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於2018年12月28日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9年7月30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
- 時效性: 有效
- 公布日期: 2019/7/30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於2018年12月28日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9年7月30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於2018年12月28日阜新蒙古族自治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9年7月30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一)傳統口頭...
《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於2017年5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旨在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共七章六十二條,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發布 內蒙古...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 (2014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推進文化強省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
本條例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之相關的實物和場所。第三條 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自治縣人民政府...
為了保護蒙古族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是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1年2月25日通過公布,...
第二條 自治縣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和管理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自治縣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
《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於2014年3月21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會議 2014年3月21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條例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
為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弘揚優秀文化傳統,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利用和管理。第...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國家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縣境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自治縣行政區域...
第二條 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都有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責任和義務。第三條 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原則。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的...
《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經2006年9月27日江蘇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通過,2013年1月15日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修訂,2013年1月15日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25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
第二章 保護和管理 第三章 傳承與傳播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已於2016年1月16日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6年3月31日貴州省第...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全人類共同的財富,如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全世界共同面臨的課題。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尚沒有形成一個國際公認的綱領性、條例性非物遺產保護檔案。“非遺節”執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非遺節”最大的成果將是...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繼承和弘揚黎族苗族和其他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自治縣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
《呼倫貝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由內蒙古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於2011年出台。該《辦法》共分為4章30條,明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具體概念、保護方針、保護和享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權利與義務的範圍 ,規定了市、旗市區文化行政部非物質...
六、建立和維護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非遺信息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獲得“蒙古包營造技藝、蒙古文書法、蒙古族服飾”項目保護單位資格。2021年9月1...
條例 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 (2015年9月24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保護、保存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更好得做好我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落實《中華人民...
隆林各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於2019年1月23日隆林各族自治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9年7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繼承和弘揚民族優秀傳...
《北川羌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2008年1月11日北川羌族自治縣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8年5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2008年5月21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吉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2017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