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7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11月27日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十七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
- 頒布時間:2014年11月27日
- 實施時間:2014年11月27日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1月7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11月27日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十七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陝西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規定 (2021年1月14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號公布 自2021年3月1日起 施行)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完善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明確...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是1988年7月7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頒布的檔案。2022年12月1日,根據陝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修訂信息 1988年7月7日陝西省...
根據1996年9月3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修正 2007年3月31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三)決定列席會議人員名單;(四)會議的其他準備事項。第八條 常務委員會應當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二十日前,將開會日期、地點和建議會議討論的主要事項通知代表。臨時召集的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適用前款規定。第九條 省人民代表...
第六條 重大事項議案、報告的提出和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程式,按照《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第七條 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批准和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的重大事項議題,一般應當在每年年初提出。提請...
二、對《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作出修改 刪去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中的“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 三、對《陝西省保護公民舉報條例》作出修改 (一)將第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公民對於國家機關的違法失職...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議案的規定 (1987年3月11日陝西省第六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二、省人民代表大會舉行...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of Shanxi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是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是陝西省的國家...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刑事案件辦案期限的補充規定》第二條的規定,陝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一、將我省重大複雜的刑事案件可以延長辦案期限的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確定為以下三十八個縣:...
規定途徑反映的問題歸納研究,提出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報告的年度計畫建議,由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擬訂年度計畫,經主任會議討論通過,印發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和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並...
第八條 委員會會議審議議案、法規草案和討論決定問題,由辦公室擬訂有關檔案和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第九條 委員會審議的議案、法規草案和提請主任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或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的重大事項,須經委員會...
1993年9月4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11月2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
第四條 政府重大行政決策應當建立風險評估、專家諮詢論證、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後評估及責任追究等行政決策機制。第五條 市、區(縣)人民政府辦公廳(室)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定。決策事項承辦單位依照法定職權確定或者由...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陝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決定》已由陝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24年1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訂歷程 2023年11月30日,陝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
第二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渭南、漢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地區設立工作委員會,全稱“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XX地區工作委員會”。第三條地區工作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條 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應內容具體,事實清楚,理由充分,一事一件,並按《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專用紙所列項目填寫清楚。第五條 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於接...
(2019年12月23日漢中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常務委員會行使職權應當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提請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的事...
第六條 重大行政決策依法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範圍或者應當在出台前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上級行政機關應當...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一屆]第六十號 《陝西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已於2012年5月31日經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綜述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是陝西省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陝西省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選舉法規定。各行政...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6.09.03 實施時間 1996.09.03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
臨時召集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適用前款規定。第九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不是本級人大代表的鄉鎮人民政府領導人員列席會議。其他有關機關、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的責任人,經主席團決定,可以列席會議。列席會議的人數不得...
1990年2月16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人民...
陝西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 2018年3月31日陝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20年11月26日陝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 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市場主體保護 第三章 市場環境 第...
1993年1月4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02年11月29日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陝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3年8月1日陝西省第十...
和其他工作機構”的規定,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關於提請審議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的議案,決定:設立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和農村...
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對《陝西省實施辦法》等30部省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一、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第二十條修改為:“中、國小教師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取得國小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