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詳情
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一、總則
(一)工作背景
飲用水關係著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2018年5月,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民生優先領域,“要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保障飲用水安全”。2019年我省發布新的《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明確提出加強水源保護和綜合治理,進一步強化了依法治水力度。因此推進水污染防治,保護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務。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加快解決飲用水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2018年3月9日,環境保護部、水利部《關於印發<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環環監〔2018〕25號),聚焦“劃、立、治”三項工作內容,全面提升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安全保障水平。2018年4月,《省環境保護廳 省水利廳關於印發河南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環文〔2018〕88號),進一步規範了我省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工作。
為保護好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障人民民眾飲水安全,2009年1月6日,根據《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於組織編制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函》(豫環函〔2006〕94號)要求,《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鄭政〔2009〕6號)為我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和管理確定了工作目標。目前鄭州市7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已有5個進行了劃分調整,原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已不能有效支撐調整後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鑒於此,為更好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強化對飲用水源安全保障,現重新編制《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二)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以削減污染總量、改善環境質量、防範事故風險為著力點,開展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違章建築整治、二級及准保護區污染防治和生態恢復建設工作,完善水源地環境應急能力和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實現飲用水源保護、居民生活環境改善和流域生態恢復的目標,確保水源地水質和供水安全,為建設美麗鄭州奠定良好基礎。
2.編制原則
實事求是、分類施策。在水源地基礎情況調查過程中,求真務實;在規劃方案和工程方案研究制定中,均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制定污染防治工程和生態恢復規劃方案。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對水源地實行分級保護,對保護區內各類開發活動進行綜合整治,把飲用水水源地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增強水源地防護能力。
重點深入、分步推進。重點突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制定分步實施計畫,優先解決飲用水源地突出問題。
統籌謀劃、協同推進。推進水源地污染防治、生態恢復、能力建設等工程。建立健全統分結合、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守好改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生命線。
科技支撐、人才保障。建立水源地一體化管理系統,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技術支撐作用,增強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能力和風險防範能力。
(三)規劃目標
1.規划水平年
規劃基準年:2020年。規划水平年:2021—2025年。
2.規劃範圍
規劃範圍為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數量共7個,其中水庫型飲用水水源地有2個,河流型飲用水水源地有2個,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有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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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尖崗水庫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以下簡稱“尖崗水庫”) | | | |
| 常莊水庫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以下簡稱“常莊水庫”) | | | |
| 黃河邙山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以下簡稱“黃河邙山”) | | | |
| 黃河花園口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以下簡稱“黃河花園口”) | | | |
| 九五灘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共37眼井)(以下簡稱“九五灘”) | | | |
| 鄭州市區井水廠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共27眼井)(以下簡稱“市區井水廠”) | | | |
| 上街區井水廠地下水飲用水源保護區(共10眼井)(以下簡稱“上街區井水廠”) | | | |
3.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
全面完成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環境整治工作,水源地水質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基本消除水源地保護區內環境風險隱患。
(2)水質保護目標
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基本項目達到或優於《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Ⅲ類水質考核標準,且補充項目和特定檢測項目滿足該標準規定的限值要求。
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於《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Ⅲ類標準要求。
二、水源地概況
(一)基本情況
我市共7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其中4個為在用水源地,占57.1%;3個為備用水源地,占42.9%。
水庫型飲用水水源地有2個,占28.6%,分別是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均為備用水源,同時作為南水北調調蓄水庫;
河流型飲用水水源地有2個,占28.6%,分別是黃河邙山和黃河花園口,取水來源均是黃河水,位於黃河南岸;
