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區科學技術局

南京市溧水區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溧水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2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溧水區科學技術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南京市溧水區科學技術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溧水區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溧水區永陽街道秦淮大道288號
  • 辦公時間:9:00—12:00,14:00—18:00(節假日除外)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起草科技創新相關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綜合改革,推動科技成果項目、新型研發機構落地,推進校地融合發展。負責指導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三)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套用示範。負責科技社會組織相關管理工作。參與組織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統籌開放共享。
(四)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各類科技園區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承擔科技企業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
(五)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六)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七)負責科技與金融結合統籌協調,推動創新創業投融資體系建設。擬訂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發展規劃、政策。協調推進科技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推動相關科技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建設。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有關科技人才計畫。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指導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九)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相關規劃、政策、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重點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和聯繫服務機制。
(十)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相關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政府間的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協調推進跨國(境)技術轉移工作,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負責科技領域投資促進工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121”戰略,以科技型企業培育為重中之重,以建設新型研發機構為突破口,以推動全區高質量發展為支撐,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科技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新型監管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加強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安全、保密、信訪、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建議提案辦理、黨群建設、史志編纂等工作;承擔公文處理和綜合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人員培訓、工資福利等工作;承擔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高新技術發展科。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指導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組織開展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科技產業園認定及眾創空間備案指導工作;負責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組織實施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計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等項目,培育企業創新梯隊;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科技與文化融合相關工作;負責技術創新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服務平台、院士工作站等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研髮型企業管理工作;承擔科研技術裝備、實驗動物管理工作;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組織產學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談活動;負責創新型區(園區)、創新型街鎮建設的指導推進工作;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推動夥伴園區建立和院園合作。
(三)社會發展和農村科技科。擬訂社會發展和農業農村領域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實施涉及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及其他社會事業領域的科技工作;指導農業科技載體建設和農業科技示範推廣工作;負責科技下鄉、科技特派員和科技扶貧工作,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四)科技成果科。擬訂科技成果產業化、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等政策和計畫,指導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計畫申報;負責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科技成果登記、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承擔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和技術市場管理,培育科技中介組織;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牽頭擬訂各專項年度計畫;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負責科技對口支援工作;協調科技發展相關工作;負責上級科技計畫項目組織推薦工作,承擔科技重大專項推進協調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創新調查、科技報告制度和科技統計相關工作;開展科研誠信建設工作。
(五)科技人才科。指導科學技術普及,負責科普基地認定工作;配合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有關科技人才計畫;引導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創新,促進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負責科技金融結合統籌協調,開展創新創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推進科技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風險投資基金、信貸風險補償、科技保險補貼、科技貸款貼息等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外國專家等國際人才綜合管理工作;承辦外國人來本區工作、外國高端人才相關管理和服務保障;推動落實國際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落實國家、省、市“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畫,推動國際技術轉移工作;牽頭負責科技領域投資促進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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