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概念
拼音注音
拼音: shì wèi
注音: ㄕㄧˋ ㄨㄟˋ
基本解釋
(1) [imperial bodyguard]∶在
帝王左右衛護的
武官(2) [retinue and protect]∶侍從並護衛
引證解釋
1. 侍從護衛,在帝王左右衛護的武官。[imperial bodyguard]
宋
司馬光 《賜殿前都指揮使郝質恩命不允斷來章批答》:“卿董率王旅,陪贊國容。居則有侍衛之謹,出則有扈從之勞。”
2. 跟隨左右,負責侍奉、保衛的人。侍從並護衛。[retinue and protect]
晉
乾寶 《
搜神記》卷四:“俄見一人年三十許,顏色如畫,侍衛煩多,相對欣然。”
《
北齊書·文襄帝紀》:“時王居北城東 栢堂 蒞政,以寵 琅邪公主 ,欲其來往無所避忌,所有侍衛,皆出於外。”
宋
洪邁 《鬼國記》:“一婦人若最尊者,稱為鬼國母,侍衛頗眾。”
3. 官名。為皇帝禁軍。清代專選滿、蒙勛戚子弟及武進士擔任。
歷史沿革
明清以前
“侍衛”一詞起源不詳,早期指的是
侍從並護衛,《三國志·蜀志·
諸葛亮傳》:“此誠
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於陛下也。”
而後來則可用來指帝王左右衛護的武官,
晉·乾寶的《搜神記》卷四:“俄見一人年三十許,顏色如畫,侍衛煩多,相對欣然。”
明代
錦衣衛是中國明朝時期的專有軍事特務機構,前身為
明太祖所創 設之“御用拱衛司”以及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時改制之“
儀鸞司”與二年(公元1369年)時改制“大內親軍
都督府”。他們直接聽命於
皇上,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
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部分功能形同
漢代的監察官司隸校尉和現代的
憲兵、
國家安全局及
總統府參軍長。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類似於今天的
CIA,如在
萬曆韓戰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古人慣以
朝廷鷹犬暗稱呼
錦衣衛與
東廠、
西廠、
內行廠。
張廷玉之《
明史》
職官: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恆以勛戚都督領之,恩廕寄祿無常員。凡
朝會、巡幸,則具
鹵簿儀仗,率
大漢將軍共一千五百七員等侍從扈行。宿衛則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藉、視牲,則服飛魚服,佩繡春刀,侍左右。
清代
清初選
上三旗子弟為侍衛,以勛戚大臣統率,有御前侍衛、
乾清門侍衛、
一等侍衛、
二等侍衛、
三等侍衛、
藍翎侍衛等,掌宿衛扈從,更番輪直。又有粘竿處、
上駟院、養鷹狗處、
善撲營、
武備院等處侍衛,皆統於三旗。康熙二十九年(1690),擢
武進士之擅於騎身者為侍衛,附於三旗。三十七年(1698),增宗室侍衛。雍正五年(1727)定製,武進士一甲一名授一等侍衛,二名、三名授二等侍衛,二甲選二等侍衛,三甲選
藍翎等衛。七年(1729),以宗室侍衛併入三旗。
在清朝的宮廷侍衛官中,有
御前侍衛、
乾清門侍衛、
大內侍衛等,其中以
內廷侍衛(御前侍衛及乾清門侍衛,後者可視為御前侍衛的一種延伸)待遇最高。按照清制,這種侍衛官都是選拔滿蒙勛戚子弟及
武進士充任。作為御前侍衛,生活待遇優厚,除本身俸祿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和恩賞,如
帝後壽誕或扈從出行的話,還有相當多的賞賜。更重要的是,御前侍衛靠近皇帝,職位清高,升遷容易,由侍衛出身而官至卿相的,在清代占有很大比例,比如當下諸多清宮戲中頻頻出現的
明珠、
索額圖、
索尼、
隆科多、
和珅、
肅順等。何家祖傳下來的“御前侍衛府”豎匾,就是
