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鄉鎮集體、個體煤礦實行礦山安全條件合格證暫行規定》的決定在1997.12.2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鄉鎮集體、個體煤礦實行礦山安全條件合格證暫行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26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鄉鎮集體、個體煤礦實行礦山安全條件合格證暫行規定》的決定在1997.12.2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鄉鎮集體、個體煤礦實行礦山安全條件合格證暫行規定》的決定在1997.12.26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鄉鎮集體、個體煤礦實行礦山安全條件合格證暫行規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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