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 成立時間:2009年1月
- 正式掛牌:2009年3月
- 屬性:自治區文化廳直屬處級事業單位
宗旨
主要職責
內設科室
辦公室:
一、制定各項規章制度,檢查各部門的落實情況。
二、負責人事、勞資管理以及年度考核工作;
三、內設財務室,負責財務管理和日常報銷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
四、做好會議通知和會議記錄;
五、負責印章的使用管理,做好檔案的發放、登記、傳遞、催辦、立卷、歸檔、等工作及保密工作;
六、負責檔案的上傳下達、編制工作簡報、年度總結、工作計畫,處理來信來訪事宜;
七、做好黨務工作、協調各部門共同辦理的綜合性工作、組織理論學習,督促檢查各部門共性工作進展情況;
八、開展對外交流工作;
九、開展工會、婦女工作,保障職合法權益,組織好本單位的文體活動、社會公益性活動。
十、負責本單位安全保衛、後勤管理、車輛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內設檔案室管理中心資料的歸檔。
十二、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組織對基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從業人員的專業指導和業務培訓;
二、組織各類宣傳活動、出版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成果的書籍、編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培訓教材;
三、建立專家庫,保持與各類專家的聯繫;對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進行管理;
四、組織參與各類展演活動。
業務部職責
一、制定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總體規劃和實施計畫;
二、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及相關理論研究;
三、制定國家級、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的申報工作;
四、制定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保護的分級分類技術標準和工作規範;
五、加強各級項目的管理工作,跟蹤檢查項目保護計畫實施情況,對保護效果進行評估;
六、負責三級名錄體系的建設、指導與管理;
七、負責編制保護經費預算及相關管理辦法。
技術部職能
一、編制項目普查、檔案保存等工作的電子技術規範和標準,並指導實施;
二、負責本單位自動化辦公設備的日常管理與維護;
三、負責各類圖書文獻、音像製品的採集和編制工作;
四、開發申報、普查等各類軟體;
五、管理和維護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網站;
六、建立和維護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