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廠

東廠

東廠,明代官署名。即東緝事廠,中國明代的特權監察機構、特務機關和秘密警察機關。明成祖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由親信宦官擔任首領。地點位於京師(今北京)東安門之北(一說東華門旁)。 明中葉後期錦衣衛與東西廠並列,活動加強,常合稱為“廠衛”。 東廠權力在錦衣衛之上,只對皇帝負責,不經司法機關批准,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從而開明朝宦官干政之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廠
  • 性質:官署名
  • 別名:東緝事廠
  • 所處時代:明代
歷史背景,機構沿革,官員設定,主要職能,刑獄審訊,社會監視,歷史評價,與錦衣衛、西廠異同,

歷史背景

朱棣在靖難之役中用武力非法推翻了建文帝政權,在南京自行登基,改元永樂,是為明成祖永樂皇帝。但當時社會上對永樂政權的合法性異議紛起。一方面建文帝未死的流言不時出現,另一方面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對新政權並不十分支持。而朱棣亦對朝廷大臣多不信任。
他覺得設在宮外的錦衣衛使用起來並不是很方便,於是決定建立一個新的機構。在朱棣起兵的過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過很大力(如著名的鄭和道衍),所以在他心目中,還是覺得宦官比較可靠,而且他們身處皇宮,聯繫起來也比較方便。於是朱棣一反太祖關於宦官不得干預政事的禁令,重用宦官。

機構沿革

永樂十八年(1420年)十二月,明成祖朱棣為了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決定設立一個稱為“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的新官署,命所寵信宦官擔任首領。建立東廠還有監視錦衣衛的意圖。東廠建立更深的背景是明代加強中央集權。起初直接受明成祖指揮,後來統轄權移到宦官手裡,其權力在錦衣衛之上。
成化十三年(1477年)春正月,明憲宗增設西廠,用太監汪直為提督。其為員權力超過東廠,活動範圍自京師遍及各地。及至憲宗時又復設立“西廠”。這個機構“不特刺奸之權,薰灼中外,並東廠官校,亦得稽察”。其後雖因內閣大學士的“諫阻而罷”,但至武宗時“西廠復設”,形成東西“兩廠對峙”的局面。更有甚者,未幾又設立“內行廠”,以大宦官“劉瑾躬自領之”,東廠、西廠皆受監臨,“邏卒四出,天下騷然” 。
明朝後期,階級矛盾、民族矛盾、統治集團內部矛盾日益激化, 封建專制的皇權面臨嚴重危機,明熹宗重用宦官魏忠賢,把中國歷史上的宦官專權推到登峰造極的地步。魏忠賢在宮內選會武藝的宦官組成一支萬人武裝隊伍,作為羽翼;在外收羅齊楚浙黨為主的官吏作義子走卒,人稱“閹黨”。文臣有崔呈秀等“五虎”,武將有田爾耕等“五彪”,還有“十孩兒”、“四十孫”等,“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徧置死黨”。秉筆批紅,掌握朝政,從首輔至百僚,都由他任意升遷削奪;他握有軍權,可隨意任免督、撫大臣;他也握有經濟大權,派親信太監總督京師和通州倉庫,提督漕運河道,派稅監四出搜括民財。“內外大權一歸忠賢”。出門車仗,形同皇帝,所過之處,士大夫都跪在道旁高呼九千歲。閹黨和無恥官吏還競相在各地為他修建生祠,一祠耗銀數萬乃至數十萬兩,祠成後,地方官要春秋祭享,官、民入祠不拜者論死。魏忠賢專權時,廠衛特務更是空前囂張。
熹宗天啟三年(1623年),他自任東廠提督;錦衣衛的都督,則是他的乾兒子田爾耕。廠衛勾結,大興冤獄,殘害異己官吏,勒索錢財,暴虐百姓。“民間偶語,或觸忠賢,輒被擒僇,甚至剝皮、刲舌,所殺不可勝數,道路以目”(《明史·魏忠賢傳》)一次,京城四個平民在密室夜飲,一人酒酣耳熱,大罵魏忠賢,其餘三人不敢出聲。罵者話音未了,突有隸役數人沖入,捉四人面見魏忠賢,魏下令將罵人者當場剝皮,另三人賞錢放回。生還者嚇得魂飛魄散,險成瘋疾。魏忠賢肆虐專政七年,使明末各種社會矛盾更加激化,加速了明王朝的崩潰。思宗即位後,雖然逮捕了魏忠賢,罷逐了閹黨,但積重難返,他仍然任宦官、倚廠衛,還振振有詞地埋怨大臣:“苟群臣殫心為國,朕何事乎內臣”(《明史·宦官傳》),就這樣直到明朝滅亡。