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有3個,占42.8%,分別是九五灘、市區井水廠和上街區井水廠,其中上街區井水廠為備用水源地。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中九五灘為潛水型地下水,共有29個井位,37眼井;市區井水廠為承壓水型地下水,共有25個井位,27眼井;上街區井水廠為承壓水型地下水,共有10個井位,10眼井。
(二)水質狀況
2020年,我市7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達標,達標率為100%。我市水庫型飲用水水源地共有2個,均為中型水庫,營養狀態評價級別均為中營養。
(三)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
1.存在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築或活動
在一級保護區記憶體在違章建築,主要包括零星居民等,主要分布在水庫型和河流型水源保護區內。
尖崗水庫和黃河邙山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仍存在垂釣活動,但沒有水產養殖等活動。
尖崗水庫、常莊水庫、黃河邙山和九五灘水源地存在農業種植活動,均為25°以下坡耕地。其中一級保護區內種植面積約4257.54畝,占保護區內總耕地面積的48.8%,二級保護區內種植面積約4455.71畝,占保護區內總耕地面積的51.2%,作物主要為小麥、玉米和蔬菜等。面源污染主要發生在降雨後形成徑流,具有突發性和區域性特點,主要污染物是從土壤淋溶攜帶的化肥、農藥等其他有害污染物,對水源地水質造成較大衝擊。另外河流接納農田灌水後富含有機質,對下游取水也有一定的影響,易造成富營養化。
2.存在生活污染源和水產養殖污染
在尖崗水庫、常莊水庫和黃河花園口水源地一級或二級保護區記憶體在生活排污行為。黃河邙山和九五灘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記憶體在水產養殖活動,品種為鯉魚,養殖方式為池塘養殖。詳見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和附屬檔案3。
3.水源地環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風險防範措施和應急能力尚須加強
我市7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均設定有隔離防護設施,主要包括隔離防護網、生物隔離防護帶和圍護房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損壞。我市雖已制定鄭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綜合應急預案,但僅有2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制定專項應急預案,且保護區劃分後未及時調整和未進行針對性應急演練。故對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防範措施和應急能力尚須加強。
(2)各水源地環境管理狀況參差不齊
目前僅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水源地2個水源地設定有專職的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並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其餘5個水源地專職管理機構和相應管理制度需建立完善。詳見附屬檔案4。
三、水源地保護區劃與核定
2007年12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的通知》(豫政辦〔2007〕125號)劃定了鄭州市尖崗水庫、常莊水庫、北郊、西流湖、黃河邙山、黃河花園口、九五灘、市區井水廠和上街區井水廠9個水源地保護區範圍。
2018年7月、2019年9月和2020年6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分別發布《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尖崗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覆》(豫政文〔2018〕65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劃定調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通知》(豫政文〔2019〕125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劃定調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通知》(豫政文〔2020〕56號)對尖崗水庫、常莊水庫、黃河邙山、黃河花園口和九五灘水源地5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進行了調整劃分。
2019年9月和2020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和鄭州市人民政府分別發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劃定調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通知》(豫政文〔2019〕125號)和《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西流湖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的決定》(鄭政〔2020〕15號),取消了鄭州市北郊地下水井群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西流湖飲用水地表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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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尖崗水庫正常水位線(154.75m)以下大壩南至老侯寨大橋和西南至王胡侗橋的水域,及一級保護區水域外200m(遇S316省道、鳳棲北路則以其為邊界)以內的陸域 | 一級保護區外,水庫正常水位(154.75m)以下南至郭家嘴橋和西南至繞城高速公路的水域,及正常水位(154.75m)以上大壩北16m—楊西線—萍湖路—水磨村—與周溝村之間村路—S85鄭少洛高速—南繞城高速—S316省道—楊紅線—陳頂村與郭家嘴之間村路—侯張線—X022縣道—分水嶺—X022縣道—鳳棲北路—鳳鳴南路—尖崗村以內的陸域 | 二級保護區外,南入庫河流上游至3773m處(周家寨村橋)的河道及兩側50m的區域,西南入庫河流上游至宏興路的河道及兩側50m的區域 |
| | 水庫大壩上游,遷賠線(130.54米)以內的區域及遷賠線以外200米東至道李村最西邊南北村道、西至鄭峪路的區域 | 一級保護區外,賈峪河入庫口至上游2000米河道內的區域及河道外東至道李村最西邊南北村道、西至富民路(雪松路)—鄭峪路—淮河路—富民路(雪松路)、南至鄭少洛高速航海路連線線的區域 | 二級保護區外,西至西四環、南至鄭少洛高速航海路連線線、北至星空路的區域 |
| | 黃河幹流桃花峪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應急浮動泵站取水口下游100米南至控導堤壩路外50米、北至鄭州市市界內限的區域;邙山提灌站前沉砂池、石佛沉砂池及大劉溝沉砂池圍堤內的區域 | 一級保護區外,黃河幹流桃花峪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炎黃廣場迎賓路,南至第一重山脊線、北至鄭州市市界內的區域 | |
| | 黃河幹流取水口上游1585米至下游100米南至黃河南岸大堤外側堤角線、北至鄭州市市界的區域;沉砂池巡護路外側—黃河南岸大堤外側堤角線的區域;調蓄池巡護路外側—黃河南岸大堤外側堤角線的區域 | 一級保護區外,黃河幹流取水口上游3585米至下游300米黃河南岸大堤外側堤角線、北至鄭州市市界的區域;調蓄池淤灌渠北岸—華溪路—國道107—黃河南岸大堤外側堤角線的區域 | |
| | | 一級保護區外,取水井外圍440米外包線—黃浮路—老鴉陳斷層—鄭州市市界的區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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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規劃主要任務
(一)完善水源地保護區規範化建設
1.設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
