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已經榆林市政府同意,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4月9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林市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9日
- 實施時間:2022年4月9日
- 發布單位: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榆林市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已經榆林市政府同意,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4月9日起實施
《榆林市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已經榆林市政府同意,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9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4月9日起實施1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各階段...
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是指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新建居住小區或進行舊城改造時,按照國家標準、規範應當配套建設的幼稚園。(一)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的規劃建設應納入城鎮公共設施建設規劃,合理布局,逐步實施,保證幼稚園的規模、數量與城市...
鹹寧市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相關檔案精神要求,建立和完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建設管理規範,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
配套幼稚園的規劃建設、移交等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從其規定。第三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和教育、財政、資源規劃、住建、住房保障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相關工作,確保配套幼稚園與...
第六條 按照“誰開發建設、誰完善配套”的原則,開發建設單位(含土地競得單位,下同)是配套幼稚園建設的責任主體。發展和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等部門實施聯審聯管機制,共同做好配套幼稚園立項、規劃、用地、...
第一條 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是指城鎮舊城(棚戶區)改造、新區建設、撤村建居、易地扶貧搬遷和提供保障性住房(含廉租房、經濟適用房、政策性租賃房、安置房)等建設的住宅小區中按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幼稚園(以下簡稱“配套幼稚園”)。
四平市關於加強城鎮新建居住區和舊區改造配套幼稚園建設及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四教聯字〔2018〕17號),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建設、...
規劃建設和管理使用好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是擴大城鎮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的有效途徑,是解決“入園難”“入園貴”、推進教育公平、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舉措。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切實加強城鎮居住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工作。二、加強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布局 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是指在我市城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新建居住小區或進行舊城改造時,按照...
(一)嚴格依標配建小區幼稚園。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與整改應納入城鎮公共設施建設規劃,保證幼稚園的規模和數量與城市發展和人口增長相適應。城鎮小區沒有規劃配套幼稚園或規劃不足,或者有完整規劃但建設不到位的,要依據國家和省...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中心城區規劃範圍內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的建設、移交和管理等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是指在商品住宅小區開發、政府投融資建設保障性住房或者安置房(含棚戶區改造)建設中,按規劃要...
(一)完善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健全發展改革、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等部門聯動管理機制,做好配套幼稚園規劃、園舍設計、建設、驗收、移交、辦園等環節的監督管理。確保配套幼稚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
發布單位 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一、配套幼稚園與居住區同步規劃 1. 科學編制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合理確定幼稚園布局, 將幼稚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
(一)解決規劃、建設不到位問題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和《山西省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晉教基〔2016〕13號),在老城區(棚戶區)改造、新城開發和居住區...
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督促指導各地做好配套幼稚園建築設計、工程質量監督、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各地參照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加強治理工作協調。(二)落實治理責任分工。按照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要求,明晰...
為規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使用、管理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9〕3號)、《四川省...
依法落實城鎮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定,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思想,按照“屬地負責、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長效治理”原則,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聚焦小區配套幼稚園規劃、建設、移交、辦園等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開展專項...
全市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專項治理任務表 (一)規劃治理任務 1.嚴格落實《湖南省中國小校幼稚園規劃建設條例》《實施辦法》要求,確保住宅小區配建幼稚園“落得地、建得好、管得住”。2.對於已建成或正在建設的住宅小區應規劃未規劃配套...
新區建設和舊區改造的幼稚園由當地政府統籌規劃,利用各種資源安排,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小區配套幼稚園的管理,可採取面向社會公開招標的辦法舉辦幼稚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用途,也不得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費用。民政部門要把發展幼兒教育...
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收回,如確定不收回的幼稚園,要採取提供財政補助等辦法降低辦園成本,到2020年基本實現普惠辦園;《若干意見》印發之後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於2019年9月底前...
各區(市)縣教育行、編辦、發改、財政、規劃和自然資源、住建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四川省住宅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辦法》精神,建立和完善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建設和管理機制...
城鎮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項目,應按照《石家莊市教育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石家莊市居民住宅項目配建教育設施移交管理辦法》《高邑縣新改擴建居民住宅項目配建教育設施建設資金繳納標準和管理使用辦法》的要求配套建設城鎮小區配套幼稚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