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區教育局

南京市溧水區教育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 定》(中發〔2018〕9號)、《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和《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溧水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9〕12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溧水區教育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中共南京市溧水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與區教育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南京市溧水區委教育工委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研究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措施、教育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南京市溧水區教育局(區委教育工委)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區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溧水區教育局
  • 辦公地址:南京市溧水區中山西路12號
  • 性質:政府機構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指導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局管學校(單位)領導幹部的動議、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和日常管理。
(二)指導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指導學校宣傳輿論陣地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管理工作。
(三)負責教育系統黨組織和黨員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及群團工作。
(四)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
(五)研究全區教育發展戰略,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
(六)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社區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開發區、各鎮(街)及區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七)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科技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
(八)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有關人事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
(九)負責全區教育法制建設工作,指導開發區、鎮(街)、學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維護和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
(十)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教育費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費、地方教育基金;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內部的審計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審計各學校(單位)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
(十一)根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區各類學校布局調整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各類學校的基建、校舍、校產和素質教育基地建設、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審批學校土地的使用與調整。
(十二)綜合管理全區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指導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科學研究;規劃並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管理全區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十三)主管全區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管理全區中考、高考、會考、自學考試、成人考試和非學歷證書考試等工作。
(十四)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師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穩定宣傳教育;建立完善有關校園綜合治理和安全穩定規章制度;負責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
(十五)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安全、保密、信訪、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建議提案辦理、史志編纂等工作;承擔公文處理和綜合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內外賓接待;承擔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牽頭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教育系統幹部的培養、培訓、考察、任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的招錄、培養、培訓、考核、獎勵、職務評聘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研究制定全區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管理教育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協助做好教育系統離退休教職工的管理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研究編制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區教育信息化工作;綜合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與結構調整工作以及辦學體制改革工作;牽頭組織制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負責管理教育技術裝備計畫安排;負責全區各類教育事業發展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負責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以及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導和協助管理全區各類學校規範收費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建設、校園管理等後勤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區托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管理全區中學、國小、幼稚園(含民辦學校)的教育工作;牽頭制訂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及安全工作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制定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工作計畫,並指導其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推廣;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科技教育等工作;指導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學生軍訓工作;負責管理全區中國小的學籍;研究制定中國小、幼稚園的招生政策;負責特殊教育管理;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科。統籌、協調和管理全區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各項工作;負責制定全區職業教育、社會教育的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制定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負責管理和指導開發區、鎮(街)及區屬企事業單位的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負責職業、成人學校的德育工作;負責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牽頭負責全區社區教育工作;協助做好職業、成人教育的招生工作。
(六)安全管理科。負責全區中國小(園)及周邊環境安全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師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穩定宣傳教育;建立完善有關校園綜合治理和安全穩定規章制度;負責中國小(園)安全保衛幹部配備、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校車駕駛人員、鍋爐工、食堂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七)思想政治教育科(黨群科)。負責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在全區教育系統的宣傳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政治穩定、統戰和雙擁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學校黨的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作風建設、師德師風建設、信訪維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學校群團建設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民主黨派和民族宗教工作。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制定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有關規章制度;代表區政府依法組織實施對開發區、鎮(街)、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和教育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對全區推進教育現代化以及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

領導分工

黨工委副書記:查春華
黨工委委員、副局長:胡新春
黨工委委員、區教師發展中心主任:胡愛國
黨工委委員、副局長:李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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