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技術要求》(HJ/T433—2008)、《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2009)要求,對黃河邙山、黃河花園口、九五灘、市區井水廠和上街區井水廠水源地逐步完成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誌、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傳牌的更新設立工作。
2.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隔離保護措施
完成尖崗水庫、常莊水庫、黃河邙山、黃河花園口和九五灘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隔離網圍欄的修補加固工作,對市區井水廠和上街區井水廠水源地取水井周邊設定的圍護房進行修補加固,在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水源地設定生物隔離工程,營造綠色生態緩衝區。
(二)加強水源保護區各類污染防治
1.加強農村生產生活污染防治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在黃河邙山和九五灘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推廣科學施肥、安全用藥、農田節水等清潔生產技術,提高化肥、農藥等利用效率。
調整種植業結構。在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範圍內的種植區域,逐步實行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復綠工程,營造生態緩衝區,實現自然保水、保土。
加快環境綜合整治。在尖崗水庫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依據村莊規模分區進行污水處理,每個區域污水單獨處理。污水分片收集後,採用適宜的污水處理設備、人工濕地或氧化塘等形式處理。而對於村莊分散、規模小、地形複雜且污水不易收集的地區,按照靈活布局的原則,採用施工簡單、管理方便的分散處理方式。
在尖崗水庫水源地合理布局垃圾中轉站等環境基礎設施,配套垃圾收運設施。及時完成尖崗水庫、常莊水庫和黃河花園口水源地一級和二級保護區內堆存的垃圾清運。
實行管網統一收集、集中處理或採用因地制宜的技術和工藝處理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原有農村居民的生活污水。
2.積極防治畜禽養殖污染
大力推動健康、生態養殖模式,完成黃河邙山和九五灘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無公害水產養殖升級改造工作。逐步清退不能達到要求的池塘。
(三)推進生態恢復與建設工作
1.嚴格生態環境管控
水源地最佳化空間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和防控生態環境風險確保管控區域性質不轉換、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責任不改變。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作為推進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環境風險管控等工作的依據和生態環境監管的重點。
2.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建設。在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水源地保護區和匯流區因地制宜建設攔河閘壩、塘壩、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以增加水源地供水來源量,補充鄭州市日益增長的用水需求。
強化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對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水源地開展生態環境現狀調查和評估,制定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方案,確保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於相關標準。
3.加強生態保護與恢復
逐步修復湖庫生態體系。對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種植區逐步進行退耕還林還草還濕,在已有的荒地、清理後的土地上建造水源涵養林等生態屏障。
加強補給區的生態保護。鼓勵在尖崗水庫補給河流賈魯河、常莊水庫的補給河流賈峪河及河流兩岸、湖庫周邊建立生態屏障、在九五灘地下水補給區種植涵養林等措施,對補給區進行生態恢復,改善地表水水質及地下水保護區生態狀況。
穩步推進人工濕地工程建設。鼓勵在尖崗水庫補給河流賈魯河和常莊水庫的補給河流賈峪河入庫上游,因地制宜建設與當地景觀相結合的人工濕地水質淨化工程,村鎮集中區域推廣建設小型人工濕地水質淨化工程;在農村分散地區,以微型濕地群和小型氧化塘為重點,有效處理農村生產生活污水。
推進整治點區域進行環境綜合整治。對現有整治點區域開展生態環境現狀調查,評估區域環境整體情況,編制生態環境保護方案,推進生態涵養、水質淨化和雨水集蓄等工程建設進度。
(四)強化水源地應急能力建設
1.推進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監測網建設
建立數位化的環境管控系統和綜合信息資料庫,及時監控地下水動力場帶來的水質影響,指導地下水的合理開發利用和有效預防地下水污染。
2.完善風險保障體系
推進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針對鄭州市7個水源地制定專項污染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突發污染事件應急演練,提高快速應急回響能力。
強化技術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市級應急專家庫及應急人員信息庫。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來源預警、水質安全應急處理和水廠應急處理三位一體的飲用水水源應急保障體系。
加強水源地污染防範能力建設。完善水源地風險防範措施,規範應急工作程式,配備應急物資、裝備和儀器設備。
(五)加強水源地環境管理能力建設
1.強化各部門聯動
市生態環境局對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部門加強協調聯動,分工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2.完善飲用水水源地檔案管理
設立水源地檔案管理專員,做到“一源一檔”。定期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全面、準確的了解掌握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提高飲用水水源環境管理水平。
3.建設飲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資料庫,包括數據採集、傳輸和管理系統,形成實時監控、超標告警、報表輸出的一體化管理系統。
4.加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宣傳力度
制定專項宣傳計畫,組織學習“南陽實踐”等先進經驗,普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知識,增強全社會的水環境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
五、環境保護工程規劃
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分為四個大類和六個專項。其中,四個大類包括隔離防護工程、污染治理工程、生態恢復與建設工程和能力建設工程;六個專項包括隔離防護工程、污染治理工程、生態恢復與建設工程、監控體系建設工程、應急能力建設工程和管理能力建設工程。工程總預算約4.4億元人民幣。工程從2021年開始至2025年分期分批實施。
(一)隔離防護工程
本次規劃中更新5個飲用水源保護區原有界標和交通警示牌,增設3個飲用水源保護區調整劃定後的保護區範圍標牌,共需153個。有2個水庫型水源地建設生物隔離防護帶,總面積約1.6km。對2個河流型水源地、2個水庫型水源地和1個地下水水源地的現有圍網進行修補加固,長度約15.8km。修繕2個地下水水源地的取水井邊界圍護房,約13座。總預算投資約22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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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對原有界標和交通警示牌進行更新,並根據調整劃定後的保護區範圍在黃河大壩路、黃古線、巡護路、沉砂池、調蓄池等處設定標牌,共需15個 | |
