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政府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發布的檔案。
《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發布的檔案。辦法全文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1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
關於加強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 川教〔2015〕75號 各市(州)教育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發展改革委:為規範我省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下達2010年建設標準編制項目計畫的通知》(建標[2010]180號)要求,由教育部組織編制的《幼稚園建設標準》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准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在幼稚園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設計和建設過程中...
第一條 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是指城鎮舊城(棚戶區)改造、新區建設、撤村建居、易地扶貧搬遷和提供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政策性租賃房、安置房)等建設的住宅小區中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幼稚園(以下簡稱“配套幼稚園”)。
包括支持農村地區、脫貧攻堅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兩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區新建、改擴建幼稚園、改善辦園條件;支持各地扶持普惠性民辦幼稚園發展;支持老舊城區、棚戶區改造和新城區、城鎮小區建設按需要配建幼稚園,並辦成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
(一)建立完善多層次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建設體系 1.加強統籌規劃。各縣(市)區要將托育機構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規定,整合最佳化幼稚園和托育機構規劃設定,在新建住宅小區規劃...
要及時總結治理工作情況,制定完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四)強化社會監督。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社會監督,及時向社會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結果。暢通民眾反映意見渠道,設立並公布監督...
2019〕49號)、《省教育廳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省自然資源廳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湖北省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鄂教幼高〔2019〕4號)以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鹹寧市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
新區建設和舊區改造的幼稚園由當地政府統籌規劃,利用各種資源安排,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小區配套幼稚園的管理,可採取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的辦法舉辦幼稚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用途,也不得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費用。民政部門要把發展幼兒教育...
《中牟縣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是中牟縣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9〕3號)、《河南省教育...
《關於進一步推進普惠性幼稚園建設的提案》是一個檔案。近幾年,政府對學前教育的重視及學前教育的迅猛發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客觀審視學前教育,普惠性幼稚園的創辦工作仍是一個薄弱環節,距離民眾讓子女享受到優質學前教育的...
(四)強化督查指導。市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適時開展專項督導,並針對關鍵環節適時進行重點抽查。同時,各縣區要積極借鑑有益經驗,及時總結本地區治理情況,完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措施,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印發的通知 各縣、區...
要及時總結治理情況,不斷完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建立定期檢查、聯審聯管等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3.加強監督評估。市政府將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工作納入縣(區)級政府教育工作績效考核,對在治理工作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 -2018)、《湖北省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鄂教幼高〔2019〕4號)和幼稚園有關設計建設標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榆林市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已經榆林市政府同意,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 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4月9日起實施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各階段管理和各部門...
本辦法所稱配套教育設施是指中國小校和幼稚園的用地及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四條 教育、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發改、財政等市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新建住宅小區配套教育設施的規劃、建設、移交和監督管理工...
(國發〔2010〕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9〕3號)、《湖北省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鄂教幼高〔2019〕4號)等相關檔案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解決規劃、建設不到位問題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和《山西省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晉教基〔2016〕13號),在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
要及時總結治理情況,制定完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各市(州)治理工作方案、反映意見渠道以及摸底排查、整改等情況,及時報送省治理工作聯合辦公室(教育廳)。印發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
本辦法所稱配套教育設施是指中國小校和幼稚園的用地及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第四條 教育、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政審批、住建、發改、財政等市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新建住宅小區配套教育設施的規劃、建設、移交和...
(川府發〔2011〕12號)、《關於加強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川教〔2015〕75號)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攀府發〔2011〕25號)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城鎮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項目,應按照《石家莊市教育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石家莊市居民住宅項目配建教育設施移交管理辦法》《高邑縣新改擴建居民住宅項目配建教育設施建設資金繳納標準和管理使用辦法》的要求配套建設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
要及時總結治理情況,制定完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各區市縣、園區治理工作方案、反映意見渠道以及摸底排查、整改等情況,及時報送市治理工作辦公室(市教育和體育局)。印發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
及時總結治理工作情況,制定完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形成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四)強化社會監督。各地政府要加強社會監督,及時向社會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整改措施及治理結果。暢通民眾反映意見渠道,設立並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於...
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稚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稚園。城鎮幼稚園建設要充分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需求。努力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各地要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完善多元普惠幼稚園政策,大力發展多元普惠幼稚園,新認定1000所多元普惠幼稚園,努力實現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73%。同時,推進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出台城鎮居住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在擴大公辦園建設方面,廣西要求每個鄉鎮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