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區水務局

南京市溧水區水務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溧水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2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溧水區水務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南京市溧水區水務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溧水區水務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溧水區中山東路15號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務方面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全區水務行業規範性檔案草案和制度並監督實施,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研究擬訂全區水務發展戰略和政策、水務中長期規劃,制定水務工作年度計畫。研究擬訂行政區域內主要河道、湖泊和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及水資源保護、供水、節水、生活污水處理、水利等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水資源等水務論證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指導全區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指導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貫徹執行節水優先方針,指導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執行行業用水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全區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四)負責全區供水行業管理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全區供水企業年度計畫執行、服務指標和供水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供水特許經營管理。
(五)負責全區生活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排水管理。負責生活污水排水許可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污水主支幹管、生活污水處理廠設施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考核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年度計畫執行情況,以及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情況;指導再生水利用管理,負責生活污水處理;負責生活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區水環境生態建設工作。指導河湖(庫)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流域和區域骨幹河道、水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庫)生態流量水量調度與管理、河湖(庫)水系連通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環境綜合治理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水環境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河湖(庫)水環境日常監管和藍線劃定等工作。
(七)負責全區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相鄰地區間的水事糾紛;依法查處違反水法律、法規的水事案件。
(八)指導全區城鄉河道、水庫、塘壩及其水域、岸線以及堤壩、涵閘、泵站、灌區、生活污水管網等各類水務工程設施的管理與保護。
(九)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組織指導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負責監督和管理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水務工程的監督管理和重點水務工程的建設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水務工程相關技術質量標準、規程、規範;組織編制區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組織重點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組織和協調城鄉建設中涉及水務設施的配套工作;負責水務工程建設和運行的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組織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水務科技管理工作。組織重大水務科學技術研究、推廣與套用;負責國內外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與吸收;負責水務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監督與實施;負責全區水務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區水務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編制全區水務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務系統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提出有關水務價格、收費、稅收、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
(十四)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污水設施建設職責分工。區水務部門負責污水主支幹管、污水處理廠設施建設工作,區城建部門負責污水設施建設的質量監督工作。
2、關於防汛防旱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區水務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區水務工程防汛消險整治等。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務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人事科、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安全、保密、信訪、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建議提案辦理、黨群建設、史志編纂等工作;承擔公文處理和綜合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律檢查、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人員培訓、工資福利等工作。擬訂全區水務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和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監督、檢查水務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協調依法行政工作;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辦理及局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社會穩定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區水務專項資金的計畫、使用、監督及基本建設項目竣工結算管理工作;對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工資統計報表的上報及財務收支預決算等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水務工程建設、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三)工程運行管理科(基本建設管理科、安全生產監督科、水利工程移民科)。指導全區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負責全區重點水務工程建設和管理;組織編制水利工程運行調度規程,組織實施城鄉河道引排水調度和生態流量調度,指導水庫、泵站、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日常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提供防汛防旱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組織制定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水毀修復計畫;負責全區堤壩白蟻防治工作。指導全區水務基本建設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區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區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水務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承擔全區水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局屬水務工程管理單位、生產經營類單位和重點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組織或參與重大水務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全區中小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等工作。
(四)水政水資源科(供水科、節約用水辦公室)。承擔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區水資源公報;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按規定核准飲用水源地設定;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監督水資源費的徵收和管理。負責供水行業管理和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編制供水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供水行業的質量技術、運營服務等管理標準和規範;監督管理供水水質;負責二次供水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城市建設中供水管網管線的改擴建工作,負責供水停水管理;指導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指導供水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村鎮供水管理工作;參與審核供水行業調價方案。指導全區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節水型社會建設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指導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
(五)規劃計畫科(區水務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擬訂全區水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流域性(區域性)水務綜合規劃和邊界水務規劃、區重點水務工程前期工作,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城市河湖(庫)水環境治理建設規劃;制定城市河湖(庫)水環境治理建設計畫;組織編制實施全區水務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編制、審查、申報工作;負責全區水務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畫管理,承擔有關規定組織水務工程建設的初步設計檔案的審查、審批和申報工作,以及區級水務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負責全區水務綜合統計工作;統一受理、回復“多規合一”等涉水項目前期對接工作。負責對全區水務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六)農村水利科(區水土保持辦公室)。組織開展中小型灌區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河道疏浚整治等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七)水環境科(河長制綜合科)。負責全區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全區城鄉河道、水庫等水域開發、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環境治理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統一受理、回復全區涉水建設項目的前期事項工作;指導河湖(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庫)水系連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河湖(庫)保護規劃編制工作;指導退圩還庫工作;負責城市河湖(庫)水環境日常監管和藍線劃定等工作。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污水設施建設管理科。組織編制全區污水主支幹管、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制定污水管網、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年度建設計畫;組織推進生活污水設施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城區生活污水設施工程建設前期技術方案審核;負責再生水、生活污水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生活污水排水許可的相關工作;制定生活污水收集、輸送、處理等設施建設、運行、管理的標準、規範和規程,並監督實施;編制生活污水設施年度維護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涉及生活污水設施規劃前置徵詢意見,污水管網接駁、遷改、臨時占用審查;指導生活污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南京市溧水區水務局入選全國工人先鋒號擬表彰集體。
2021年4月27日,南京市溧水區水務局河長制管理中心榮獲全國工人先鋒號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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