何禮被宣召進宮當上“御前侍衛”後,其族人為炫耀門庭,光宗耀祖,特在其家門前懸掛的。
御前侍衛、
乾清門侍衛不歸
領侍衛內大臣管轄,均歸
御前大臣管理。御前大臣均由
勛臣和
軍機大臣充任。自乾隆朝任命蒙古科爾沁貝子札爾豐阿兼任後,經常由滿蒙親貴王公兼任。此外,還設有“
御前行走”、“
乾清門行走”的職務,也屬於侍衛制度中的一部分。雖說是一種虛銜,但“
行走”帶有“見習”、“預備”之意,賞此銜者,可與御前侍衛、乾清門侍衛一樣,成為內廷近御之臣,並經常奉差、執事。如乾隆四十年賞給乾清門行走的有
貝勒永福、貝子弘午;道光七年賞乾清門行走的有貝勒奕綸;光緒十五年賞御前行走的有
載濂、載泖、
載漪、
載澤等。因此,御前侍衛、御前行走、乾清門侍衛、乾清門行走等作為一種不固定的侍衛制度,因其接近皇帝,對於王公大臣來說,意義是無比重要的。
而作為清朝常備的侍衛機構——
侍衛處,曾改稱“領侍衛府”,負責統領侍衛、親軍。其管理人員有:
隨旗行走的
宗室侍衛一等侍衛9人。
二等侍衛18人。
三等侍衛66人(後來增加了
從五品的四等侍衛一職,這一職務僅僅作為宗室侍衛中三等侍衛被
降職的一個等級)。
挑選制度
挑選近御侍衛有四種人可以:
首崇滿洲
最早只有
上三旗,到雍正時,為了加強對
下五旗的控制和籠絡,挑選近御侍衛的範圍也擴大到了下五旗)
恩寵勛貴
皇帝的御前侍衛或近身侍衛很多都從成年且有武藝的宗室子弟里選。一般後來飛黃騰達的滿族大員多半在年輕時是侍衛,這些侍衛是很容易等到皇帝的信任和寵幸的。如索尼、索額圖、
傅恆、
福康安、
鰲拜、
遏必隆、肅順以前全當過侍衛。
鼎甲與漢侍衛
在清代的定製中,漢人依例不得入選侍衛,甚至在“天子自將”的
上三旗中.侍衛也僅在滿蒙子弟中挑補,漢軍上三旗不在其中,除個別世家勛臣的漢族權貴子弟外.漢人沒有執事宮中的資格。但是,
武進士挑補侍衛確是一個例外 雖說首崇滿洲,但蒙古八旗中上三旗也可以入選,且蒙古八旗侍衛的數量也不在少數。就人口比例似乎不小於
滿洲八旗。 但是清皇宮侍衛、京師
八旗勁旅中的精銳前鋒營、護軍營、中軍營、
火器營中只能是滿蒙八旗,而嚴禁漢軍旗人進入。餘下的滿蒙旗人和漢軍旗編入驍騎營、水師營、
鍵銳營等部隊。 在康熙至乾隆時期,
準噶爾部被平定.額魯特蒙古諸部以及原在蒙古王公控制下的回疆諸部的王公、
伯克等也歸附清王朝,西北邊疆得到了統一。清廷對於歸附的回部首領也給予了較高的待遇,有的也賜予侍衛之職,這就是所謂的“回子侍衛”,是行政府為攏絡新疆回部少數民族上層人物,而授予的侍衛之銜。 近御侍衛新疆平定後,清廷利用各種恩撫手段,以攏絡、
懷柔當地的厄魯特蒙古及回部王公貴族,除任命其擔當這些地區中下級官職外,還將許多人陸續召入京師,有的給予種種賞物,有的賜予宅第財產.有的結為姻親,還有的即授為御前行走、乾清門行走或各等級侍衛職,以示大清皇帝對他們的優渥眷愛。如丹濟拉原為噶爾丹手下重臣.降清進京後即被
康熙帝授為散秩大臣,其子
多爾濟塞卜騰也被授予
一等侍衛。又加噶爾丹之子塞卜騰
巴勒珠爾被俘時年僅l 4歲,康熙帝也予以寬有,並授為一等侍衛,還將宗室之女嫁給了他.後封為鎮國公額駙。
在乾隆四十年、四十一年、四十八年、四十九年(1775、1776、1783、1784)等年度宮中筵宴、賞賜清單中,經常見有“賜厄魯特蒙古、回子侍衛”某某的奏報,說明在清中期以後,“回子侍衛”已經如蒙古侍衛那樣長期執事宮中.近侍於皇帝身邊了。 從史籍記載上看.在清代統管回疆各地城市的官員多數分為兩種,一種是朝廷直接委派的官吏。另一種則是由當地上層貴族擔任的“伯克”,分掌地方各項事宜。伯克的名稱很多.所執掌的任務也各不相同,如
阿奇木伯克為總管,
伊沙噶伯克為協理,
噶雜拉齊伯克掌地畝錢糧,
商伯克管征輸糧賦,哈子伯克管訴訟等等。這些當權的伯克中有許多人.先後被朝廷授以各等級侍衛銜。清制度規定:凡有御前、乾清門行走之銜的王公台吉伯克,可於每年年班朝覲時入京一次(少數人亦可久居京城);其餘有侍衛之銜的伯克,需三年始得入京朝覲一次。每次伯克們入京朝覲皇帝之時,通常要攜帶各地所產方物,貢入宮中和分贈各級官員,藉此表達自己對皇帝和朝廷的效忠。
道光二十二年(1842),
理藩院向
內務府奏報當年回部首領貢獻方物名單內,有“乾清門行走”、“散秩大臣”等侍衛銜名的,就有“阿克蘇三品阿奇木伯克、頭等台吉愛瑪特”、“伊犁四品伊什罕伯克、頭等台吉哈里雜特”等多人(《內務府奏銷檔》)。
