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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決策部署,推動紅河州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更高生活品質新期待,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29號)、《紅河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紅政發〔2021〕18號),編制本規劃。
一、發展環境
(一)“十三五”時期紅河州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成果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在此期間,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視、高位推進,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鄉社區治理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推進社區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健全社區服務體制,積極整合各類資源,增強社區公共服務能力,持續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發展,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為“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是黨建引領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體制機制逐步健全。基層黨組織在社區治理和服務中心的引領和堡壘作用不斷增強,全面建立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社會協同、民眾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民委員會主任“一肩挑”比例達到99.85%,黨建工作與服務工作同步進行。村(社區)幹部任職資格聯審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全面推行社區黨建聯席會議制度,與駐社區單位簽訂共駐共建協定,推動行業系統與社區組織共建、活動共聯、資源共享。
二是綜合服務設施逐步改善。“十三五”期間,州級加大支持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力度,多渠道統籌資金不斷完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改善社區服務中心(站)設施。截至2020年底,全州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已達100%,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逐步完善,以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主體、各類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服務網點為補充的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布局更加合理。
三是服務供給能力不斷提升。“十三五”期間通過多渠道統籌資源,擴大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供給,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增強公共服務能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城鄉社區各領域全覆蓋。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全面建立,“一站式”“一門式”服務全面開展,“網際網路+社區服務”加速推進,基層黨組織遠程教育服務平台實現村委會全覆蓋,手機APP、政務網等服務平台普及套用,如:雲嶺先鋒APP、一部手機辦事通APP等紅河州城市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均有效運行,並依託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集中匯聚、統一管理、動態更新,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水平及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四是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十三五”期間,全州加強基礎服務設施建設、最佳化基層人才隊伍配備、夯實服務隊伍基礎。截至“十三五”末,全州1108個村委會、252個社區居委會,通過全國志願服務信息系統登記註冊的志願者28.2萬人,累計開展志願服務項目總數8171個,持有社會工作師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人員達299人。
(二)紅河州城鄉社區服務發展面臨的挑戰
“十三五”時期,紅河州城鄉社區服務得到了快速發展,但也存在不容忽視的短板和弱項。主要是: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發展不平衡,精細化精準化水平不高,供給不均衡不充分,布局還不夠合理;醫療、養老、托幼等公共服務設施還很薄弱;社區公共服務水平與人民民眾需求之間還存在一定差距;社區綜合服務工作多元主體參與機制不夠健全;社區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型化、專業化水平不高,信息化基礎設施和技術套用較為滯後;村(社區)就業吸引力、崗位認同感、隊伍穩定性有待提升。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必須強化問題導向,緊扣應對人口老齡化、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推進邊疆民族地區社會治理等重大戰略,不斷拓展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廣度和深度,努力提升服務品質和效能。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人民為中心,深刻感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標,以實現高質量、高效能社區服務為目標導向,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鄉社區治理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在全州發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堅持穩中求進的總基調,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健全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社會多方參與的城鄉社區服務工作體制機制。