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94號發布 根據2012年3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2012年04月01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4月01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1998年6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94號發布 根據2012年3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
1998年6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94號發布 根據2012年3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檔案內容為了更好地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按照國務院關於規...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和公布現行有效規章目錄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2007.11.0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和公布現行有效規章目錄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
經全面清理,省政府決定,第一批廢止省政府規章24件、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檔案38件、省政府部門檔案133件。具體目錄附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195件規章和檔案(第一批)的決定附屬檔案一 編輯 語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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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信息 2021年12月22日,吉林省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廢止《吉林省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辦法》(1995年11月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36號公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275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1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2021年12月27日 (十三)廢止《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1999...
2004年12月28日吉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5年1月20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市...
廢止法規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1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廢止《吉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1988年11月1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4號公布,根據1997年8月15日吉林省人民...
辦法修改 2021年12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對《吉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作出修改:1.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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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檔案中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已經取消,其檔案本身失去了實際意義。為了更好地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促進依法行政、加快我省老工業基地振興,省政府決定,對《關於試行〈吉林省技術服務暫行管理條例〉的通知》等348件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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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吉林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7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條例廢止 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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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計畫生育管理行政處理若干規定》的決定在1997.12.2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計畫生育管理行政處理若干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26 ...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的決定在1997.12.2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26 實施...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鄉鎮集體、個體煤礦實行礦山安全條件合格證暫行規定》的決定在1997.12.2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鄉鎮集體、個體煤礦實行礦山安全條件合格證暫行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
《吉林省統計登記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 吉林省統計登記管理辦法(修正) (1994年9月23日頒布施行 根據1997年8月8日省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統計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改) ...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婦女、兒童保健保償服務管理辦法》的決定在1997.12.2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婦女、兒童保健保償服務管理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
(2017年1月19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和廢止地方性法規,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地方性法規,以及其他相關立法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關於收繳城市占道費、道路挖掘復原費、樹木砍伐費、損壞排水設施賠償費的規定》的決定在1997.09.04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關於收繳城市占道費、道路挖掘復原費、樹木砍伐費、損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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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醫療事故處理實施辦法》的決定在1997.12.2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醫療事故處理實施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26 實施時間 1998.01....
(1997年12月19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修改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15 實施時間 1998.01.01 省政府決定對《吉林省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作如下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