| 對原有界標和交通警示牌進行更新,對已損壞的標牌進行修復,地點設定在迎賓路、濱河路、控導堤壩路、沉砂池等處,共需17個 | |
| 對原有界標和交通警示牌進行更新,需37個。並根據調整劃定後的保護區範圍在黃浮路、巡護路、黃河觀光路等處設定標牌,需28個,總計65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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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染治理工程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治理工程包括生活源治理工程、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水體藻類控制工程。其中,生活源治理工程包括污水處理工程和垃圾收集處理工程,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包括農業面源控制工程、生態農業工程和魚塘養殖污染控制工程,水體藻類控制工程包括應急控制方案和治本控制工程。總預算投資約95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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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居民點綜合整治,對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置,垃圾收集轉運 | |
| 拆除臨時搭棚,對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置,垃圾清理轉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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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級保護區內退耕還林,在二級保護區內實施測土配方施肥,農作物病蟲害綜合防治和綠色防控工程,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 |
| 一級保護區內退耕還林,在二級保護區內實施測土配方施肥,農作物病蟲害綜合防治和綠色防控工程,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 |
| 一級保護區內退耕還林,在二級保護區內實施測土配方施肥,農作物病蟲害綜合防治和綠色防控工程,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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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級保護區內實施測土配方施肥,農作物病蟲害綜合防治和綠色防控,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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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對水庫生態現狀開展調查,編制庫區水體藻類應急控制和治本控制方案,並採取相應工程措施 | |
| 對水庫生態現狀開展調查,編制庫區水體藻類應急控制和治本控制方案,並採取相應工程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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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態恢復與建設工程
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2個水庫型飲用水水源地的匯水區、主要入庫支流以及庫區周邊因地制宜採用河道清淤、生物治理和雨水集蓄利用等綜合治理工程,以提高入庫徑流的水量水質。對黃河邙山整治區域進行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提升水源地區域環境質量。總預算投資約315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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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對庫區生態系統(湖體及入湖河流的水質、底質及生物等)、流域內污染源、流域土地利用等現狀開展調查,並在生態環境調查的基礎上,分別對尖崗水庫水生態健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流域社會經濟影響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編制水庫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方案。 | |
對飲用水水源地實施水源地生態環境修復工程,主要包括生態涵養、水質淨化和雨水集蓄等工程。 | |
| 對庫區生態系統(湖體及入湖河流的水質、底質及生物等)、流域內污染源、流域土地利用等現狀開展調查,並在生態環境調查的基礎上,分別對尖崗水庫水生態健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流域社會經濟影響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編制水庫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方案。 | |
對飲用水水源地實施水源地生態環境修復工程,主要包括生態涵養、水質淨化和雨水集蓄等工程。 | |
| 對保護區內整治點位開展環境現狀調查,評估區域環境整體情況,編制生態環境保護方案。 | |
對整治點區域進行環境綜合整治,包括生態涵養、水質淨化和雨水集蓄等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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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能力建設工程
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包括三個專項:監控體系建設工程、應急能力建設工程和管理能力建設工程。其中,監控體系建設工程包括建設地下水動態監測網,應急能力建設工程包括風險源排查評估、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和完善風險防範措施等,管理能力建設工程包括加強宣傳教育、建設基礎資料庫和監控信息系統、定期評估。能力建設工程項目總預算投資約10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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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溝橋和孔河橋設定事故導流系統、事故水池等風險防範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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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7個飲用水源監控監管中心,全面提高環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形成實時監控、超標告警、報表輸出的一體化管理系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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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級保護區內退耕還林,在二級保護區內實施測土配方施肥,農作物病蟲害綜合防治和綠色防控工程,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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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點綜合整治,拆除臨時搭棚,生活污水收集、處置,垃圾收集轉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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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尖崗水庫和常莊水庫生態現狀開展調查,編制庫區水體藻類控制方案,並採取工程措施。 | | | |