以村(社區)為基本單元,以村(社區)居民、駐社區單位為對象,以各類服務設施為依託,以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願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城鄉社區服務格線和運行機制,著力提升城鄉社區服務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型化、專業化和組織化水平,努力為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總體思路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紅河州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必須順應新時代,面對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新形勢,主動適應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最佳化提升民生服務、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激發社會活力、促進信息技術套用市場化服務為重點,緊扣應對人口老齡化、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邊疆治理等重大戰略。提升站位,強化問題導向,補齊社區服務短板弱項,深化改革創新,努力提高服務品質和效能,推進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著力建設更高水平城鄉社區服務體系,以堅定的信心和堅實的舉措譜寫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新篇章。
(三)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事業不斷發展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強化黨建引領,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厚植黨的執政基礎,發揮黨員服務民眾模範帶頭作用,促進黨建與社區服務深度融合。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強化精準服務,把人民民眾作為社區工作的立足點,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發揮社會組織作用,積極順應人民民眾對基本公共服務的新期待新要求,聚焦解決人民民眾急難愁盼的現實問題,努力提升社區服務工作效率,不斷增進民生福祉,做到民眾有需求、社區有服務。
——堅持系統觀念。立足新發展階段,堅持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全面考量、協調推進,自覺運用系統科學的方法分析和解決問題,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施策、多措並舉,著力強化城鄉統籌,科學把握城鄉發展差異,堅持因地制宜、重點突破、分層推進、分類實施、協調發展,推動城鄉社區服務機制聯動,在多重目標中尋求動態平衡,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全方位提升社區服務水平。
——堅持改革創新提質增效。堅持創新思維,把改革創新作為紅河州城鄉社區服務體系發展的不竭動力,深化城鄉社區服務的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堅持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銜接,創新發展模式,健全管理體制,完善運行機制,破解發展難題,釋放改革紅利,推動城鄉社區服務工作高質量發展,工作效能穩步提升。
——堅持補短板強弱項固優勢。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緊盯全州城鄉社區服務體系發展的瓶頸和矛盾風險,突出重點、精準發力,著力解決法治化、標準化和社會化相對滯後的突出問題,補齊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供給不足等短板,加強現代信息技術和基層治理的深度融合,促進現代民政事業整體提升、全面發展。
——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強化多元共治,統籌發揮政府、社會、市場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構建多元主體參與格局,讓全體人民共享發展成果,推動社區服務多樣化、精細化。
(四)發展目標
以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總導向,以服務全體居民為目標,以加快補齊城鄉社區服務設施能力為抓手,加強和完善黨對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黨建引領城鄉社區服務機制的作用,多方主體協調聯動,加快建設教育、醫療、就業、產業、社區管理等配套設施。到2025年末,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基本社會服務實現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發展;黨建引領城鄉社區服務機制更加健全,政府作用更好發揮,全面提升社區服務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型化、專業化和組織化水平,服務主體和服務業態更加豐富,線上線下服務機制更加融合,精準化精細化智慧型化水平持續提升,社區吸納就業能力不斷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基本建成與全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高質量城鄉社區服務體系,更好解決人民民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重點任務
(一)健全黨建引領城鄉社區服務體制機制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將黨的領導貫穿到城鄉社區服務工作的全過程、各環節,積極依法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一肩挑”和村(社區)“兩委”成員交叉任職,著力解決黨建和治理“兩張皮”問題,不斷提升城鄉社區服務工作的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和政治執行力,確保全州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壓實鄉鎮(街道)黨(工)委責任,建立健全鄉鎮(街道)黨(工)委牽頭、駐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參加的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黨對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面領導。健全完善村(社區)黨組織引領、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主導、村(社區)居民為主體,群團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駐區單位共同參與的體制機制,全面落實黨領導下的城鄉社區協商制度,選擇和吸納不同領域、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協商代表,參與協商基層重大決策事項,圍繞民眾關心的服務事項,制定形成協商目錄清單。