官員設定

東廠的首領稱為東廠掌印太監也稱廠公或督主,是宦官中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第二號人物。通常由司禮監中排名第二或者第三的秉筆太監擔任,其官銜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東廠的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各一員,由錦衣衛千戶、百戶來擔任,稱貼刑官。
除此以外,設掌班、領班、司房四十多人,由錦衣衛撥給,分為子醜寅卯十二顆,顆管事戴圓帽,著皂靴,穿褐衫。其餘的人靴帽相同,但穿直身。
具體負責偵緝工作的是役長和番役,役長相當於小隊長,又叫“檔頭”,共有一百多人,也分子醜寅卯十二顆,一律戴尖帽,著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絛。役長各統帥番役數名,番役又叫“番子”,又叫“幹事”,這些人也是由錦衣衛中挑選的精幹分子組成。
東廠不僅在機構及人員配置上更加精幹合理,而且在偵緝行動上制訂了相當嚴密的制度。如每月初一東廠都要集中布置當月的偵緝工作,廠役在東廠內抽籤決定所負責的地盤。在文獻記載中可以發現,東廠廠役的工作種類都有特殊的名稱。例如監視朝中各部官員會審大獄及錦衣衛拷訊罪犯者名為“聽記”,在各處地方官府訪緝者名為“坐記”,還有某位官員有何舉措,或某城門捕得要犯,胥吏記錄上報東廠者名為“打事件”。
東廠第一任廠主已不可考, 《明史·成祖三》記載 “是年,始設東廠,命中官剌事。”
明代大太監王振劉瑾馮保魏忠賢都曾統領東廠。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主要職能

刑獄審訊

東廠的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一人掌理,委以緝訪刺探的大權。起初東廠只負責偵緝、抓人,並沒有審訊犯人的權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自己的監獄。
東廠的偵緝範圍非常廣:一、朝廷會審大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拷問重犯,東廠都要派人聽審。二、朝廷的各個衙門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們的一舉一動。

社會監視

東廠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匯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而對於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
東廠入內即擺設大幅岳飛畫像,提醒東廠緹騎辦案毋枉毋縱。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創自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嘆也。”又“東廠之設,始於成祖。錦衣衛之獄,太祖嘗用之,後已禁止,其復用亦自永樂時。廠與衛相倚,故言者並稱廠衛。”

歷史評價

明代東廠大堂入內即可見大幅岳飛畫像,提醒東廠緹騎辦案毋枉毋縱,堂前還有一座“百世流芳”的牌坊。可惜東廠在實際辦案中完全背離了這個初衷。東廠番子每天在京城大街小巷裡面活動,並非完全為朝廷辦事,更多的是為自己謀私利。他們常常羅織罪名,誣賴良民,之後就屈打成招,趁機敲詐勒索。到了明中後期,東廠的偵緝範圍甚至擴大到了全國,連遠州僻壤,也出現了“鮮衣怒馬作京師語者”
明代的劉瑾、魏忠賢等專權的宦官,大多倚靠錦衣衛、東西廠、等類帶有特務性質的專設監察機構,不斷陷害、誣殺正直大臣,多用酷刑,魏忠賢的黨徒拷掠楊漣左光斗等正直官僚,用盡酷刑。
史籍記載 “京師亡命,誆財挾仇,視幹事者為窟穴”,這也就是說,東廠幹事成為流氓頭子,
“自京師至天下,旁午偵事,雖王府不免”,“冤死者相屬”。
東廠建立初期客觀上有反腐敗的效果,極大的加強了皇權。但東廠更產生了極為惡劣的歷史影響。
一、越過正常的官僚機構,進行特務活動,存在大量陰暗面,人為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
二、為宦官專權提供了條件,但在明朝宦官只是皇帝權力的延伸 。
由於東廠鎮壓的手段極其殘酷,且有因向獨裁者邀功或其私利而為之,所以容易製造大量的冤假錯案,以致於東廠在明代社會上的口碑極差。

與錦衣衛、西廠異同

東廠、西廠錦衣衛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這三個司法機關以外設定的直接聽命於皇帝,執掌“詔獄”的特務機構。
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太祖朱元璋時所設御用拱衛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
西廠在明朝歷史上只短期存在過,明憲宗成化年間成立了一個新的內廷機構——西廠。其勢力甚至超過了老前輩東廠
西廠僅僅成立5個月就被撤銷,只相隔一個月憲宗又恢復西廠。明武宗繼位後,大太監劉瑾掌權,宦官勢力再度興起,西廠復開,劉瑾倒台,武宗才下令撤銷西廠。西廠作為一個臨時產品,就這樣在歷史上永遠地消失了。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屬於外臣。而東廠、西廠的首領是宦官,即內臣。
在與錦衣衛的關係上,東廠後來居上。由於東廠廠主與皇帝的關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錦衣衛向皇帝報告要具疏上奏,東廠可口頭直達;皇帝還賦予東廠督主以監督錦衣衛人員的權力。東廠和錦衣衛的關係,逐漸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關係 。在宦官權傾朝野的年代,錦衣衛指揮使見了東廠廠主甚至要下跪叩頭。
東廠、西廠與錦衣衛共同點是 監視、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為。即“巡查緝捕”
總之,出於專制政權的內部需要,皇帝需要一個獨立於官僚機構之外的勢力供自己使用,東廠、西廠與錦衣衛都是這樣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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