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統一規劃體系

健全統一規劃體系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衍生出的政治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健全統一規劃體系
  • 類型:政治名詞
加快建立健全以國家發展規劃為統領,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為支撐,由國家、省、市縣級規劃共同組成,定位準確、邊界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國家規劃體系。
第一節 強化國家發展規劃的統領作用
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強化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對本規劃實施的支撐。按照本規劃確定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和重點任務,制定實施國家級空間規劃,為重大戰略任務落地提供空間保障。聚焦本規劃確定的戰略重點和主要任務,在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綠色生態、民生保障等領域,制定實施一批國家級重點專項規劃,明確細化落實發展任務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根據本規劃確定的區域發展戰略任務,制定實施一批國家級區域規劃實施方案。加強地方規劃對本規劃提出的發展戰略、主要目標、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項目的貫徹落實。
第二節 加強規劃銜接協調
健全目錄清單、編製備案、銜接協調等規劃管理制度,制定“十四五”國家級專項規劃等目錄清單,依託國家規劃綜合管理信息平台推進規劃備案,將各類規劃納入統一管理。建立健全規劃銜接協調機制,報請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規劃及省級發展規劃報批前須與本規划進行銜接,確保國家級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各級各類規劃與本規劃在主要目標、發展方向、總體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風險防控等方面協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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