全面加強黨建引領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探索把黨組織建到農民專業合作社、格線單元、城市居民區、各類民眾組織活動團體,全面推動鄉鎮(街道)社區黨建與單位黨建、行業黨建互聯互動,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幹部下沉到村(社區),有效為民眾開展服務。不斷提高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覆蓋質量,引領做好服務民眾、教育民眾、凝聚人心工作。建立區域化黨建協調機制,推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兩新”組織黨組織與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聯建共建。常態化開展“雙報到雙服務雙報告”工作,組織黨員、幹部參與社區服務。健全黨建引領社區社會組織工作機制,鄉鎮(街道)黨(工)委和村(社區)黨組織加強對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的領導。推動有物業服務的社區建立健全黨建引領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機制。
2.構建多元主體參與新格局。創新政府主導、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治理格局。引導社會力量舉辦和發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完善以社區為平台、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社區志願者為補充、社會慈善資源為供給的“五社聯動”工作機制,促進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群團助推、社會協同、院校聯動、公眾參與的社會工作推進機制,建立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社會工作服務體系,在困難民眾幫扶、老年人服務、困境兒童關愛保護、社會支持網路構建、社區參與能力提升、社會工作機構與志願服務組織培育等方面發揮有效作用。推動資金、資源下沉,改善社區基礎設施,最佳化村(社區)服務功能布局,促進服務資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輻射,推進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積極鼓勵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並完善激勵政策,積極探索社區治理的新辦法、新措施、新思路,堅持熱點問題及時解決、難點問題協商解決,不斷釋放基層民主自治活力,提升基層治理能力。構建多元主體協同共治格局。培育扶持基層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支持群團組織、社會組織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行動,推動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區公益慈善資源聯動開展服務。支持社區服務企業發展,積極引導市場主體進入社區服務領域,鼓勵開展連鎖經營。探索通過以“場地換服務”、優惠租賃等方式,發展社區服務業。支持引導駐社區單位向社區居民開放停車場地、文化體育設施、會議活動場地等資源。完善基層志願服務制度。大力開展鄰里互助服務和互動交流活動。推動形成資源共享、共駐共建、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多元參與社區治理的新格局,增進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歸屬感,增強社區的凝聚力、向心力,營造和諧共建的良好氛圍。
3.推動服務機制改革創新。精簡規範社區服務事項,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為契機,加快社區工作轉型,制定社區公共事項準入目錄和工作任務清單,從根本上提高社區服務民眾效能。搭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大力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打造“15分鐘便民服務圈”,提供“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的便捷化社區服務,實現社區居民公共服務信息化,提升市區居民生活品質。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辦理,實現政務代辦服務村(社區)全覆蓋。完善社區服務即時回響機制,加強社區應急服務能力建設,推廣接訴即辦等基層經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開放時間不少於每天8小時,民眾關切的特殊項目應開展24小時線上服務,保留必要線下辦事服務渠道,及時回響居民服務需求。創新疫情防控工作機制,保證疫情防控社區常態化管控與應急回響、應急服務有效銜接,築牢群防群控、穩防穩控體系,確保應急狀態下社區管控措施到位,提高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工作的精準化精細化水平。探索完善社區服務需求表達機制,積極回應社區居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聚焦民眾身邊的“急難愁盼”問題,了解居民需求、梳理需求清單,精準匹配社區居民需求。推廣社區服務“好差評”評價激勵制度,普遍建立精準匹配村(社區)居民需求的評價機制。完善村(居)民自我服務機制,加強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引導居民民眾廣泛參與社區服務,增強自治能力,提升自我服務水平。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將城鄉社區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鼓勵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事項,最佳化購買服務項目清單、經費預算、信息發布、招標方式、項目管理、績效評估等長效配套機制。
4.加強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完善基層民眾自治組織並出具證明工作的規範化制度。發揮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作用,減輕基層負擔,加強引導居民民眾廣泛參與社區服務,依法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推進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動態調整機制,全面修訂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實現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全覆蓋,並發揮有效作用。加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強化鄉鎮(街道)對轄區內各類公共服務的監督管理職能。落實村(居)務公開制度,強化約束作用,增強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務水平,增強社區服務效能。
(二)增強城鄉社區服務供給
