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落實《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關於印發<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環環監〔2018〕25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寧政辦發〔2018〕42號)要求,加快解決飲用水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原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
  • 實施地區:固原市
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工作要求,

目標任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自治區關於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專項行動要求,全市利用 2 年(2018年1月—2019年12月)時間,全面完成12個縣級及以上城市(包括縣級人民政府駐地所在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立、治” 三項重點任務,努力實現“保”的目標。原州區重點開展彭堡地下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西吉縣重點開展西吉縣城和沙崗子地下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隆德縣重點開展清涼水庫、黃家峽水庫、張士水庫、直峽水庫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涇源縣重點開展香水河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彭陽縣重點開展彭陽縣城地下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寧夏六盤山水務公司重點開展賀家灣水庫、海子峽水庫、中莊水庫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
(一)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點檢查是否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尚未完成保護區劃定或保護區劃定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限期劃定或調整。
(二)設立保護區邊界標誌。重點檢查是否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誌,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護區內環境違法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2015) 等標準規範要求,認真細緻排查轄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是否存在排污口、違法建設項目、違法網箱養殖等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關於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有關規定,對違法項目特別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企業存在設定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環保手續或設施不全、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方法步驟

(一)全面摸底排查。各縣(區)、六盤山水務公司要在前期開展水源地排查工作的基礎上,逐一核實水源地基本信息,查清水源保護區劃定、邊界設立以及違法建設項目等環境違法問題,建立問題清單。特別是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整改項目、自治區交辦整改任務、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排查整改項目,建立檔案,實行“一源一檔”和清單管理,依法處理、分類處置、逐一銷號,認真組織開展清理整治。各縣(區)、寧夏六盤山水務公司要將排查情況及問題清單形成自查報告,並認真填寫水源地基本信息表、排查情況匯總表、排查情況清單、清理整治進展情況統計表(見附屬檔案2—5),於2018年5月10日前報送市環保局,匯總後經市人民政府審定,並報自治區環保廳、水利廳。(牽頭單位:市環保局、水務局;實施單位:原州區、西吉縣、隆德縣、涇源縣、彭陽縣人民政府,寧夏六盤山水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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