清初侍衛
精確定額
努爾哈赤時期,侍衛人數沒有固定額數,為隨時酌情挑補。
皇太極繼位後,崇德年間確定了皇帝和各旗旗主侍衛、護衛的人數,將各旗旗主護衛限定為20人,因皇太極自將正黃、鑲黃二旗,他的侍衛數目是40人。在侍衛定額問題上,還有一段頗有意思的插曲。
崇德二年六、七月,清軍遠征
皮島。清軍返回
盛京後,皇太極以大貝勒代善出軍時違背定製,在20名護衛之外多選12員隨軍等事,命法司審議定罪。據代善向戶部官所云:他是因上(皇太極)每旗選用侍衛超出20名,自己才有此舉的。
代善是皇太極即位初期的
四大貝勒之一,掌握較強的軍政實權。隨著皇權的不斷集中,代善的勢力逐漸被削弱,但在這個時期仍有較強的實力相抗衡。因此,在他提出皇太極的侍衛超員時,皇太極立即予以反駁,又命左右侍衛40人側立身後,令戶部參政恩克等按檔冊點檢,以證明代善所言之謬誤。這一史實反映了當時皇權尚未完全集中,以旗主為代表的“王權”仍擁有較強勢力。因而出現了旗主與皇帝計較侍衛多少之事。
森嚴等級
皇太極改元
崇德後,隨著政治體制的逐漸完善,皇帝與諸王貝勒的侍衛有了明顯區別。在當時的檔案中明確區分:“汗之一、二、
三等侍衛”和“諸王之一、二、三等侍衛”等。同時,皇帝侍衛的等級高於諸王貝勒侍衛的等級,即“汗之
二等侍衛”與“諸王貝勒
一等侍衛”享受同樣待遇,而“汗之三等侍衛”則與“諸王貝勒二等侍衛”待遇相同。清入關後,還在名稱上進一步做了修訂。諸王貝勒的侍從
武官改稱“護衛”。在康熙、乾隆時期重修太祖、太宗朝實錄時,將入關前諸王貝勒之“蝦”,改寫為“護衛”。此後,侍衛完全成為皇帝的武裝侍從官員的專用名稱,並沿用至清末。
崇德初年,侍衛等級分為一、二、三等侍衛。侍衛的
品級待遇,從當時訂立的“
職官儀衛制”中可以看出。“
崇德初年(定職官儀衛)……定
一等侍衛、護衛、
參領、前鋒參領、縣君
額駙、學士、滿
啟心郎、郎中,旗四,後從四人;
二等侍衛、護衛、
佐領、漢啟心郎、
員外郎,旗二,後從二人;
三等侍衛、護衛、護軍校、主事以下官員,止用後從一人”(《清史稿·輿服》)。旗與後從之人是職官的儀仗,根據等級數目不同。官名雖然用後來的稱呼,但等級無誤。
尊貴地位
由此可見,侍衛等級制度確立時,官職級別就已很高。內大臣相當於
梅勒章京(副都統),一等侍衛相當於甲喇章京(參領),二等侍衛相當於
牛錄章京(佐領),三等侍衛相當於護軍校。
由於侍衛是近御之臣,與皇帝關係密切,因而不但有較高的等級,也享有較高的待遇,在清開國時期就得到特殊的眷愛、優恤和獎賞。據《
滿文老檔》記載:天命十年五月十四日,汗(努爾哈赤)曰:“準近身侍衛及為首之大臣等稱‘父
貝勒’,為婿者稱‘岳父貝勒’,國人稱‘汗’。”並繕文公布,以定稱父之人(原註:準近身侍衛及為首之大臣稱父貝勒,乃為辨別其獎恤也)。侍衛與國中為首大臣地位相等,可以同稱努爾哈赤為“父貝勒”,可見侍衛的尊貴地位。
時時心驚肉跳
女真(滿)族自古以來是以騎射著稱的民族,設圍狩獵是其主要生活方式之一。太祖、太宗興兵開國時期,在戰爭空暇之餘,仍循此習俗帶眾貝勒大臣和侍衛等外出設圍狩獵,在設圍狩獵中,由於一些突發事件,也往往造成險情。
如天聰四年十二月,皇太極率諸
貝勒、每牛錄護軍3名,狩獵於積墩地方。當眾人捕獵狍鹿時,大貝勒代善部下蒙古猛克竟發箭誤中御衣,險傷皇太極。
崇德四年十一月,皇太極率諸王貝勒大臣在葉赫地方狩獵時隨侍的
超品公塔禪、
甲喇章京阿爾
薩蘭在射獸時,竟朝皇太極射箭。這些事時時令侍衛心驚肉跳,唯恐出現不測。
天聰六年十月,皇太極又一次率領諸貝勒大臣到哈達地方設圍狩獵。初六,狩獵隊伍於費德里山行圍。在行進中,皇太極不知不覺馳馬獨前。侍衛詹土謝圖見狀急忙拍馬快速奔前,在皇太極前面二十步距離而行,以防不測。正行進間,忽然從草中躍出一隻老虎,詹土謝圖手持射狍鹿之箭,事起突然來不及更換,便用力迎面射出。猛虎雖中創,仍前撲而上,將詹土謝圖咬下
馬來。皇太極見詹土謝圖已與虎滾作一團,無法
張弓再射,便驅馬大呼直前。虎聞聲放開詹土謝圖,朝皇太極衝來。這時,隨後而至的眾侍衛一擁而上,將虎殺死。皇太極與詹土謝圖才化險為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