5.服務基本民生保障。推動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村(社區)下沉,從資金、政策等渠道,強化社區養老、托育、助殘服務供給,做好對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關愛照護,推動社區與居家養老服務協同發展。聚焦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和擁軍、文體服務有保障。到2025年,城鄉低保標準年度增速不低於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費支出增速,農村低保標準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比達到75%,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1.3倍,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現目標群體全覆蓋,鄉鎮(街道)範圍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60%,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到100%。加強農村居民親職教育指導,為農村留守婦女提供社會生活、權益保護、就業創業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推進教育扶貧,設立村(社區)教育學習點(站),基本建成覆蓋全州城鄉的四級社區教育網路體系。有效開展動員參保工作,引導村(居)民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推進健康社區建設,建立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公共衛生管理機制,推進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發揮村(社區)公共衛生委員會在健康教育、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疫情常態化防控等工作中的積極作用,著力提升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加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搭建人力資源供需對接平台,有針對性地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多渠道提供就業創業服務。擴大文化、教育、科普等公共服務供給。大力發展社區教育,搭建終身教育數位化學習公共服務平台,融合“科普中國”網路平台權威、科普教育資源,提供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學習支持服務,滿足居民多樣化的學習需求。加強親職教育,開展“家長學校”工作,引導適時制定、修改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推進移風易俗,倡導正確的婚喪禮俗價值取向。
6.服務鄉村振興。推動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休閒娛樂等村(社區)服務集聚集群發展、項目化系統化供給,探索形成“基本公共服務+其他生活服務”的村(社區)綜合功能業態體系,不斷提升社區生活品質。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服務便利化,依託村級綜合服務設施、供銷合作社等強化農村地區農產品收購、農資供應等服務供給。開展社區便民商業服務,提升村(社區)郵政、金融、電信、供銷、燃氣、電、廣播電視等公共事業服務水平,推動物流配送、快遞、資源回收商業網點向村(社區)延伸,完善社區基本保障類服務,鼓勵發展特色休閒服務、社區物業、維修、家政、餐飲、零售、美容美髮等生活服務,支持家政企業在村(社區)設定服務網點,滿足城鄉居民多樣化需求。深化“一平台、三機制”,健全防返貧動態監測幫扶機制,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聚焦大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紮實開展“幹部規劃家鄉”行動,科學編制村莊規劃,確保村莊發展有目標,鄉村建設有依據,為鄉村振興築牢基礎。深入開展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大力推進城鄉環境問題綜合整治,開展美麗庭院、衛生家庭示範戶評選,綠化美化淨化城鄉社區環境,不斷提升人居環境。
7.服務民族團結。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示範社區創建,加快構建互嵌式社區環境,創造各民族共居共學、共建共享、共事共樂和遷徙流動的社會條件,鼓勵各族民眾在城市和鄉村雙向流動,推動少數民族民眾更好地融入城市,共享發展成果。創新社區服務管理體制,健全城鄉社區居民議事協商機制,認真落實民族政策,將公安、民政、司法、愛心企業、社會團體等納入社區服務工作體系,大事共商難題共解,及時了解各民族訴求,妥善處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促進各民族民眾全面融入社區。增強社區文化引領能力,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納入社區文化建設,把民族團結宣傳教育貫穿於社區工作的全過程,廣泛開展主題鮮明、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民眾性文化活動,加強國家、國民、國土、國門、國防意識教育,引導各族民眾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營造民族團結、倡導文明行為的良好風尚。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切實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加強各民族民眾技能培訓,結合各村(居)委會特點,開展各具特色、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和就業創業服務,促進各民族團結進步、社區和諧發展。深化自強、誠信、感恩教育,引導各族民眾堅定不移感黨恩、聽黨話、跟黨走,唱好“黨的光輝照邊疆、邊疆人民心向黨”主旋律。
8.服務平安建設。積極引導村(居)委會、物業、中介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平安社區建設。健全城鄉社區警務戰略,加強村(居)民委員會下屬治安保衛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聯防聯治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強村(社區)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和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做好用氣、用電、用火及地震、洪災等防災監測、預警發布和應急避險安全防護工作,對噪聲擾民行為及時勸阻、調解。建立和完善村(社區)突發公共事件預警機制和應急管理制度,強化應急和風險防範物資儲備保障,健全應急廣播體系,拓展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參與應急處置。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開展防災應急演練,提升村(社區)防災減災能力。