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條例,於2021年2月2日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唐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條例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
- 時效性: 有效
- 公布日期: 2021/5/31
唐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條例,於2021年2月2日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唐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條例,於2021年2月2日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中式...
本條例所稱城市供水設施,是指水庫專用引水渠道、取水泵站、取水井、淨水配水廠、輸水配水管網、閥門、消火栓、消防水鶴、結算水錶、二次供水設施和其他附屬設施。第四條 城市供水用水應當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和統一管理,遵循開發與保護水源相結合、保障供水與水質安全相結合、計畫用水與節約用水相結合的原則,優先...
第一條為保護唐山市飲用水源陡河水庫的水質,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使水質符合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標準,以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陡河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第三條市人民政府環境...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經濟建設發展,必須保護好飲用水水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國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飲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第三條 按照不同的水質標準和防護要求分級劃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般劃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
26、強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管。持續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綜合整治和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實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基本完成鄉鎮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並開展問題排查整治,確保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質達標率為100%。(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27、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率。擴大城鎮污水管網覆蓋範圍,提高污水...
臨滄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於2020年11月3日由臨滄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5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管理,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一)在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將地下水作為地下水源熱泵系統水源的;(二)在地下水禁止開採區將地下水作為地下水源熱泵系統水源的;(三)將深層地下水作為地下水源熱泵系統水源的;(四)利用地下水源熱泵系統取水不回灌、不能全部回灌,或者不能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層的。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准開鑿取水井取...
條例全文 遵義市市轄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2016年8月31日遵義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2016年11月24日貴州省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市轄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的保護以及相關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通過公共供水系統,向城鄉居民提供生活飲用水的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包括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
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的確定、保護和監督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地(包括現有、備用和規劃的飲用水水源地)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通過輸配水管網集中提供城鄉生活用水的取水水域和相關的陸域。第四條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應當遵循屬地管理、保護優先、科學規劃、...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及其相關的監督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的飲用水水源地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及准保護區範圍內的陸域和水域。第三條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堅持科學規劃、保護優先、防治結合、確保全全的原則。第四條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安全保護,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飲用水生產服務、安全保護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是指從水源地集中取水,經供水單位處理後,通過供水...
條例全文 (2016年9月23日常德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2017年1月10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及管理工作。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用於集中式供水的...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用於集中式飲用水供水的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第三條 飲用水水源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預防為主、嚴格保護、綜合治理、保障安全的原則。第四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將飲用水水源保護納入環境保護規劃和水資源綜合規劃,建立飲用水...
本條例所稱的飲用水源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飲用水功能的江河、湖泊、渠道、水庫等地表水資源。第三條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應當遵循政府主導、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的原則。第四條市人民政府、飲用水源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理委員會)應當將飲用水源水質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三章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以及有關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地是指提供城鄉居民生活以及公共服務用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關的陸域。飲用水水源地根據供水規模分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
本條例所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是指通過輸配水管網集中提供飲用水,且供水人口在一千人以上的給水設施的取水水體,包括現用、備用和規劃的飲用水水源。本條例所稱分散式飲用水水源,是指供水人口不足一千人的供水水源。第四條 飲用水水源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統籌兼顧,綜合治理、確保全全,權責統一、綜合平衡的原則...
本條例所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是指供水人口在一千人以上的飲用水水源。本條例所稱分散式飲用水水源,是指供水人口在一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的飲用水水源。本條例規定之外的其他分散式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和管理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四條 飲用水水源保護應當遵循統一規劃、保護優先、綜合防治、保障安全的原則。第五條 市...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在用、備用和規劃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設定、環境保護和監督管理。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是指具有一定取水規模、進入公用輸水管網向城鄉居民提供生活飲用水的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第四條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應當堅持科學規劃、保護優先、預防...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是指通過公共管網供水系統供水,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在用、備用地表水和地下水保護區所涉水域和陸域。第四條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應當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城鄉、綜合治理、保護優先、權責統一、...
第二條 自貢市行政區域內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治理、管理以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是指依法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或者自貢市人民政府批准劃定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的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准保護區範圍內的水域和陸域。第三條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遵循保護優先、科學規劃...
條例內容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及管理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地,是指提供城、鄉居民生活以及公共服務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是指進入輸水管網送到用戶和供水人口一千人以上的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