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肅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7月8日
- 實施時間:2020年7月8日
- 發布單位:肅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文通知
辦法全文
- 肅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
為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甘肅省肅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7月8日印發了《肅南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該辦法自發...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認定的,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傳承保護責任,具有公認的代...
2011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施行,該法提出:國務院文化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對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可以認定代表性傳承人。2019年11月,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2022年末,全國國家級非遺代...
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保護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列入國務院批准公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第三條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實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真實...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文化部現開展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以下簡稱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是指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承責任,在特定領域內具有代表性,並在一定區域內具有較大影響,經文化和旅遊部認定的傳承人。2024年2月19日,文化和旅遊部公布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推薦人選名單。獎項歷程 2007年6月5日,文化部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
州、縣(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評定辦法,由同級人民政府參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制定。第十三條公布為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項目,應當是具有傑出價值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具有典型意義;或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
定西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命名與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市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定西市非物質...
第十六條 列入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項目,自治縣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確定相應的保護責任單位。保護責任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並有兩名以上人員具體負責該項目的保護工作;(二)有該項目傳承人或者收藏有相對完整的該項目資料;(三)有實施項目保護計畫的能力;(四...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省級非遺工坊”,是指依託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代表性項目或傳統手工藝,開展非遺保護傳承,帶動當地人群就地就近就業的各類經營主體和生產加工點。經省文化和旅遊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鄉村振興局共同審核認定並予以掛牌。第三條 省級非遺工坊的申報、確認、設立、建設...
海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海北州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北政辦〔2013〕29號,各縣人民政府,青海湖農場,州政府各部門:由州文化體育局擬定的《海北州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州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海北州人民...
據了解,自2008年開始,中央財政開始對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予以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0.8萬元,2011年補助標準提高至1萬元。重要作用 傑出的傳承人應是在繼承傳統中有能力作出文化選擇和文化創新的人物,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延續、發展中,起著超乎常人的重大作用,受到一方民眾的尊重與傳誦。
2023年12月5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印發《北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7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關於印發《北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的通知 京文旅發 〔2023〕 120號 各區文化和旅遊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宣傳文化部:現將《北...
為了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工作,推動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高質量發展,江蘇省揚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於2022年11月30日印發了《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辦法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檔案通知 各縣(市、區)文旅局,各功能區文旅...
為了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四川省內江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制定了《內江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我市非物質...
為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遼寧省阜新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於2020年4月26日印發了《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該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發文通知 各縣(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市公共文化服務中心:《市級非...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青海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工坊建設與管理工作,加強非遺保護,促進就業增收,鞏固脫貧成果,助力鄉村振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非遺工坊建設有關規定等,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非遺工坊,是指依託非遺代表性項目或傳統手工藝,開展非遺保護傳承,帶動當地...
為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促進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繼承和弘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令第45號)和《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
為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景德鎮傳統制瓷技藝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根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傳統制瓷技藝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市人民政府認定的,承擔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
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效保護和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積極開展傳承活動,遼寧省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於2020年10月30日印發了《營口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發文通知 關於印發《營口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的通知 市公共文...
《海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是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於2021年3月30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 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各有關單位:根據《中華人民...
辦法全文 惠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工作,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活動。本...
《青海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是為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青海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17年12月14日,《青海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經2017年12月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審議...
2014年4月14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4〕15號印發《六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6條,由六安市文廣新局負責解釋安靜靜,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六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管理暫行辦法 印發機關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財政部、文化和旅遊部印發了《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對《財政部 文化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教〔2012〕45號)進行了修訂。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以下簡稱保護資金)的管理與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