將村(社區)消防管理納入村級組織職責內容,加強消防業務指導、培訓,建立村(社區)微型消防站,推動完善村(社區)消防基礎設施,發動居民民眾、物業服務企業、駐區單位開展群防群治,著力提升村(社區)消防服務保障和自防自救水平。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村(社區)普法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等法律服務全覆蓋。強化對社區矯正、社區戒毒、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服務,加強村(社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確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鄉鎮(街道)。加強村(社區)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設。加強特殊人群重點人員服務管理,強化對社區矯正、社區戒毒、刑滿釋放人員幫扶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建立健全發現報告和家庭監護監督制度,加強村(社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支持各類專業組織、機構在村(社區)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完善疏導機制,強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導、關係調適、社會融入等服務。
(三)補齊城鄉社區服務短板
9.完善最佳化服務設施布局。根據社區的形態、功能、產業基礎、服務重點、經濟狀況等要素特徵,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實施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補短板工程,提升城鄉綜合服務設施水平。以縣市為單位,依據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統籌規劃、整合資源、規範建設、綜合利用”的原則,採取新建、改造、購置、項目配套、整合共享、開發商和駐社區單位無償提供等方式,原則上按照每百戶居民不低於3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著力加強社區兜底服務能力建設,根據社區人口結構,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優先的原則,最佳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空間布局,促進各類服務設施功能差異互補、內容銜接配套。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城市社區綜合服務體建設,促進便民利民服務集聚集群發展、項目化系統化供給。支持家政企業在社區設定服務網點。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級綜合服務設施網路,增強村級綜合服務功能。推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毗鄰建設,推進社區設施適老化、適兒化和無障礙改造。精簡整合辦公空間推行開放式辦公,增加居民活動區域面積。創新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營機制,通過居民民眾協商管理、委託社會組織運營等方式,提高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利用率。農村要合理規劃民眾舉辦紅白喜事等活動的公共場所,統籌考慮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務設施建設。
10.發展數位化服務。以社區居民需求為導向,以提供高效、便捷的社區服務為目標,深化5G、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和人工智慧、信息技術在社區服務領域的套用,擴大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受理、辦理數量和種類,加快社區信息集成,充分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覆蓋。開發社區協商議事、政務服務辦理、社區養老、家政、衛生、醫療等網上服務項目套用,逐步實現城鄉社區公共服務事項的全人群覆蓋、全口徑集成和全區域通辦,使城鄉社區居民更多事務能夠身邊辦、網上辦、掌上辦,實現系統集成、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建設便民惠民的服務圈,提供線上線下相融合的社區生活服務。加快部署政務通用自助服務一體機,完善村(社區)政務自助便民服務網路布局。運用現代信息化技術,改造社區設施環境和文化,推動居家生活、旅遊休閒、交通出行等方面的社區服務場景化、數位化。大力發展社區電子商務,探索建立無人物流配送進社區。充分考慮老年人、殘疾人習慣和特點,推動網際網路套用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實施“網際網路+基層治理”行動,推廣套用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等平台,同步規劃實施物聯網感知、監測、分析等設備系統建設,發展實時監測、智慧型預警、應急救援救護和智慧養老等社區惠民服務套用,拓展社區服務功能,組織開展線上服務評價工作。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等基礎數據,根據服務民眾需要向村(社區)開放數據資源。深入開展智慧社區、現代社區服務體系試點建設,鼓勵多方參與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套用軟體,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應用程式,向居民民眾提供政策諮詢、通知發布、服務預約和商品配送等功能。提供智慧社區移動套用服務,加速線上線下融合,推動“網際網路+社區服務”的深度融合。
(四)加強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1.選優配強工作隊伍。組織實施人才隊伍建設行動,整合人才資源,最佳化人才隊伍結構,把城鄉社區黨組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成員以及全日制從事黨建、治理、服務的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納入社區社會工作者隊伍統籌管理。建立以村(社區)黨組織、社區自治組織成員為骨幹,社區專職工作者為支撐,其他社區服務從業人員和社區志願者為補充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規範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完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資格聯審機制。建立健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後備人才庫,依法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培養選拔基層優秀女性擔任村(居)委會主任、班子成員,通過選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選拔優秀人才充實隊伍,到2025年,村委會成員中女性占比達到30%以上,村委會主任中女性占比達到10%,居委會成員中女性占比達到50%左右,居委會主任中女性占比達到40%以上。發揮鄉鎮(街道)青年人才黨支部作用,實施鄉村人才“歸雁”工程,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到村(社區)就業創業。實施“社區夥伴計畫”,積極引入社會機構、團體,培育壯大社會組織力量,建立多元化、專業化、一體化的社區服務功能體系,提升民眾的參與度。深化“領頭雁”培養工程,推進村幹部專業化管理。建強社區格線黨組織,原則上1個格線設立1個黨支部或黨小組,配備1名專職格線員。重視城鄉社區少數民族工作人員的培養使用,宗教、民族工作較重的村(社區)可設1名民族宗教幹事。加強社會組織人才建設,加快培育發展社區社會工作人才、社區志願者。
