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區商務局

南京市溧水區商務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溧水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2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溧水區商務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南京市溧水區商務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溧水區商務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溧水區商務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現代服務業的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商務領域發展規劃和目標,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對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和開放型經濟改革發展戰略進行探索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二)擬訂全區內貿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引導各類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組織編制和實施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商品交易(現貨交易)規劃,推進城鄉商業體系、農產品和汽車流通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三)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對拍賣、二手車、成品油、藥品等特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推動老字號保護髮展,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的責任,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五)負責擬訂全區商務系統招商引資發展規劃和指導性意見,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商務系統境內外重大招商推介活動,具體負責本行業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六)研究提出推進全區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意見,牽頭擬訂全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推進全區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落實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工作。
(七)負責全區貨物進出口工作。推進全區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協調規範外貿經營秩序,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進出口總量計畫,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和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組織指導、協調全區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負責實施全區科技興貿戰略,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負責擬訂全區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承擔技術進出口相關工作。
(九)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實施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鼓勵政策,指導規範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工作,協調外商投資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十)負責全區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和執行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合作(含境外就業,下同)等,並實施監督與管理,指導和推進我區企業實施和參與的境外合作園區建設及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區境外勞務糾紛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負責全區對外援助項目和接受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及贈款。
(十一)負責城市菜籃子工程規劃、建設、管理,保障市場蔬菜、副食品供應,完善“肉、菜”等重要農副食產品的市場儲備,推進食用農產品等重要產品流通追溯體系建設。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區商務局要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轉變職能,強化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商務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設,推動商務高質量發展。
(十四)關於招商引資考核的職責分工。區投資促進局負責全區投資促進、招商引資綜合評價考核工作。區商務局負責外資指標的考核,並匯入區投資促進局進行綜合評價。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保密、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建議提案辦理、史志編纂等工作;承擔公文處理和綜合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商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條約、協定實施的協調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相關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監督相關工作。
(二)黨建人事科。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商務系統信訪穩定工作;負責商務系統黨組織的思想政治、理論學習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商務系統的落實;指導商務系統基層黨組織黨的建設等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等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商務專項資金;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四)服務業科(會展科)。研究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地方性政策,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組織編制與實施商業網點規劃,研究擬訂商業網點管理辦法和落實措施;負責各類商務考核指標的扎口管理;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推進社區商業、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推動汽車流通行業健康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新車銷售、二手車流通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會同相關部門整合會展資源,規範會展市場秩序,指導區內會展企業良性發展;強化協調服務功能,做好會展的綜合服務保障;積極引進國際、國內著名品牌展會,扶持、打造地方品牌展會;開展會展項目的國內外宣傳推廣,組織會展業務培訓;擬訂區會展產業發展扶持政策,負責會展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流通業發展科。促進流通業發展,推動流通創新,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發展工作,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創新,支持促進中小商貿流通企業發展,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牽頭負責商務系統文明創建工作;牽頭推進供應鏈發展、供應鏈體系建設和物流標準化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拍賣、租賃(除融資租賃)、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提出並組織實施促進老字號保護與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推動老字號保護、傳承與創新工作;牽頭承擔商貿流通行業有關綜合性的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消費品供求狀況,進行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負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工作推進、綜合協調及分析,並提出相應的推進建議;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推動商貿服務領域電子商務的運用和發展,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指導商務系統信息化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六)外向型經濟科。擬訂全區貨物進出口發展規劃和促進計畫,組織實施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和協調外貿促進活動,多元化開拓國際市場,指導、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出口品牌和進出口基地建設;負責全區進出口管理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政策,協調推進貿易便利化,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全區跨境電商快速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區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發展促進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區利用外資發展戰略,提出吸收外商投資工作建議;負責重點外資項目的跟蹤、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外商投資統計和外資企業運行情況分析,負責全區利用外資綜合評價和考核獎懲;負責全區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就業等業務的指導和管理;聯繫區進出口商會和體育用品協會。
(七)市場運行科。指導全區“菜籃子”行業發展,統籌推進農副產品銷售終端建設,開展“菜籃子”產品產銷對接;完善重要“菜籃子”商品地方儲備體系,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農貿市場提檔升級,協助做好農貿市場日常管理工作;發展農產品現代流通方式,組織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和應急調運;按有關要求協調推進食用農產品等重要產品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負責商務投訴服務網路建設;負責商務系統法治創建、普法教育工作;推進全區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引導行業規範,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指導全區商業信用銷售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及零售商、供應商建立公平的交易關係;按規定負責單用途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
(八)商貿服務科(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牽頭全區商務系統招商引資工作和服務業重點項目推進,擬訂全區商務系統招商工作年度計畫,提出相關政策措施,牽頭開展全區商務系統招商引資發展趨勢、機制創新、招商模式等方面的研究;負責全區商務系統招商引資信息的收集、篩選、發布和服務,負責全區商務系統招商引資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區商務系統境內外重大招商推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或參與相關國家(地區)重要商務團組接待、重大項目洽談和簽約工作;負責全區商務系統招商網路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商務系統開展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託代理招商;承擔住宿餐飲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餐飲業提檔升級;牽頭監督管理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及衛生工作;聯繫區餐飲商會。負責12345政府熱線工單協調辦理;協助推進簡政放權,負責本部門的備案工作,承擔與行政審批事項有關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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