形式、技藝和知識等,...
第十六條 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應當建立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檔案,並及時更新相關信息。檔案內容主要包括傳承人基本信息、參加學習培訓、開展傳承活動、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情況等。第十七條 市及各縣(區)文化旅遊主管...
自2006年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以來,阜新市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和管理工作一直參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的,目前已認定5批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85人,為全市非遺保護傳承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配合、參與有關單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重要項目的審核立項。(二)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傳統工藝類項目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與保護工作。(三)教育部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將本地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 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人選名單(共958人)序號 姓 名 性別 民族 代表性項目 編號 代表性項目名稱 代表性項目 申報地區或單位 一、民間文學(41人)1 王朝美...
辦法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檔案通知 各縣(市、區)文旅局,各功能區文旅部門,市直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工作,推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
(五)申請人持有該項目的相關實物、資料的情況;(六)申請人志願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動,履行代表性傳承人相關義務的聲明;(七)其他有助於說明申請人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材料。項目保護單位為市級機關直屬單位的,可以通過其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