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遼寧省阜新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於2020年4月26日印發了《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該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新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26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26日
- 發布單位:阜新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為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遼寧省阜新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於2020年4月26日印發了《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該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為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遼寧省阜新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於2020年4月26日印發了《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該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認定的,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傳承保護責任,具有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的傳承人。 第三條 認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促進各民族團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遼寧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以下簡稱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經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傳承人,包括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發展歷史...
第一條 為確保我市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定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文化部現開展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工作。
2014年4月1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4〕15號印發《六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6條,由六安市文廣新局負責解釋安靜靜,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辦法全文 連雲港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江蘇省非物質文化...
加強動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參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浙江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為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促進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繼承和弘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文化...
海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海北州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北政辦〔2013〕29號,各縣人民政府,青海湖農場,州政府各部門:由州文化體育局擬定的《海北州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
各市、縣、自治縣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各有關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令第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支持和鼓勵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加強動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參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該辦法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3日有效,有效期兩年。發文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省市駐定各單位:《定邊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管理辦法(暫行)》已經縣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
為了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四川省攀枝花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於2022年3月28日印發了《攀枝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該辦法...
(一)熟練掌握其傳承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二)在該項目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且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三)積極開展傳承、傳播活動,培養後繼人才。不直接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工作和活動的人員不得被認定為代表性傳承人。...
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為更加有效地保護與傳承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進一步做好我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管理工作,根據《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與認定辦法》(浙文社〔2007〕10號)...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經榆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認定的,承擔我區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傳承保護責任,具有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的傳承人。第三條認定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2024年2月19日,文化和旅遊部公布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人選名單。獎項歷程 2007年6月5日,文化部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26名代表性傳承人名單。2008年1月26日,文化部公布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