12.加強人才教育培訓。以建立專業化、職業化的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為目標,建立健全相應體系和機制,加強校地合作,拓寬人才教育培訓渠道,培養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符合紅河州城鄉社區服務體系發展需求的人才隊伍。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建設。扶持發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和繼續教育基地,擴大社會工作培訓與繼續教育網路覆蓋面。要求加強社會工作人才教育培訓管理,結合村(社區)實際情況,做好城鄉社區服務人員任職培訓、在職培訓和專門培訓,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統籌推進基層幹部、村(社區)幹部、社區工作者培訓,加大基層社區幹部培訓力度,完善培訓機制,州級組織的集中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縣市每年不少於3次。提升社區工作者的職業素養和專業能力,著眼於專業對應、崗位對應,突出培育專業能力和專業精神,進一步提高社區幹部理論知識及實務技能水平。建好用好鄉鎮(街道)黨校、實訓基地和線上培訓平台,完善分級培訓制度,按照省級示範培訓、州市重點培訓、縣鄉兜底培訓的原則,實現培訓全覆蓋,進一步提高村(社區)管理人才隊伍素質。依託各級各類幹部網路培訓平台開發社區服務精品課程,推動優質網路培訓資源直達村(社區)。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展社區服務相關人才培養和社區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訓。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培訓。結合進城務工人員自身特點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引導進城務工人員從事社區服務業。加強物業從業人員培訓,規範專業崗位人員持證上崗,為居民提供高品質物業服務。
13.健全管理激勵機制。建立健全城鄉社區工作者能力指標體系,完善工作目標管理考評制度。加強對村(社區)幹部特別是“一肩挑”人員管理監督,推進村級事務“陽光工程”。全面推行村級組織“大崗位制”,落實村幹部“基本報酬+崗位補貼+績效補貼+村級集體經濟創收獎勵”結構性待遇保障政策,逐步提高村幹部待遇。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加快推進社區工作者職業化建設,建立崗位薪酬制度並完善動態調整和職業成長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城市社區工作者月平均收入不低於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對全州城鄉社區服務工作作出統一部署。強化各地落實規劃的主體責任,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結合新時代、新形勢,及時發現全州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存在的重點、難點,將本規劃主要任務指標作為民生項目,列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謀劃和推動,為規劃實施提供堅強保障。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統籌、推進實施等工作,鄉鎮(街道)要抓好具體落實。充分發揮城鄉社區治理議事協調機構(機制)作用,強化部門統籌協調。州級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認真研究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辦法措施,分解落實規劃目標任務,在資金支持、項目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加大對社區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民政、發展改革部門牽頭的規劃實施推進機制,制訂規劃實施年度任務清單和工作檯賬,跟蹤和督促各項任務落實。
(二)強化資金保障
統籌多渠道資金,建立多元投入的保障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資本等投資興辦社區服務事業產業,積極參與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社區服務供給、服務人才培訓等。落實資金保障政策,加大對社區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提升社區綜合服務水平,確保管理服務有效覆蓋常住人口,村(社區)組織有錢為民辦事。最佳化財政扶持資金支持方式,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協調銜接,完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資金保障機制。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有序引導居民民眾參與確定資金使用方向和服務項目,全過程監督服務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
(三)落實保障政策
精準政策支持靶向,持續最佳化城鄉社區服務發展環境,研究制定支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發展政策措施。將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切實保障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用地,落實新建及改建住宅小區預留社區組織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的規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閒置的物業,優先用於社區養老、托育、助殘、未成年人保護等服務。落實城鄉社區服務稅收、公用事業收費、用工保險和社會組織登記等優惠政策。社區服務網點的水、電、氣、熱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
(四)強化制度支撐
