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21年8月26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 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尚未生效
- 公布日期: 2021/9/30
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21年8月26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
青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21年8月26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
青島市生活飲用水源環境保護條例是一項由青島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條例正文 通過批准時間 2002年8月22日青島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2002年9月28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
第九條 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供水專業規劃和實際情況,結合城市供水水源狀況編制城市供水年度計畫,按規定程式報批後,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按計畫協調安排供水。第十條 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供水、水利、規劃、...
《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是2016年7月19日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保證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保障人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三章 水資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護 第十條 對本市的水資源,按照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劃定水功能區。水功能區劃分為飲用水源區、工業用水區、農業用水區、漁業用水區、景觀娛樂用水區、過渡區、排污控制...
水資源限制開採區的範圍由青島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報青島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二條 為城鎮居民生活供水的水源地應劃定飲用水水質保護區。在飲用水水質保護區內,禁止興建污染水源的工程項目,原有污染源應限期遷移或改造。
第十七條 依法劃定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當設定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誌。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設定排污口。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從事網箱養殖、旅遊、...
第五十條 本辦法具體執行中的問題,由青島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青島市人民政府1986年7月10日發布的《青島市大沽河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附:青島市大沽河幹流河道堤防受益保護範圍 青島市...
簡介法規名稱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 基本信息 頒布機關:國家環境保護局、衛生部、建設部、水利部、地礦部 頒布時間:1989-07-10 實施時間:1989-07-10 發文文號:(89)環管字第201號 時效性:有效 2010年12月22日修正...
青島市城市供水設施管理辦法由市公用事業總公司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科學地管理和維護、使用城市供水設施,保障城市用水,依據《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等有關法規,特制定...
(1991年12月31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一條 為保證生活飲用水(以下簡稱飲用水)的衛生,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
第八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拆除或者關閉:(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供水應急水源、備用水源建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開展區域聯網供水。規模化供水工程應當規劃建設應急水源或者備用水源。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採取措施防止水體污染,確保...
青島市膠州灣保護條例 (2014年3月28日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修訂的條例 (2014年3月28日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14年5月30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青海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12年3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2012年3月28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7號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信息 2012年3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
第三十二條 本省加強河流源頭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源涵養區和引黃渠首沉沙區、清淤區、截滲區水土流失的預防和治理。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多渠道籌措資金,保障水土保持投入。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財政補貼、以獎代補、技術...
葫蘆島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16年12月27日葫蘆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17年3月31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根據2020年6月23日葫蘆島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的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草案全文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飲用水水源保護 第...
為了加強我市城鄉飲用水水源保護,防治水源污染,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鐵嶺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2016年4月28日...
《九江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2022年7月28日九江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22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
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飲用水水源地的確定和保護區的劃定 第三章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保護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
威海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於2017年8月24日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30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根據2019年12月27日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
平涼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自2021年11月10日平涼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22年3月31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 。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水安全,維護...
條例全文 (2019年9月2日贛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 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飲用水水源保護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
第三章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以及有關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地是指提供城鄉居民生活以及公共服務用水的取...
棗莊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18年10月26日棗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2018年11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後,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定明顯標誌,並予以公告。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防止飲用水水源枯竭和水體污染,保證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不得從事工業、養殖、旅遊、餐飲、建築等影響水源水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