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發布單位為80702,發布文號為吉林省人民政府第4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80702
- 發布文號:吉林省人民政府第4號
- 發布日期:1988-11-10
吉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發布單位為80702,發布文號為吉林省人民政府第4號。
吉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發布單位為80702,發布文號為吉林省人民政府第4號。法規內容【生效日期】1988-11-10【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吉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1988年11月10日...
吉林省境內的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都必須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門下達的安置任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各地每年要拿出一定數量的空餘事業編制用於安置符合招錄或聘用條件的退役士兵。原由省安置辦負責下達的部分...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的決定在1997.08.15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08.15 實施時間 ...
任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退伍軍人的義務。第十七條 入伍前是在職職工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後,允許回原單位復工復職;原單位不存在的,由原徵集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安置。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退役後...
第十二條 退役軍人安置計畫分為退役軍官和退役軍士、義務兵安置計畫。傷病殘退役軍人安置計畫可以納入前款規定的計畫,也可以專項編制下達。退役軍人隨調隨遷配偶(子女)安置計畫與退役軍人安置計畫一併下達。第十三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管理...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是指國務院發布的關於退伍義務兵安置的重要軍事行政法規。1987年11月17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同年12月12日國務院發布施行。共19條。《條例》規定:“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必須貫徹從哪裡來、回到哪裡去的原則和妥善...
安置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接收退役士兵。③自主就業。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
《退伍安置條例》是1987年12月12日由國務院發布實施的規定。退伍安置條例,政策法規性檔案。全稱《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這個《條例》是在1958年國務院關於處理退伍義務兵問題的暫行條例規定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關條款...
(3)部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4)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民政部門和人民武裝部證明,需要退出現役的;(5)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退伍義務兵根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進行安置。
退伍義務兵安置 退伍義務兵安置是軍事名詞 退伍義務兵安置,國家為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安排生產、生活的工作。 《兵役法》有明確規定,義務兵退出現役後,按照“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 由原徵集的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答:國家採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以及繼續完成學業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退役士兵。4、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能否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答:可以。新修訂的兵役法,第60條明確規定:義務兵退出現役...
第五條 退出現役的志願兵,原則上轉業回原籍,由縣(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縣(市)安置有困難的,可報請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統籌安置。轉業的志願兵安置工作後,安置單位相應增加的勞動指標,應列入國家當年下達的...
退役安置有著較強的空間和時間效力。在國家制定的安置政策基礎上,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關配套細則方案,在時間上,安置工作有非常強的時間性,年度工作階段性明顯,接收——安置,循環往復。對象與內容 退役安置對象包括退伍義務兵、...
第二條 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或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軍官、文職幹部和中級以上士官,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殘疾的初級士官、義務兵和軍隊院校生長幹部學員,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
安置規定 具體安置按下列規定辦理:(一)每年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前,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下達預分勞動指標,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後先安置,待國家計畫下達後統一結算;(二)在部隊獲得大軍區(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的榮譽...
近年來,部隊和地方一些單位反映,對義務兵提前退出現役的有些具體問題,現有政策規定不夠明確,給辦理義務兵提前退出現役和接收安置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為正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的有關規定,保證提前...
遼寧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1989年12月20日遼政發[1989]111號檔案發布 (1989年12月20日遼政發[1989]111號檔案發布)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以下簡稱 《條例》)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
試用期是針對用人單位從勞動力市場上招收的普通勞動者,根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規定:“原是城鎮戶口的退伍義務兵,服役前沒有參加工作的,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乾安置辦法,各接收單位必須妥善安排。”該規定意味...
198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和社會保障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根據憲法,國務院分別於1987年12月12日和1988年8月1日頒布實施了《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和《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現役...
廣東省退伍義務兵安置實施細則是一項由廣東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做好我省退伍義務兵的安置工作,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根據省人民政府、省軍區《關於做好2009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黔府發〔2008〕24號)和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09年度城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遵府辦...
為了做好退伍義務兵的安置工作,根據國務院《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細則。檔案來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十一號 (1989年7月15日)內容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退伍義務兵,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
(1991年9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50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發布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結合我省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我省境內居住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
甘肅省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實施細則是由1989年3月20 號開始實施,甘肅省民政負責最終解釋!檔案號為甘政發[1989]42號!印發信息 【生效日期】1989-03-20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細則全文 甘肅省退伍義務兵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