| | 對水庫生態系統(湖體及入湖河流的水質、底質及生物等)、流域內污染源、流域土地利用等現狀開展調查,並在生態環境調查的基礎上,分別對水庫水生態健康、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流域社會經濟影響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對水庫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方案進行編制。 | | | |
對水庫飲用水水源地實施水源地保護工程,主要包括水源地建設、生態涵養和水質淨化等工程。 | | | |
對黃河邙山保護區內整治點位開展環境現狀調查,評估區域環境整體情況,編制生態環境保護方案。 | | | |
對黃河邙山整治點區域進行環境綜合整治,包括生態涵養、水質淨化和雨水集蓄等工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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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老侯寨大橋兩側導流槽及收集池。刁溝橋和孔河橋設定事故導流系統、事故水池等風險防範措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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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7個飲用水源監控監管中心,全面提高環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形成實時監控、超標告警、報表輸出的一體化管理系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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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規劃實施保障
(一)組織和管理保障
在市政府領導下,成立由市生態環境、水利、城管、農委、財政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鄭州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全市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召開調度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二)資金保障
將全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納入鄭州市環境保護規劃,對工程投資額和環保投入比予以明確,以保障規劃期內工程的資金投入。
建立完善多元化籌融資機制,積極爭取國家、省有關水源地環境保護項目資金,通過建設投融資平台鼓勵和引進民間環保投資,開拓創新環保項目盈利模式,多方位籌集資金,保障工程的順利實施。
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和支出預算管理體系,嚴格執行專款專用監管機制,對資金的使用進行全過程監管。
(三)法律法規保障
目前,國家已制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等多部保障水源地安全的法律法規。我省根據本省實際情況制定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規。
應結合鄭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現狀及保護需求,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的實施提供切實的法律保障。
(四)宣傳保障
制定專項宣傳計畫,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際網路、現場宣傳等多種宣傳形式,加大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宣傳力度,普及水源地保護知識,增強全民的水環境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
組織新聞媒體宣傳推廣“南陽實踐”等先進經驗,曝光反面典型,暢通渠道發揮民眾監督作用。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五)規劃評估
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執行情況的考核評估。組織對規劃的目標及主要領域環境保護任務進行考核,分中期和終期兩個時段,2023年底進行中期評估和考核,並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調整規劃方案;2025年底開展終期評估和考核。
政策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2021年大氣、水、土壤、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鄭辦〔2021〕15號)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編制了《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一、編制背景
2009年1月6日,市政府印發了《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鄭政〔2009〕6號)。目前,原水源地保護規劃已頒布實施十餘年,鄭州市7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已有5個重新進行劃分調整,水源地周圍環境狀況發生了重大改變。為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保障人民民眾飲水安全,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編制了水源地保護規劃。
二、編制目的
重新制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相應的規劃措施,解決水源地安全保障問題,水源地水質達到相關標準要求,基本消除水源地保護區內環境風險隱患。加強水源保護,促進水源涵養,推進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為防治飲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飲水安全奠定基礎。
三、編制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範化建設技術要求》(HJ 773-2015)《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狀況評估技術規範》(HJ 774-2015)等技術指南。
四、主要內容
規劃共6章,主要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護工程、保障措施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包括第一章至第三章。第一章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規劃範圍、規劃目標。第二章重點分析了水源保護區現狀水質狀況及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第三章介紹了水源地保護區劃與核定內容。
第二部分為主要任務和保護工程,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提出了五個主要任務,一是完善水源地保護區規範化建設,二是加強水源保護區各類污染防治,三是推進生態恢復與建設工作,四是強化水源地應急能力建設,五是加強水源地環境管理能力建設。第五章設定了四個大類和六個專項的環境保護工程。其中,四個大類包括隔離防護工程、污染治理工程、生態恢復與建設工程和能力建設工程;六個專項包括隔離防護工程、污染治理工程、生態恢復與建設工程、監控體系建設工程、應急能力建設工程和管理能力建設工程。
第三部分為第六章,從組織和管理、資金、法律法規、宣傳和規劃評估等5個方面,提出規劃實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