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海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遼寧省長海縣文化和旅遊局
為規範和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遼寧省大連市長海縣文化和旅遊局於2020年印發了《長海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一...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和國家有關財政法律制度...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國...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以下簡稱保護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國非物質...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部 長 孫家正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
《浙江省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浙江省頒布的關於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是一項地方法律法規。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
辦法解讀 出台背景 《暫行辦法》自實施以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作用,促進我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現對其修訂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暫行辦法》由省財政廳、省文化廳於2008年7月份聯合印發實施,已經到期。二是隨著非遺事業發展和...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是指寧波市財政安排的年度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物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非國有博物館建設與發展等項目。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遵循“突出重點、分級管理、注重績效、規範管理...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由省級財政安排,用於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補助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文化生態保護區、傳承人記錄補助、傳承人研培計畫補助等開展保護傳承活動發生的...
為了規範和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於2022年制定和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自治區非物質...
加強研究闡釋和非遺保護成果的宣傳、普及、套用。(二)加強非遺項目保護 1.加強非遺代表性項目制度建設。修訂《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支持各地加強非遺代表性項目認定和管理制度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出台非遺代表性...
請按照《財政部、文化部關於印發〈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12〕45號)等要求,做好預算編制、指標安排等相關工作,並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將2021年轉移支付提前下達至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上各級財政...
2017年12月14日,《青海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經2017年12月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19號公布;2020年6月12日,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25號《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文化局負責解釋。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實施。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文化局2010年6月11日印發的《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京財文〔2010〕1063號)同時廢止。
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主要用於下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一)調查、記錄、建檔、資料庫建設和維護以及珍貴資料和實物的收集、整理、保存;(二)代表性項目保護、瀕臨消失項目搶救;(三...
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湖北省財政廳和湖北省文化廳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實施。省財政廳、省文化廳2008年12月18日印發的《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鄂財教發〔2008〕151號)同時廢止。
市文廣影視局應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公開。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各區文化行政和財政部門可以參照本辦法,設立本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並加強專項資金管理。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台州市非物質文化遺代表性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非...
(五)監督檢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利用情況;(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工作。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所需經費,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是指在海南省境內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為核心,對歷史文化積澱深厚、存續狀態良好、民眾參與度高、具有重要價值和鮮明特色的文化形態進行整體性保護,並經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同意設立...
第一條 為加強宜昌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以下簡稱市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保護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宜昌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一條為了規範和加強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2]45號)、《山西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山西省財政廳...
為有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於2017年5月11日印發了《寧波市奉化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17年6月11日起施行。發文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
請按照《財政部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印發〈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314號)等要求,做好預算編制、指標安排等相關工作,並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將2022年轉移支付下達至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上各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資金使用、項目管理、傳承人管理等制度。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審計部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第二十七條...
辦法全文 榆陽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保護工作的管理,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 “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列入榆陽區批准公布的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所有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