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及時跟進制定、修訂城鄉社區服務法規政策。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實施農村社區服務站建設標準,強化村級綜合服務功能。最佳化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權責清單,完善社區公共服務目錄及準入制度,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讓社區工作者有更多時間服務民眾。研究制定社區服務質量綜合評價體系及認證辦法,完善村(社區)志願服務、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制度。落實容錯糾錯辦法,保護基層幹部積極性。探索建立養老、托育、家政、物業等領域社區服務信用管理體系。推進社區服務標準化建設,鼓勵因地制宜制定社區服務標準,研究制定智慧社區建設標準,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和居民隱私保護。加強檔案信息化建設,提高村(社區)服務檔案管理水平。
(五)規範考核評估
本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作為改進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據。各縣市要依照本規劃,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或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政策措施,推進規劃落實。強化示範帶動、試點引路,分區域、分類別打造示範亮點,選樹先進典型,推動面上實踐。各縣市民政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評估,做好跟蹤指導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情況。由州民政局、州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機制,重大事項及時向州人民政府報告。
政策解讀
《紅河州“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於2022年6月23日由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施行。為了便於有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各界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現就《規劃》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規劃》的編制依據及過程
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29號)、《紅河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紅政發〔2021〕18號)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紅河州民政局組織編制了《規劃》,廣泛徵求了各方面意見,進行了專家評審、風險評估,進行了合法性審查,經紅河州人民政府審定,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紅河州“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二、《規劃》的主要內容
《規劃》由4個部分。
第一部分:發展環境。主要總結了“十三五”時期紅河州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成果,分析了“十四五”時期紅河州城鄉社區服務發展面臨的挑戰。
第二部分:指導思想、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人民為中心,深刻感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標,以實現高質量、高效能社區服務為目標導向,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鄉社區治理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在全州發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堅持穩中求進的總基調,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健全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社會多方參與的城鄉社區服務工作體制機制。以村(社區)為基本單元,以村(社區)居民、駐社區單位為對象,以各類服務設施為依託,以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願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城鄉社區服務格線和運行機制,著力提升城鄉社區服務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型化、專業化和組織化水平,努力為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總體思路:紅河州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必須順應新時代,面對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新形勢,主動適應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最佳化提升民生服務、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激發社會活力、促進信息技術套用市場化服務為重點,緊扣應對人口老齡化、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邊疆治理等重大戰略。提升站位,強化問題導向,補齊社區服務短板弱項,深化改革創新,努力提高服務品質和效能,推進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著力建設更高水平城鄉社區服務體系,以堅定的信心和堅實的舉措譜寫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新篇章。
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系統觀念、堅持改革創新提質增效、堅持共建共治共享。
發展目標:到2025年末,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基本社會服務實現更高層次、更高水平發展;黨建引領城鄉社區服務機制更加健全,政府作用更好發揮,全面提升社區服務社會化、法治化、智慧型化、專業化和組織化水平,服務主體和服務業態更加豐富,線上線下服務機制更加融合,精準化精細化智慧型化水平持續提升,社區吸納就業能力不斷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基本建成與全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高質量城鄉社區服務體系,更好解決人民民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部分:主要任務。提出“十四五”時期紅河州城鄉服務體系4個方面的主要任務:健全黨建引領城鄉社區服務體制機制、增強城鄉社區服務供給、補齊城鄉社區服務短板、加強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金保障、落實保障政策、強化制度支撐、規範考核評估5個方面,建立健全規劃實施保障機制。
三、《規劃》實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