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
國家行政機關 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八)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九)鑄牢
中華民族共同體 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
少數民族 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
風俗習慣 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
區域自治 ,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十)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一)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領導 區長 繆秀梅 :中共南京市溧水區委副書記,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區長。
領導區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財政、審計、國有資產及國有企業管理、規劃、自然資源、人民武裝、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和江蘇南京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工作。
副區長 唐慧煒 :中共南京市溧水區委常委,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常務副區長,區行政學校校長;
負責區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重大項目、糧食和物資儲備、大數據套用管理、對口支援(區域合作交流)、國防動員(人防)、統計、應急管理、政務服務管理、政務公開、機關事務、外事、供電方面工作,統籌金融、保險方面工作,協助分管審計、國有資產及國有企業管理工作。
分管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研究室、區政府外事辦公室、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區大數據管理局、區國防動員辦公室、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應急管理局、區審計局、區國有資產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區行政審批局(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區統計局、區公有資產經營(控股)有限公司、區國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協助分管南京溧水經濟開發區、南京溧水經濟技術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聯繫區政協、各民主黨派溧水支部(社)、區國家保密局、區消防大隊,各駐溧金融單位、區供電公司。
印紅軍 :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局長、
黨委書記 、督察長;
負責社會穩定、公安、司法、政府法制、信訪、智慧城市建設方面工作。
分管溧水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信訪局、區城市數字治理中心。
聯繫區法院、區檢察院。
負責科學技術、商務、會展、現代服務業、外經、外貿、外資方面工作。
分管區科學技術局、區商務局、南京高新區(溧水園)、南京溧水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聯繫區科協、區工商聯、區菸草專賣局、區郵政公司、區鹽業公司。
唐海清 :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兼區政府外事辦主任、區政府研究室主任。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方面工作。分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社會保險中心、區城市管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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